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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05-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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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2005〕10号

发布日期:2005-03-15 00:00:00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5-03-15 00:00:00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2005〕10号

内 乡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内乡县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1、内乡县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2、内乡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体系

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内乡县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精神,切实保障全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的义务教育,加快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位学生为宗旨,以薄弱学校改造和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为主线,均衡配置经费、设施、设备、教师等办学资源,努力缩小我县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体现社会主义教育的公平性,切实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享受大体相当的义务教育,深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到政府工作的整体规划之中,统筹规划义务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统筹规划义务教育与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本着“巩固、发展、调整、提高”的工作方针,对均衡发展提出具体目标、步骤和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政策倾斜,治薄扶弱。坚持“领导班子配备、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改善、教学研究指导”等五个方面的倾斜政策,采取独立改造、合并,加快薄弱学校的改造,扶持弱势群体,尽快解决我县教育不均衡现象。

3.注重内涵,办出特色。不仅要关注学校师资水平、办学条件相对均衡问题,更要关注学校的内涵发展,充分调动薄弱学校领导和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稳步推进课程改革,创新管理机制,建设现代学校文化,促进每一所学校办出自己的特色,走内涵发展之路,为学生全面、个性化发展提供条件。

4.全面提高,协调发展。在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不仅要将着力点放在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和薄弱学校改造上,还要开发与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带动薄弱学校的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发展水平。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

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同城借读和农村薄弱学校建设问题。均衡配置城区学校教育资源,推进解决城区义务教育择校问题。加快县城初中建设,改造农村薄弱学校,通过整合、新建和改造一些学校,使全县中小学布局基本合理,初步实现义务教育办学设施标准化,努力实现区域内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大体相当,区域内师资配备基本均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方法措施

(一)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管理,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公共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县级财政对农村教育的经费投入,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资金,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提高。要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并及时足额拨付。要建立和完善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长效机制,进一步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加强对各项教育经费的统筹,切实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各地要切实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关心弱势群体,完善对困难家庭学生及各类弱势群体学生的资助体系,对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积极发展寄宿制学校,高度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义务教育工作。

(二)加大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改造力度。多方筹措资金,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努力缩小城乡间、地区间、学校间的差距,逐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与薄弱学校整合、重组、对口扶持、教育资源共享等方式,促进薄弱学校的改造。全面落实“五优先”政策,即领导班子配备、师资队伍建设、教育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改造、教学研究指导等优先保证,按计划完成薄弱学校改造任务。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之间教师资源相对均衡。各乡镇要加强薄弱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校长、教师交流制度,统筹教师资源,将教师的管理和使用权从学校上移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和调配机制。以农村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教师轮岗交流、对口支援、送教下乡、开展教研活动、强化教师培训等方式大力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整体水平。努力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师待遇,落实农村中小学教师浮动工资制度,设立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并在职务聘任和表彰奖励中予以政策倾斜,充分调动农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举办薄弱学校校长培训班,建立区域内校长挂职交流培养制度。

(四)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扎扎实实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开好地方课程,开发校本课程,搞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学科课程标准。建立和完善校本教研制度,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和教师角色,树立新的课程理念并转为教学行为,研究和解决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教师新课程的实施能力和水平。

加强学校管理,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校、德育立校、文化建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的管理理念,以《义务教育法》为依据,规范办学行为管理。鼓励和支持学校努力办出特色,引导学校注重内涵发展,立足本校实际,创办人文教育、科教教育、外语教育、艺术教育、体育教育等特色学校,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五)大力发展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以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抓手,广泛应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加大教育资源开发和整合力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共用,缩小校际间教学水平差距,全面提高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六)深化评价改革,促进校际间生源的相对均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素质教育导向机制,全面评价学生,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之一,逐步改变以学业考试分数作为唯一录取依据的方法;建立和完善教师发展性评价体系,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七)继续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制度,严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以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招生,不准以各类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取消重点班、重点校,通过控制班级数、班额等手段,有效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之风的蔓延。

继续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坚持省、市示范高中招生部分指标分解到各初中学校。从严控制择校生,择校生占在校生的比例,每年下降5﹪左右。

(八)深化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中心小学建设。倡导初中尽早介入小学教育,配齐配全完小教师,实施部分学科教师“走教制”,解决村小教师不配套等问题,加大投入,支持中心小学创造中午就餐条件,鼓励学生早出晚归试行“走读制”。

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组织领导

各乡镇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意义,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履行公共教育职能的首要任务来抓,把大力发展义务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本着“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工作方针,认真分析影响辖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统筹协调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履行好政府职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等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所承担的任务和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县义务教育发展情况进行监督与指导,并负责推进直属学校均衡发展。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逐步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教师水平和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监测和分析,并及时通报。教育督导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督导评估各地各相关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财政、人事、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主题词:教育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案    通知

抄  送:县委、人大、政协。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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