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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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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10-28 17:00:40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2-10-28 17:00:40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办〔200294

内 乡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于印发《内乡县“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

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城区各居委会:

《内乡县“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附:内乡县“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意见

                      二00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内乡县“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建设

工   作   意   见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人民群众的交通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建设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县312国道、豫53省道沿线各行政村和城区建立“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在各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开展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在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推动我县交通管理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内乡县“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罗岩涛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魏建廷、公安局局长张德良、安监局局长刘光林任副组长,公安局副局长张士文、公路沿线有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张士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交警大队大队长刘原冰任副主任。各乡镇、村 ()民委员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有专人负责“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的建设工作,并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公安交警大队、各公路巡警中队、车辆管理分所要具体负责辖区内“交通安全村”、 “交通安全社区”的建设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联系、指导“交通安全村”建设的日常工作。

三、宣传教育形式

交通安全村宣传教育形式:

1、各村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备有相关的学习、宣传教育材料,向村民开放。

2、各村要设立专门或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墙报、橱窗;村内和通村公路两侧刷写交通安全标语、警句;充分利用有线广播、电影、电视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并在村民中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3、组织村内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学生促家长”的家庭宣传教育活动。

交通安全社区宣传教育形式:

1、在社区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备有学习、宣传教育资料,向居民开放。

2、在社区内设立专门或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墙报;张贴交通安全标语、警句;利用广播、影视、网络等媒体传播交通安全知识,并在社区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3、组织、指导社区内中小学校建立交通安全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目标

交通安全村工作目标:

1、辖区内村民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维护交通秩序,保证出行安全;

2、无违章占道、集市贸易堵路等现象;无拦车收费及涉车、涉路违法犯罪行为。能及时化解内部矛盾,杜绝群众性阻塞交通的事件;

3、《村民交通安全须知》家喻户晓。驾驶员熟记《驾驶员文明行车守则》。村民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到90%以上,村民行车、走路安全常识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

4、机动车上牌率达到100%

5、建立机动车和驾驶员基础数据台账,掌握个体运输户及驾驶员的基本情况;

6、村民无严重交通违章现象,驾驶员无严重交通违章记录;

7、村民遇交通事故能及时报警,主动保护现场,抢救伤者,看管好肇事者和财物;

8、不发生本村村民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死亡事故或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9、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春运和长假期间外出务工人员的交通组织工作。

交通安全社区工作目标:

1、本社区居民出行能自觉遵章守纪,必要时能协助民警维护交通秩序;

2、社区内交通设施完善,设有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3、社区内无违章占道、集市贸易堵路等现象,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居民文明交通须知》家喻户晓。驾驶员熟记并模范遵守《驾驶员文明行车守则》。本社区居民和中小学生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到100%。本社区居民行车、走路安全常识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5、及时掌握社区内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驾驶员和暂住人口的动态情况;

6、社区居民遇交通事故能及时报警,主动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7、未发生本社区居民负有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死亡事故或者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五、时间安排

1、组织、实施阶段(10月份)。各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我县各公路沿线的行政村和城区居民委员会作为重点建设单位。会同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通过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发放《预防交通事故宣传教育要点》、《村民交通安全须知》、《居民文明交通须知》、《驾驶员文明行车守则》等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及开展多种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普及教育活动,大力营造遵章守法、预防交通事故的舆论氛围,努力提高公民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从而推进“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的建设。312国道沿线要利用和借鉴以前创建“交通安全村”的成功经验,扩大“交通安全村”的建设范围。

2、提高、完善阶段(11月至12月上旬)。“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的建设要本着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的原则,在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普及教育的基础上,着重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各乡镇、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协助、指导“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的建设,提高对公民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逐步完善“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宣传工作制度。在建设“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的地方,开展有规模、有重点、有内容、有成效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教育,达到《村民交通安全须知》、《居民文明交通须知》、《驾驶员文明行车守则》等家喻户晓,应知应会率有普遍提高,预防交通事故工作初见成效,“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死亡事故明显减少。

3、检查、考核阶段(12月份下旬)。12月上旬政府将组织各乡镇、公安、安监等部门对全县“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开展情况检查验收,并排出名次。12月下旬,省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到我县专项检查、考核。

六、考核项目

交通安全村考核项目: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村”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工作组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张榜上墙。(5分)

2)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沟通交通管理信息。(5分)

3)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的宣传教育作用,引导中小学生开展家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5分)

4)《村民交通安全须知》和报警电话家喻户晓。驾驶员熟记《驾驶员文明行车守则》。(10分)

5)有较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设立专门或固定的宣传栏、墙报;在村内和公路两侧刷写醒目大方的交通安全标语、口号、警句。设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展室,并有必要的学习、宣传教育资料。宣传教育内容通俗易懂,寓教于乐。(20分)

6)经常利用有线广播、电影、电视等声像设备传播交通安全知识,广泛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5)

7)村民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到90以上,中小学生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到100%。行车、走路安全常识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10分)

8)无违章占道、集市贸易堵路现象;没有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违章车辆;无拦车收费及涉车、涉路违法犯罪行为;驾驶员无严重违章记录。(20分)

9)建立本村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台账,随时掌握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情况。(5分)

10)未发生本村村民负有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死亡事故或者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15分)

交通安全社区考核项目: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张榜上墙。(5分)

2)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沟通交通管理信息。(5分)

3)积极组织、指导中小学校建立交通安全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5分)

4)社区内有较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设立永久性宣传栏、墙报;在适当的地方刷写醒目大方的交通安全标语、口号、警句。设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展室,并有必要的学习、宣传教育资料。宣传教育内容力求通俗易懂,寓教于乐。(20分)

5)《居民文明交通须知》家喻户晓。驾驶员熟记《驾驶员文明行车守则》。本社区居民和中小学生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到100%,行车、走路安全常识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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