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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扩大出口创汇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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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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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扩大出口创汇的若干意见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6-01-19 00:00:00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20065

内 乡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鼓励企业扩大出口创汇的若干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和企业:

为了加快我县外向型经济发展,鼓励企业多出口、多创汇,扩大对外贸易,提高出口贸易总额占我县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改变我县出口贸易总量少,外贸依存度低的现状。经县政府研究,就促进我县外贸出口快速增长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定不移地实施全民外经贸战略。要鼓励和支持全县各类企业积极开展对外出口贸易业务,不断开拓国际市场,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要按照“宽入门,严管理,促发展”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工作,在多个层面上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主要按照省商务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豫商贸[2005]19号)精神,县工商局对从事制造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的企业,在核发营业执照时,直接在经营范围内注明“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并告知企业到县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手续。

二、积极鼓励企业扩大自营出口。凡获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各类企业,要进一步增强自营出口意识,积极做好自营出口工作,努力扩大直接出口,不断减少出口供货,以便使我县更多的企业能够享受国家和省、市在促进外经贸发展方面的扶持政策。县商务、财政部门要全力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积极为符合条件的自营出口企业申报争取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贴息资金、出口产品研究开发资金等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对当年新获进出口经营权且实际出口10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可向上级申报争取一次性资助5万元的无偿资金。

三、大力支持企业创名牌出口商品。对当年新获得商务部颁发的“中国名牌出口商品”品牌的企业,凭相关证书,可向上级申报争取一次性资助50万元的无偿资金。对当年新获得省、市商务部门颁发的“河南省名牌出口商品”和“南阳市名牌出口商品”品牌的企业,凭相关证书,由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四、积极支持出口企业科技创新。一是对出口企业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推广项目,可向上级申报不超过100万元的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二是对高新技术、机电产品的出口产品科研开发项目,可向上级申报不超过50万元的无偿资助。三是对当年获得授权的专利项目,凭国家专利部门的专利证书,可向上级申报扶持资金,其中:单项发明专利5万元,单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2万元。以上三项由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向国家、省、市申报争取。

五、出口退税顶抵企业年度税收任务。要进一步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凡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我县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国家给予的“免、抵、退”税部分顶抵企业年度税收任务,并享受县里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六、出口创汇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对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出口创汇目标任务,县政府将分解到各出口企业和有关乡镇及单位,由企业、乡镇和单位的一把手对出口创汇工作负总责。县商务局要半年初评一次,年终综合考核(出口创汇数额以年底海关统计数据为准),评选先进,提交县政府研究确定后,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〇〇六年元月十九日    

主题词:外贸   出口   意见

抄  送:市商务局,县委、人大、政协。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元月19日印发

责任编辑:gnlx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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