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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2005〕9号

发布日期:2005-03-15 00:00:00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5-03-15 00:00:00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2005〕9号

内 乡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内乡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内乡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附:内乡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

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内乡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

义务教育是整体提高国民素质的基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县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的实际举措。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内乡县教育事业整体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统筹城乡、合理布局、分步实施、提高质量的原则,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加快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城镇薄弱学校建设,提高农村师资水平和教育质量,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教育差别,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健康、协调发展。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发展目标

1、推进区域内学校之间基本均衡发展。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意见》,依据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义务教育实施水平,一类乡镇城关镇、马山镇、赤眉镇、赵店乡、灌涨镇、王店镇、瓦亭镇在2006年,二类乡镇大桥乡、湍东镇、余关乡、夏馆镇、七里坪乡在2007年,三类乡镇师岗镇、瓦亭镇、乍曲乡、西庙岗乡、板场乡在2009年分别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乡镇要分别制定本乡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年度具体工作计划,采取超常规措施强力推进,使本乡镇学校布局和规模均衡合理,同类学校教育经费投入、学校设施设备、学校管理水平、师资配备、生均教育资源、学生生源、教育教学质量等基本均衡。

2、推进城乡之间基本实现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扶持倾斜力度,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通过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等,着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大力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城乡对口支援、教学联动等,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城乡优势互补、特色发展,整体提升。

3、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学前和高中教育。到2010年,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98.5%以上,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学前三年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全县基本普及高中教育,高中入学率达到90%以上。

(二)主要任务

2008-2009年

1.各乡镇建成符合设置标准的中心小学要达到规划数的60%以上,建成独立设置的公办幼儿园达到2-3所。按照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完成对2/3以上薄弱学校的改造任务,改造后的中小学生均校舍面积分别达到4.8和3.5平方米以上。按照省颁I类标准,完成对城区中小学、农村初中及中心小学教学器材和设施的配置任务。各初中和中心小学分别建立2-3所校外活动基地。

2.为各乡镇中小学校调整、配备所缺专任教师达到60%以上,为公办幼儿园配备所需教师达到50%以上。各乡镇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和继续教育合格率全部达到95%以上。初中、小学校长高学历率分别达到50%和60%以上,专任教师高学历率分别达到30%和50%以上。各学校专任教师接受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的比例达到10%以上。

3.城区初中和农村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2%和3%以下,小学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学前教育入园率达到90%以上,高中入学率达到80%以上。

4.初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分别达到250元和100元以上。县财政按规定的比例设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账户和贫困家庭子女帮扶资金账户,乡镇政府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债务的剥离力度,剥离出的债务要达到学校总债务的60%以上。

5.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初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50人和45人以内。建立全县性的强弱学校1+1帮扶制度,被帮扶的薄弱学校占到全县各类薄弱学校总数的70%以上。加大对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利用率,使之成为重要的教育教学手段。开全开足规定的所有课程,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落实政策,确保农民工同住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率达到90%以上。

2010年

1.各乡镇建成符合设置标准的中心小学达到规划数的80%以上。建立独立设置的公办幼儿园达到3-5所。完成对本乡镇剩余薄弱学校的改造任务,全部清除C级危房。按照省颁Ⅱ类标准,完成对农村完全小学教学器材和设施的配置任务。各初中和中心小学校外活动基地达到3-5所。

按照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标准新建1所城区高中,规模达到15轨45班以上,使全县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85%以上。

2.为各乡镇中小学校调整、配备所缺的专任教师达到80%以上,为公办幼儿园配齐所有教师。各乡镇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和继续教育合格率达到100%。初中、小学校长高学历率分别达到60%和70%以上,专任教师高学历率分别达到40%和60%以上。各学校专任教师中接受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的比例达到15%以上。

3.城区初中和农村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1%和2%以下,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学前教育入园率达到95%以上,高中入学率达到90%以上。

4.初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分别达到300元和150元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债务全部剥离到当地政府,彻底改变学校负债运行的局面。

5.继续加大对办学行为的规范力度。完成对全县其他薄弱学校的帮扶任务。进城务工农民的同住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率达到95%以上。

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保障机制

1、保证公用经费投入。从2007年开始,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财政及税改转移支付投入部分,小学不低于100元,初中不低于250元。同时,保证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县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收学杂费部分,财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标准,分春、秋两季及时拨付到学校。县政府要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将县城以下农村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远程教育工程经常性运转和维护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统一安排。

2、加大专项经费和基本建设投入力度。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薄弱学校建设,县政府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投入,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费应优先保证中小学校建设的需要。

3、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基金。从2007年春期开始,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学校标准化建设,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乡镇政府也要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薄弱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

(二)加强薄弱学校建设,逐步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均衡

1、调整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适应城镇化建设、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按照就近入学、相对集中、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继续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乡镇政府要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质量较高的义务教育。

2、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制定限期改造薄弱学校计划,集中财力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加快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

3、建立联系薄弱学校制度。要充分发挥达标校、示范校的引领示范作用,形成对口帮扶机制。示范学校要在学校管理、教学教研、德育建设、校本培训、网络资源等方面给予农村薄弱校以多层面的帮助支持,逐步实现“捆绑发展”。

4、扎实推进教师到薄弱校轮岗交流。要在加强城乡教师轮岗交流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优质学校的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轮岗交流。要统筹安排农村中心小学与周边小学、办学水平较高的城镇学校与城镇周边的农村学校、城区优质学校与周边的薄弱学校建立师资捆绑关系,原则上实行教师“三三制”轮岗互派,即每轮派出三分之一教师,到捆绑内学校工作三年。校级领导也要适当轮岗交流。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1、统筹城乡教师资源配置。根据城乡中小学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中小学教师编制,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按照有关规定和编制比例标准,合理调整城乡中小学教师结构,保证农村学校英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师的足额配置。积极引导超编学校的富余教师向农村紧缺学校流动,切实解决农村学校教师不足及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

2、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切实落实按教师年工资总额的1.5%--2.5%核拨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免费接受继续教育。落实专家联盟资源库建设工作,为教师培训和基层巡回培训指导等工作提供高水平专业支持。落实远程教育资源库开发与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益。

3、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建立乡村教师补贴制度,各乡镇应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对在农村任教的教师给予适当工作补助。提高农村中、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农村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根据其对应的学校类别,可按省定标准的上限核定。切实落实农村中小学教师医疗保险等待遇。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乡镇教师在区域内常态轮岗,应予以交通费用补助,经费由派出学校负担。

(四)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配置均衡

1、加快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2006全县镇级以上中学已全部接入教育城域网。其他乡级中学于2009年年底前达到以下目标:初中至少八年级以上班班配备多媒体和保证学生上机操作的网络教室,计算机拥有量达到15:1的人机比。所有农村中心小学至少配备一间多媒体教室和一间网络教室,计算机拥有量达到25:1的人机比,并接入南阳教育城域网。

2、扎实推进农村现代远程教育。2007年内实现所有乡镇通过省“农远项目”验收。各学校应充分应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资源,每周开课不低于20课时,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学质量和效益。要把光盘辐射点、卫星教学收视点和计算机网络教室等农村现代远程教育三种模式的应用作为推进农村教育教学改革的平台,解决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学点师资力量不足、无法开齐开足课程的问题,并与学校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紧密结合,真正做到“面向学生、走进课堂、用于教学”,全面提高农村学校教学质量。

(五)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1、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首,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推进课程改革,保证所有学校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努力使所有学生共同进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加快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积极推行初中毕业生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制度,逐步推广将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招生制度。完善小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3、加强学校管理,强化三风建设。要切实加强学校内部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建立覆盖学校所有工作环节的责任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六)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和谐有序的义务教育办学环境

1、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划片就近入学和公办初中免试对口升学政策,严禁小学、初中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测试。根据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人口变动等因素,适时适度调整招生片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平等受教育权利。

2、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非初中毕业年段举办各种形式的集体补习活动。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因教育教学改革确需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必须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不得在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加收费用。

3、加强民办学校管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办学纳入全县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按照自愿报名的原则免试录取。严格民办学校招生广告管理。加强对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民办学校依法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督促民办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报批、报备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期初与家长签订收退费协议制度,妥善处理家校矛盾和纠纷。

(七)落实扶助机制,保证处境不利群体享受义务教育权利

1、完善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就学制度。认真落实特困学生“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交学杂费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寄宿生给予一定生活补助。广泛动员和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捐资助学。鼓励城区和城关学校发动学生家庭与农村困难家庭开展“一帮一”互助交流活动,拓宽学生社会视野,增强学生情感认知,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

2、重视关心农民工子女进城入学。简化农民工子女入读手续。凡具有农村户籍、持有在城区(城关)暂住证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期限为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的农民工子女,均由教育部门或学校安排入读。农民工子女入读公立校免交借读费,属于特困学生的应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县财政部门应按学校在校生人数拨付生均公用经费,编制部门应按学校在校生人数核定教师编制。加强对以接受农民工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的扶持和管理。县政府应在办学场所、师资培训、教学管理、教学设备等方面予以扶持,并要在卫生、安全方面加强监管。建立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托留在农村的“留守儿童”的档案登记、结对帮扶和应急救助机制。

3、加强特殊教育工作。县级政府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整合盘活特殊教育资源,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提高特教学校办学效益。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一律享受免书本费、学杂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的“三免一补”待遇。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待遇,特教教师全部享受班主任津贴补助。

(八)加强督导检查,保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扎实开展

1、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核问责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领导和指导责任,确保教育经费投入、教育政策落实、教育机制创新等方面工作落实到位。要在研究工作时重点谋划,安排项目时重点照顾,考核工作时重点体现。要建立县乡两级议教评教制度。每年县乡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至少召开一次有各相关部门参加的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教育工作发展态势,协调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具体问题。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政府主要领导政绩考核重要内容,督促各级政府切实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放在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战略地位抓紧抓好。

2、健全义务教育督导监测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县组织、监察和教育督导部门每两年联合开展一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督查。针对办学条件、教师编制、职称及工资发放、控制学生辍学、危房改造、“三个增长”等重点内容分乡镇开展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逐步建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反馈指导机制。县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大督学力度,定期对乡镇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逐校监测分析,掌握动态,提出督导意见,促进义务教育各项工作平衡发展。

主题词:教育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规划   通知

抄  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县委、人大、政协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3月15日印发_x000f__x000f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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