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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工作的意见

发文字号:内政办〔2004〕92号

发布日期:2004-1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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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工作的意见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4-12-07 00:00:00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办〔2004〕92号

内 乡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了全面提高我县“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水平,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的辍学问题,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建设步伐,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根据省、市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水平,强化领导责任

“控辍”工作是“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科教兴县”战略的实施,全面抓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控辍”工作,不仅可以从根本上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而且对于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加快我县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乡镇要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认真履行好教育管理职责。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政府责任,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努力把我县义务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各乡镇政府要将义务教育纳入小康社会建设总体规划,形成统一领导,统一部署,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建立“控辍”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县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和反馈工作情况和信息。“控辍”工作实行县、乡(镇)、村三级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把手要对“控辍”工作负总责,实行“控辍”工作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即建立教师—学校—教育部门和家长—村委会—乡镇政府自下而上逐级负责、由上而下逐级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包学生到户。县委、政府将把“控辍”工作作为考核乡镇工作业绩的一项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各中小学校的“控辍”工作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任课教师、班主任、分管领导、学校校长的“控辍”任务实行量化管理,确定以“控辍”工作为中心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于工作失误,不负责任、领导不力造成学生流失辍学的,要取消当年的评先评模、晋职晋级资格,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给予降职、免职处分。对“控辍”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奖励。教体局要加大对学校“控辍”工作的监控力度,采取措施,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2、要切实强化政府、学校、家庭与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责任。进一步加大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工作力度,使政府执法,学校和教师懂法,家长守法,学生知法。实行学校送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与家长签订义务教育责任书的机制,强化家长与学生依法履行义务教育的责任。

3、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把“控辍”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整体联动,真抓实干,形成“控辍”合力,把“控辍”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司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对拒不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依法强制其送子女入学(复学);工商、劳动保障、公安等部门对招收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处;各企业、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力准入制度,规范用工,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受完九年义务教育;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禁止营业性歌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场所接纳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少年,违反规定的应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努力形成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相互沟通与合作的教育机制,为“两基”巩固提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深化教育改革,建立 工作机制

1、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收费制度,减轻学生经济负担。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中小学收费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行“一费制”,实行公示制度和收费卡登记制度,除国家规定的农村义务教育收费项目外,一律不准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农村中小学不得要求统一制作学生服装,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用书、学具及其它用品的管理,提倡使用经济型教材。物价和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严禁社会各界向中小学乱摊派和“搭车”收费,避免学生因经济负担过重而辍学。

2、要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步伐。按照“小学中心化,初中乡镇化”的要求科学、合理调整中小学校布局。要从学生实际利益出发,处理好规模与效益、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确保布局调整工作有利于巩固“两基”成果,有利于提高整体办学水平与质量,有利于杜绝新的辍学现象发生。要结合布局调整,通过采取扶持、联合、兼并等形式,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步伐,积极稳妥地做好整合、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工作。要结合实际,积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扩大优质高中办学规模,满足所有初中生的高中教育需求,有效解决初中辍学问题。要积极发展民办教育,加强民办学校管理,提高民办学校办学质量,创造优质教育资源,满足广大群众对教育的需求。要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农村要基本普及幼儿学前一年教育,县镇要满足学前三年教育的需求。每个乡镇要建一所中心示范幼儿园。

3、要规范办学行为,营造宽松育人环境。坚持公办小学就近入学、小学升初中按学区免试对口入学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所有小学、初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测试,严禁分快慢班、重点班。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组织国家和省规定以外的任何形式的中小学学科竞赛活动。要充分开发和利用一切有利于学生成长和发展的教育资源,为学生营造全面发展、利于个性和潜能开发的成长环境。

4、要建立助学机制,彻底解决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少年失学辍学问题。要通过政府拨款、动员社会各界献爱心等,大力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建立特困中小学生助学基金,并成立专门管理委员会,每年专题研究贫困学生助学资金发放、提供免费教材等问题。助学基金发放工作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要建立农民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弱势群体子女教育保障机制。要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安排农民工子女就学,在入学条件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对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要实行“两免一补”(免杂费、书费,住校生给予生活补贴),以保障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机会与权利。

5、要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校本培训与校本教研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教研员和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头与辐射作用,促进全体教师的专业发展。要依靠高水平的教学质量吸引学生,依靠高尚品德的教师教育学生,依靠科学的管理规范学生,依靠丰富的校园文化留住学生,从根本上解决学生的厌学问题。要积极改革评价观念,规范教学行为,努力改进课堂教育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切实把学生从繁重的课业负担与消极评价中解放出来。充分发挥评价在促进学生成长、教师素质提高、学校发展方面的教育功能,发挥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在评价过程中不断促进教师和学生自我完善,不得将学生考试成绩排榜公布,小学生考试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注重帮助学生发现和发展自己多方面的潜能和优势,增加学生的自信心,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实施教师资格证、竞争上岗、择优评聘、合理流动的管理制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素质提高。教师要适应课程改革需要,以学生发展为本,“控辍”保学,使学生热爱学校、亲近教师、乐于学习;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要做好帮扶工作,积极鼓励,促其建立起自信心。班主任每学期对学生都要进行家访,家访面达100%。要进一步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严禁收受钱物及利用家长办私事,严禁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如发现即取消其当年评优晋职等资格,对于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教师队伍。

6、要加快信息化、科学化管理步伐。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资源,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电子学籍,实现信息化管理,并作为今后“两基”巩固提高、评优和教育教学检查评估的基本依据;要严格入学、转学手续,改革完善义务教育阶段非初中毕业年级的学生学籍变更制度,防止“以休代辍”、“以病代辍”、“以转代辍”问题的发生。要建立并实行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和流失生报告制度,一经发现流失,要及时报告、及时解决,确保学生及时返校读书。

三、强化监督管理,完善评估制度

1、发挥督导评估功能。建立、完善督导评估和表彰奖励制度,健全乡镇义务教育自查自评制度、“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复查制度和评估制度。全面启动对中小学校和各级政府教育工作的评估工作。切实加强督导机构建设,进一步提高督导人员素质和督导工作水平。对全县教育的督导评估工作要坚持以督政为主、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原则,注重过程性评估,完善督导评估机制,促进“两基”工作向高水平、高质量迈进。

2、要加大“控辍”工作的监督力度,完善监控机制。要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每学期开学初,各地都要做好“控辍”工作大检查,对“控辍”工作中的突出困难与问题,要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认真加以解决。对挤占、挪用中小学教育经费、不及时修缮危房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领导与直接管理者责任;对谎报、瞒报、漏报学生辍学情况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将处理结果向社会曝光,以提高全民“控辍”意识和守法观念,全面实现我县年辍学率初中控制在2%以内、小学控制在1%以内的工作目标,全力推动我县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均衡发展,为全县社会经济繁荣昌盛奠定良好的教育基础。

二OO四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教育    控辍△   意见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2月7日印发

工  作  的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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