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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内乡县整治集贸市场专项行动实施意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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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04-26 16:38:54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内乡县整治集贸市场专项行动实施意见》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2-04-26 16:38:54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办〔200219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内乡县整治集贸市场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内乡县整治集贸市场专项行动实施意见

                        二00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工商  集贸市场 通知

抄送:市工商局,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2426日印发

附件:

内乡县整治集贸市场专项行动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2]1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整治集贸市场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宛政办[2002]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建立规范的集贸市场秩序,是保证经济正常运行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集贸市场整治工作。228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李岚清副总理、吴仪国务委员发表了重要讲话。国务院办公厅还印发了《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5号)。《通知》指出:现在有的集贸市场已演变成“偷税漏税的特区,假冒伪劣商品的集散地,藏污纳垢的庇护所,执法部门进不去的‘独立王国’”,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带来了一系列社会和经济问题,必须加大力度,狠抓整改。对此,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推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角度出发,把思想认识迅速统一到国务院的决策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真抓实干,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突出重点,明确目标

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这次整治集贸市场的范围,主要是指由一个主体开办,多个主体入场进行商品交易的有形商品交易市场,包括各类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及中药材等商品交易市场。我县将农资市场、医药市场作为专业市场整治重点。各乡镇也要结合本地实际,重点整治辐射面广,群众反映大,假冒伪劣、偷税漏税及社会治安问题比较严重的集贸市场;重点查处集贸市场内与工农业生产和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假冒伪劣食品、中药材、农副产品、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汽车(摩托车)配件、家用电器、建筑装饰材料等商品。要注意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尤其要树立好的典型,带动面上的工作。城镇、马山、师岗、赤眉等镇集贸市场数量多、交易量大,要将本地在全县或更大范围内有影响、集贸市场较为集中的地区作为整治重点。其它乡镇也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地集贸市场整治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

各乡镇要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严密监管、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彻底整治一批危害性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集贸市场。通过专项整治,使集贸市场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税收征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感到基本满意。

三、整治的内容和措施

(一)清查经营主体。对各类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和市场内的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普遍的清理检查,严格按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其主体资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对违法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重点查处与工农业生产和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假冒商品。依法查处商品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璜、假冒或伪造他人厂名、厂址,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功能、适用范围等作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集贸市场周边地区涉嫌生产、加工、储存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或窝点进行严格检查,堵源截流,端窝挖点,确保假冒伪劣商品不流入市场。

(三)强化质量监管。严格检查上市商品的质量,重点查处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和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禁止上市销售的产品和变质、失效产品等。同时,组织对集贸市场中的重点商品进行专项质量监督抽查,抽查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组织查处。

(四)强化税收征管。重点查处虚假申报、隐瞒收入、违法使用发票、应建帐而未建帐、虚假记帐、帐实不符等违法行为。坚持查帐征收原则,继续推进市场经营户建帐制度。大力开展清理漏征漏管户的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纳税户籍管理。适时调整税收定额,强化税源监控。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坚决制止和纠正地方擅自减免税的行为。对不同类型的市场,分别采取设置专门税收机构或委托有关单位代征等方式,强化市场税收征管工作。同时,广泛开展税收法制宣传,强化业户依法纳税意识。

(五)净化市场环境。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缺斤少两、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具有黑社会性质的“肉霸”、“菜霸”、“市霸”等违法分子,坚决依法惩处。同时,加强对集贸市场内美容、美发、书摊、电子游艺室、网吧等经营场所的管理,取缔各种非法摊点,收缴黄色淫秽等非法出版物,清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六)清除执法壁垒。对涉嫌地方保护,实行“封闭式”管理的集贸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坚决清理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规章和部门规定,撤销那些名为搞市场“封闭式”管理,实为搞地方保护主义,阻碍执法部门公正执法的所谓“市场管理委员会”、“市场综合管理办法”等机构,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自4月下旬开始,至831日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420日—430日)。各乡镇政府要对本地集贸市场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整治集贸市场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制定工作方案,并于428日前将工作方案连同本地确定的重点整治市场和重点地区名单报县工商局。

(二)宣传发动阶段(51日—510日)。各乡镇组织召开有乡镇主管领导及工商、公安、国税、地税、药品监督、卫生、文化等部门负责同志和市场开发方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参加的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全面发动。

(三)自查自纠阶段(511日—520日)。各乡镇政府组织辖区内市场开办方、市场商户及有关职能部门,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边查边改,消除隐患。

(四)集中整治阶段(520日—731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周密计划,重拳出击,开展全县联合集中统一行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取缔的取缔,该规范的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在整治农村集贸市场的同时,加强对“送货下乡”以及在农村举办的各种商品展销会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日用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五)检查验收阶段(8月份)。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集贸市场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乡镇要在81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工商局。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狠抓落实

(一)加强领导。整治工作要坚持“全县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各乡镇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为推动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整治集贸市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公室、工商局、经贸委、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卫生局、文化局、广电中心等为成员单位,由县工商局为牵头单位。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避免整治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具体执法工作要采取统一领导、统一行动、集中力量、专项治理的办法,县、乡两级同时开展工作。开展工作前要由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统一部署,协调行动,各部门不得擅自行动,避免对同一市场多头重复检查。

(二)明确责任,联合行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商品质量监管力度,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集贸市场日常巡查制度、“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制度、经营主体不良行为和良好行为记录档案和公示制、打假目标责任制;税务机关要加强税收征管,严厉查处偷逃税款等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集贸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集贸市场内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以及销售商品的计量监管力度,严禁使用不合格或淘汰的计量器具;经贸部门要采取措施引导集贸市场改进经营方式,推行连锁

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中药材集贸市场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和责任人;卫生部门要加大对制售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食品及无证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集贸市场卫生防疫工作;通信管理、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对集贸市场内书摊、网吧等经营场所的管理,消除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文化垃圾。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增强大局观念,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

(三)严格执法纪律。各地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根据确立的整治内容和执法重点,切实加大执法力度。要建立健全案件指导、督办制度、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要广泛发动名优企业和广大消费者举报假冒伪劣案件线索,落实打假举报奖励制度,坚决查处一批影响恶劣、违法性质严重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要坚决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消除执法腐败,杜绝“四乱”行为,做到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对滥用职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予以严肃处理。对与违法分子和黑恶势力相互勾结、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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