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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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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03-20 11: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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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的意见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3-03-20 11:11:33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200318

内 乡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的

意       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03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由总体上达到小康向全面实现小康跨越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统计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一年。统计信息、统计方式、统计基础建设、统计服务等,只有在质和量上实现新的飞跃,才能跟上中央提出的“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步伐。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统计法制建设,切实加大统计执法检查监督力度,确保全县的各项统计任务落到实处。

一、我县统计法制工作的现状

我县统计法制建设,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得到了重大发展。传统的依靠行政手段开展统计工作的观念逐步改变,依法统计的指导思想初步确立;统计执法得到加强,统计工作环境有了一定改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入,社会统计法律意识得到增强;培养了一支熟悉统计法和统计业务知识的统计执法队伍,执法水平有了一定提高。

我县统计法制建设目前仍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依法统计的思想还不牢固,在许多地方还没有形成自觉的行动,统计法制工作还没有真正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轨道;二是统计执法服务统计工作的思想不够明确,存在着统计执法与统计业务工作相脱离的现象;三是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规划措施不够得力,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深入。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十五”期间,我县统计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是: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观念,强化服务统计工作大局的意识,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疏通统计渠道,保障统计业务工作顺利进行为重点,着眼于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以法制促建设,以法制创环境,以法制树权威,努力推进我县统计事业的新发展。

“十五”期间,我县统计法制建设的基本目标是: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主要环节及统计执法的规范,多层次多形式进行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专项与常规相结合的统计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为统计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抓宣传教育,创造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2003年,是《统计法》颁布实施20周年,全县上下要以此为契机,条块结合,抓好宣传。一是统计局要在县电视台开辟“统计法制今日谈”专栏,系统地、全面地宣传统计法纪、法律、法规,抓住一些有影响、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剖析、曝光。二是以每年的四月份为统计法制宣传月,在县人大的指导下,全县各级统计部门、统计人员以本地域、本单位为阵地,开展以《统计法》为重要内容的宣传咨询活动。三是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各级统计人员的自我教育,逐步培养起全社会共同遵守的“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实事求是,不出假数”的道德规范,实现统计工作与《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真正接轨。通过上述活动,把遵守《统计法》,变为全县所有统计调查单位的自觉行动。

(二)抓统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随着中国加入WTO,统计工作与国际接轨的步子加快,加上现代化办公条件的改善,统计人员的知识更新已成为适应统计工作新要求的重点,统计人员的岗位培训应当加紧安排。根据省政府的安排,省、市统计部门将在统计系统内外进行全面系统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县统计局要根据市统计局的安排,有重点、有步骤,分期分批搞好全县统计人员的统计法规和岗位培训,要把统计普法教育同统计人员的岗位培训结合起来,将统计法律基本知识列为统计人员上岗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由统计局负责制定并实施。以后,每年都要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有计划、有重点、有目的的培训。全县各统计调查单位都要从各方面积极支持落实好本单位的统计人员参训工作。

(三)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各级各部门统计机构要着眼于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以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基础工作等为重点定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同时,各专业部门也要根据本专业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

建立县级统计机构全员执法机制,进一步明确统计系统各个专业在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中的责任。各专业部门要对本专业范围内统计执法情况负责,发现统计违法行为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每年都要查处一定数量的案件,并集中力量查处一些重大案件。

(四)加强统计执法联合体建设,提高统计法制联合体素质。重视加强统计执法力量,注重培养懂法律、懂经济、懂统计专业的复合型人才。

坚持每年参加省对县统计执法人员进行的业务培训,系统学习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组织进行执法程序和执法检查等基本技能的训练。

(五)规范统计执法。继续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程序,保证政府统计机构及统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存档规范。

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制约机制。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建立完善统计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度。依法审理统计行政复议案件,切实纠正不当的行为,保证合法行使职权,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统计法制工作的领导,将统计法制工作纳入各级统计机构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并进行考核和奖惩。县政府成立“依法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王晓云同志任组长,监察局局长曹俊基、统计局局长王峰、司法局局长李建军同志任副组长。人大法工委、监察局、司法局、政府法制办、统计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统计局副局长展国庆兼任。县统计局结合本规划,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适时组织进行经验交流,进一步推进统计法制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与人大以及监察、司法等部门的合作,注意借助外力,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各成员单位也要注意当好统计法制工作的后盾,为我县统计法制工作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加大对统计法制工作的投入,配备统计执法必须具备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积极为法制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县统计局注意开源开流,县财政也要在预算中,逐年加大对统计法制工作的专项投入,逐步配齐统计执法所需的各种装备。

                        二00三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统计  法制  通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3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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