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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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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03-18 09:28:02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3-03-18 09:28:02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办〔200322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内乡县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内乡县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1、内乡县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2、内乡县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二00三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内乡县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全国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南阳市治理整顿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县政府同意,从3月起至7月初,在全县集中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专项活动。为确保这项工作的扎实开展,根据省、市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整顿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国家、省、市土地管理的各项规定为根本,全面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清理整顿各种形式的土地违规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确保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基本目标:通过治理整顿,各种土地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和处理,土地市场明显规范,土地管理的各项制度全面健全和落实,使我县的土地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道路。

二、治理整顿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范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土地管理、土地交易和土地使用情况。凡未经处理的非法占地、非法入市行为,不以上述时间为限。

主要内容:

(一)土地管理情况

1、违规批地。主要是违规审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超范围划拨用地、违规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等行为。

2、违法行为制止查处不力。主要是对发现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制止,立案查处的不能依法处理,已处理的不能落实到位等行为。

3、罚没款收入支出混乱。主要是违反财经纪律,违反国家“收支两条线”政策规定,处置罚没款等行为。

(二)土地使用情况

1、违规或擅自设立各类园区及园区内的土地违法行为。主要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设立的各类园区及园区用地中存在的非法占地、非法买卖、非法转让土地和违规批地等违法行为。

2、非法圈占集体土地。主要是指单位和个人擅自与乡、村、组签订“征地”或占地协议圈占土地的行为。

(三)土地交易情况

1、划拨土地非法入市。主要是划拨土地非法转让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的行为。

2、集体土地非法入市。主要是集体土地非法转让用于商品住宅房开发的行为。

3、出让土地违规转让。主要是不符合转让条件的土地擅自转让的行为。

三、治理整顿的原则

治理整顿坚持自查为主,突出重点,重在整改,区别对待的原则。

(一)自查为主。整顿工作实行上下联动,自查为主。治理整顿的基础是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的自查自纠。

(二)突出重点。重点是违规设立的各类园区、擅自协议圈占集体土地和擅自利用集体土地、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的行为。

(三)重在整改。针对土地市场秩序中存在的问题,从管理上找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各项制度。

(四)区别对待。凡主动自查自纠,积极整改的,依法从轻处理;不主动整改经查处的从严处理。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前的问题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从轻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时间安排、工作方法和步骤

全县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共分五阶段,从2003320日开始,75日前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20日—42日)

召开全县动员会议,下发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全面部署全县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利用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治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阶段(43日—410日)

1、土地管理:

1999年以来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划拨用地、协议出让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变更调查、基准地价等七个方面工作进行对照检查,并上报罚没款收缴和支出情况。发现问题,查找差距,分析原因。

2、土地使用

自查并上报设立的各类园区名称、位置、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园区类型、批准面积等相关资料。

自查上报非法圈占集体土地(不包括各类园区用地)。

3、土地交易

自查上报1999年以来将划拨用地非法转让,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行为。

自查上报1999年以来将集体土地非法转让,开发商品住宅的违法行为。

自查上报违规转让出让土地的跟踪检查资料。

第三阶段,督查检查阶段(411日—430日)

1、清理已经处理的处罚决定

各乡镇根据1999年以来动态巡查台帐和查处卷宗等资料,制作填写《乡级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前发现制止违法行为登记目录》。

各乡镇逐个清点已经处理的案件,做到逐件登记造册,制作填写《乡级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前未处理到位违法行为登记目录》。

根据上述要求,汇总填写《全县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前发现制止违法行为登记目录》和《全县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前未查处到位违法行为登记目录》。

2、农用地转用和土地使用

根据1999年以来审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的登记台帐和批准文件进行检查,制作填写《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情况明细表》。

3、各类园区用地

对各类园区的设立审批情况、实际用地规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供地批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园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进行逐一核查,登记造册,制作填写《园区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明细表》。

对未经批准占地、擅自圈占土地、非法转让土地、超越范围划拨用地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对违规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没有按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行为,边查边改。

4、集体建设用地

1999年以来擅自圈占使用集体土地和将集体土地非法转让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行为,进行拉网式检查,填报《违法圈占土地情况表》和《集体土地非法转让用于房地产开发情况表》。

根据1999年以来批准划拨用地项目情况表和1999年以来批准出让土地项目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完成《土地管理情况汇总表》中划拨类和出让类项目的汇总工作。

属划拨用地非法转让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要进一步查清转让方、受让方、转让日期、转让面积、转让金额、是否依法处理等情况,完成《划拨土地非法转让用于房地产开发情况表》的填写工作。没有依法处理的,要立案查处。

属违规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没有按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边查边改。

第四阶段:处理和整改阶段(430日—620日)

1、对自查检查阶段发现问题进行汇总分析

430日前各乡镇完成发现问题的汇总分析工作,制作《乡级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发现问题清单》。

县整顿办完成全县发现问题汇总分析工作,制作《县级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发现问题清单》。

2、对自身能够解决的问题进行处理和整改

1)建立健全建设用地总量控制、集中统一供应、公开交易、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土地登记公开查询、集体决策等项制度,制定保障措施,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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