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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06-0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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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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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6-02 08: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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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办法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6-06-02 08:19:32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2006〕97号

  内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内乡县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办法的

  通知

各金融机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科学、客观评估我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进展情况,加快我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步伐,现将《内乡县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内乡县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办法

  二○○六年六月二日

  附件:

  内乡县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办法

  为加快改善我县金融生态环境步伐,科学、客观地评估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进展情况,根据《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监测评估的意义。金融生态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金融业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综合条件,也是衡量一个地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指标。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产业政策、财政政策、信贷政策协调配合,直接关系到金融机构贷款风险的大小,直接关系到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进展情况开展监测评估,是建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长效机制的需要,是直观、量化反映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成果的需要,也是我县经济社会进一步加大发展能否得到充足有力信贷支持的需要。

  第二条监测评估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系统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设定监测评估指标。通过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科学、简明、直观、全面的监测评估,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探索构建经济与金融和谐发展的长效机制和有效途径。

  第三条监测评估的目标:通过长期、连续对改善辖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监测评估,促进辖区政、银、企密切合作,信贷投入顺畅;货币政策有效传导,金融资源配置合理;金融服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金融秩序好,金融风险低;金融机构自我调节能力强,金融资产质量好。营造一个金融业安全高效运行,经济金融良性互动,社会信用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二、监测评估指标框架

  第四条指标框架分为经济发展水平、金融资源水平、社会信用水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保障机制四类。

  第五条金融生态环境评价采用百分制。以A1代表经济发展水平、A2代表金融资源水平、A3代表社会信用水平、A4代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保障机制、F表示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质量综合得分。按照4类环境因素对金融生态环境影响的相对重要性的大小,设定相应权重W(∑Wi=1),于是,F=∑WiAi(i=1,2,3,4),F值得分的高低反映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劣程度。

  第六条权重设定。按照5大类环境因素相对重要性的大小,确定相应的权重(W),其中W1=0.2,W2=0.3,W3=0.3,W4=0.2。

  第七条评估分级标准。为将金融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应用于监测和综合评估,根据综合指数对金融生态环境的等级进行粗分处理,将金融生态环境质量划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和差等5级。具体标准见下表:

  金融生态环境质量的判断标准表

  三、监测评估分类指标

  第八条经济发展水平指标

  1、GDP增长率。报告期GDP总量/基期GDP总量×100%-1

  2、人均GDP增长率。报告期人均GDP/基期人均GDP×100%-1

  3、财政收入增长率。报告期财政收入总量/基期财政收入总量×100%-1

  4、各项税收增长率。报告期税收收入总额/基期各项税收收入×100%-1

  5、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当年投资-上年投资)/(当年GDP-上年GDP)×100%

  6、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当年消费-上年消费)/(当年国内生产总值-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00%

  7、外资(利用区域外部资金)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当年实际利用外资总额-上年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当年GDP-上年GDP)×100%

  8、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报告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1

  第九条对经济发展水平的评估,满分100分。具体评估按以下标准进行:

  第十条金融资源水平指标

  1、各项存款增长率。报告期各项存款余额/基期各项存款余额×100%-1

  2、各项贷款增长率。报告期各项贷款余额/基期各项贷款余额×100%-1

  3、新增存贷款比率。报告期新增贷款总量/报告期新增存款总量×100%

  4、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率=报告期不良贷款余额/报告期各项贷款余额×100%(按五级分类标准计算)

  5、金融机构利息收回率。(报告期利息收入—报告期表内应收利息新增额)/(报告期利息收入+报告期表外应收利息新增额)×100%

  6、贷款到期收回率。报告期金融机构到期收回贷款总额/报告期金融机构贷款到期总额×100%

  7、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报告时点资本总额(净额)/加权风险资产总额×100%;

  8、贷款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当年新增贷款/(当年GDP-上年GDP)×100%

  9、金融机构种类和数量。报告期末在当地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财产、人寿)分支机构是否齐全

  第十一条对金融资源水平的评估,满分100分。具体评估按以下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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