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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03-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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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十五”期间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03-01-09 09: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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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3-01-09 09:17:30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办〔2003〕2号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十五”期间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定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九五”期间,我县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重视下,在县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在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城市环境面貌和环境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五”期间继续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2]40号)和南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十五”期间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通知》(宛政办[2002]79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十五”期间深入开展“城考”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考”内容:(共17项指标,满分95分)
(一)环境质量指标
1、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7分)
2、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6分)
(二)污染控制指标
1、烟尘控制区覆盖率(5分)
2、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6分)
3、医疗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5分)
4、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6分)
(三)环境建设指标
1、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及回用率(6分)
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分)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6分)
4、生态功能区覆盖率(5分)
5、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6分)
(四)环境管理指标
1、单位GDP能耗(5分)
2、单位GDP用水量(5分)
3、工业企业排污费征收(5分)
4、水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率(4分)
5、环境保护机构建设(6分)
6、“三同时”执行合格率(6分)
二、明确任务,分工协作
“城考”工作涉及建设、计划、环保、统计、卫生、物资、林业及工业主管部门,县政府对“城考”工作采取“明确目标,分工负责,统一监督,全面推进”的运行机制。县环保局要按照省、市要求,制定“十五”期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切实做好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水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率、环境保护机构建设、“三同时”执行合格率、工业企业排污费征收的监测统计报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由环保局、建设局监测报告;医疗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由县卫生局统计;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及回用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县建设局统计、报告;生态功能区覆盖率由县林业局、宝管局统计、报告;单位GDP用水量、单位GDP能耗、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由县统计局统计、报告(具体分工见附件1)。以上数据由县环保局统一审核、汇总,并及时上报市环保局。
三、加强领导,确保落实
为了加强对“城考”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城考”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得以落实。“城考”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有关技术操作方面的事项由“城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规定负责解释和说明。
附1:内乡县“十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任务分工明细表
附2:内乡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00三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环境保护 城市环境 考核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1月9日印发
附件2:
内乡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定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封庚元(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成甫(县政府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张国语(县环保局局长)
成 员:张新会(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曹彦红(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小花(县统计局副局长)
周传波(县宝管局副局长)
王秀建(县发展计划委副主任)
符明舟(县经贸委副主任)
王振武(县乡企局副局长)
王建生(县二工局副局长)
李献哲(县卫生局副局长)
魏特灵(县林业局副局长)
杨金铎(县环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杨金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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