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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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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0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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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2-01-05 00:00:00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200225

内 乡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转发《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创建

金融安全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内乡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贯彻落实。

一、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没有金融的稳定,就没有经济的发展。各乡镇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都必须把创建金融安全区,特别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全社会信用观念和信用制度建设,列入议事日程;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金融知识,积极引导全社会关心金融事业,支持金融部门工作,努力为金融系统营造一个宽松的经营环境,保证金融方针、政策在我县的有效实施,进而推动我县经济快速发展。

二、创建金融安全区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重的系统工程。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力争12年内把我县建成金融安全区。为此,县政府决定成立内乡县金融安全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景然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副主任郭锴、经贸委主任田金尧、县人行行长王晓担任,成员由人行、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村信用联社、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商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民银行,由王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创建金融安全区的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辖区经济金融形势,研究和解决重大经济金融问题;二是协调辖区各种经济金融关系,维护金融秩序;三是组织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处置金融风险;四是协调司法部门依法取缔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整顿“金融三乱”;五是大力开展社会信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信用制度,组织评选和表彰信用乡(镇)村、组、户及信用企业活动。

附: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OO二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金融  安全区  意见  通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24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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