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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土地违法问题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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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06-10 16: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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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土地违法问题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2-06-10 16:46:20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办〔200232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内乡县土地违法问题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内乡县土地违法问题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内乡县土地违法问题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00二年六月十七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土地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2617日印发

附件:

内乡县土地违法问题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规范土地市场的意见》(内政[2002] 41号),为了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防止土地资产流失,规范全县土地市场,确保全县土地违法问题清查工作依法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全县土地市场秩序为目的,紧紧围绕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强化土地管理及行政执法职能,有效遏制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杜绝国有土地、集体土地资产流失,保持农村稳定,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清理检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地管理法>办法》、《河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豫政[2001]74号)文件精神及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规范土地市场的意见》(内政[2001]41号)等,对全县范围内的各类土地市场进行清理检查。

三、清理检查的范围、重点及对象

(一)清理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本次清理检查的范围是:县城规划控制区、乡镇、主要交通沿线及全县农民建房等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重点为各类非法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及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集体土地搞非农业建设的。

(二)清理检查的对象

全县各类企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部队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于清理检查对象。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

1、擅自占用集体土地进行集镇建设及各类小区建设;

2、擅自将集体土地非法交易建住宅的;

3、乡镇企业违法占地的;

4、擅自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窑厂等破坏耕种条件的;

5、擅自在国道、省道、县道、乡镇村道沿线建路边店的;

6、其它违法占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

1、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出让手续,擅自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

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支付全部出让金或未完成前期开发,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不符合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就转让、出租、抵押的;

3、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

4、国有企业改组、改制、“打包”处置、破产等涉及土地使用权转移未经批准的;

5、城镇居民未办理土地交易手续买卖房屋私自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6、其它违法用地行为。

四、清理检查处理原则

对清理检查出的问题,要依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凡1999年元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前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问题可以视其情节从轻处理,1999年元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问题,要从严、从快坚决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五、工作步骤

这次清理检查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清查和依法处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610630日)

清理检查土地违法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较强,要广泛深入的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规范土地市场的意见》,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确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自查和清理检查阶段(71日—930日)

各乡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违法问题要认真进行自查。违法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原始的土地权源证件、交易合同、土地使用现状证明等有关资料主动到各乡镇土地管理办公室申报登记。各乡镇土地办要进行实地核查,对其它应申报而未申报的要进行拉网式检查,并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填写土地违法问题自查表和汇总表,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工作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国土资源局。

(三)依法处理阶段(101日—1231日)

依法处理是这次清理检查的关键和重点。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核实出来的问题区别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县非农业建设用地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内乡县土地违法问题清查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罗岩涛同志为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魏建廷、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文峰为副组长,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张怀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1、内乡县土地违法问题自查表(一)

    2、内乡县土地违法问题清查情况汇总表(二)

                        二00二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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