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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04〕27号

发布日期:2004-06-30 21: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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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4-06-30 21:37:13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办〔2004〕27号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内乡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

  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内乡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建设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1、内乡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建设实施办法

  2、内乡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推荐表

  二OO四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内乡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建设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建设长效机制为核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要求,在全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县、乡、村、企业四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努力实现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为实现“三个定位”目标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的建立

  (一)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

  县政府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王晓云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机关党委副书记谭晓忠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曹德玉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杜保刚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县直各单位成立的安委会(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二)乡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

  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确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兼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负责本辖区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三)村(居)委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

  村(居)委会比照乡镇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经选聘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的,同时负责本辖区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四)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

  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的选聘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在全县各乡镇和拥有特种设备的行政村,聘请具有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知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配合专职安全监察机构共同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具体选聘办法如下:

  (一)选聘采取层层选拔的原则进行,原则上每个乡(镇)和拥有特种设备的居委会、行政村只聘任一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

  (二)乡(镇)推荐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必须是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居委会和行政村应选聘居委会(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三)经过推荐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应填写附表,于7月10日前上报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审查后交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上报南阳市特种设置安全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南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聘书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证》,并报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安全监察人员(安全监察协管员)的职责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

  2、研究部署和指导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3、定期分析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状况,研究、协调和解决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4、定期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5、负责对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和使用单位实施安全监察。

  6、负责对特种设备管理及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发证。

  7、负责特种设备的许可、注册、登记工作。

  8、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重特大事故的救援工作。对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

  9、加大安全投入,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手段,提高特种设备管理水平。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的主要职责

  1、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2、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作好本辖区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督促使用单位按时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3、发挥安全监察机构与使用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4、定期对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苗头,及时通知使用单位相关负责人并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对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报告,并协助查处。

  5、辖区内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协助并积极参与控制现场应急救援,疏散群众。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2、定期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

  3、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4、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5、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特种设备的备案制度、注册登记制度、定期检验申报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设备建档制度、设备事故档案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和报告制度等。

  (四)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学习和宣传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和技术常识。

  2、负责本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3、协助企业负责人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督促职工遵章守纪。

  4、开展安全巡回检查,及时纠正设备运行中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行为,发现事故隐患迅速上报,并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领导小组实行安全例会和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一)安全例会的主要任务

  听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汇报;分析安全形势,研究有关重大事项;对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听取事故调查组的汇报等。

  安全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企业每周召开一次。对重大安全隐患或危险源等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二)专题工作会议

  领导小组组长必要时可主持召开或委托召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和处理有关问题。

  附件2

  内乡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推荐表

  单位:日期:年月日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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