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政办 > 2008

索引号:ND001-0-2018-00966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顿规范全县小型“免烧砖”厂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08-07-20 20:48:16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顿规范全县小型“免烧砖”厂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8-07-20 20:48:16   来源:内乡县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防止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县新型建材产品结构调整、产能布局优化和产品质量升级,根据南阳市建委、南阳市发改委、南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阳市国土局、南阳市环保局、南阳市工商局、南阳市公安局等七局委联合通知精神(宛建〔2008155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整顿规范小型免烧砖厂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县全面推进禁实和整治粘土砖瓦窑厂工作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调控力度,发展和培育了一批生产规模大、技术装备水平高、产品性能优良的新型墙材骨干企业,促使新型墙材产能迅速提高,为稳定市场供应、平抑墙材价格、巩固关闭粘土砖瓦窑厂的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有一些投资者受利益的驱动,盲目上马了一批与正规混凝土制品有明显不同的小型免烧砖厂,这些企业大多数建厂手续不齐全,使用简易压砖机和人工配料搅拌,生产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产品,给城乡建设工程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企业随着关闭粘土砖瓦窑厂的加快呈快速发展的态势,既干扰了新型墙材行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又对我县关闭粘土砖瓦窑厂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各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保障城乡建筑安全的重要意义,增强规范发展新型墙材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整顿规范小型免烧砖厂工作。
   
二、整顿范围
   
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以胶结材料、砂石、粉煤灰、炉碴等为主要原料生产免烧砖的企业(厂),均为整顿对象,重点是年单机生产能力2000万标砖以下的生产企业(厂)。
   
三、工作目标
   
所有免烧砖企业淘汰移动式砌块成型机、盘转式压砖机、台振4型以下(含4型)砌块成型机,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规定,企业单机年生产能力达到3000万标砖以上,配备电子控制计量配料秤(县乡企业提倡配备养护窑),有满足28天龄期生产要求的产品堆场。
通过综合整治,使小型免烧砖改造升级,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产品质量明显提高,企业符合产能布局要求,建厂审批手续得到完善,淘汰、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质量规定的落后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得到有效制止。
   
四、工作任务
   
整顿规范工作为期七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建立机构,宣传发动。(200886号前)
  
(一)建立机构。县政府建立整顿规范小型免烧砖厂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整顿规范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成员单位由建设局、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质监局、工商局、电业局、公安局等有关单位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整顿办),办公室设在建设局,负责整顿规范日常性工作。各乡镇成立由主抓副职为组长的整顿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整顿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配合工作。
  
(二)召开会议。86日以前,政府办牵头、建设局负责筹备,召开由乡镇主管领导及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整顿规范小型免烧砖厂工作动员大会,传达整顿工作方案,对整顿规范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三)广泛宣传。8月底以前,整顿办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整顿工作有关要求。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在全县上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为规范整顿工作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确定对象。(20088月底前)
   2008
815日前,整顿办会同有关乡镇对所有免烧砖厂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在此基础上,严格对照标准,确定淘汰对象和整顿提高对象,8月底以前逐个送达通知,并通过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告。
   
第三阶段:落实整改,完善提高。(20089月~12月)
  
(一)淘汰不符合规定的移动或砌块成型机、盘转式压砖机、台振4型以下(含4型)砌块成型机。凡被确定淘汰的生产厂应于200810月前自觉淘汰不合格设备。逾期不自觉关闭或淘汰的,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为主强制拆除。县整顿办负责督办。
  
(二)被确定为完善提高对象的生产厂家,应在12月底前严格按照要求标准完善工艺设备,确保单机年生产能力达到3000万标砖以上,并完善有关手续。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加强管理(20091月~2月)
整顿办2009年元月起,对关停、淘汰情况及完善改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一)检查重点:1、应淘汰的设备是否淘汰;2、更新改造情况是否符合要求;3、产品是否符合标准;4、有无相关手续。
  
(二)分类处理:1、该关停而没有关停的,要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关停,该淘汰的设备予以强制拆除;2、应按标准改造而未改造或改造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停业改造,直至符合要求;3、对经改造设备工艺符合要求,但产品不符合标准的,由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整顿;4、未依法进行登记,属非法经营的,由工商部门督促办证、处罚或依法取缔;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由国土部门依法查处;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由环保部门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免烧砖生产企业达到标准后,报建设局墙改办备案。确保自20093月起免烧砖生产企业进入依法生产、规范管理的轨道。
   
五、密切配合,落实责任。
   
整顿规范免烧砖生产厂工作事关建筑工程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整顿办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整顿规范免烧砖厂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发改委要广泛宣传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严格项目准入条件;建设局要统筹协调整顿工作,合理规划产能和企业布局,加强备案管理,严把应用环节的各个关口;质监局要加强产品质量检查,对质量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国土局要对无合法用地手续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组织对依法关停和拆除的生产场地进行复垦;工商局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对拟关停的企业收回和注销营业执照;电力部门对拟关闭的企业要停止供电;公安部门负责整顿工作中违法抗法事件的调查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支持和配合整顿办有关部门的工作,做好辖区内设备淘汰、关闭及场地复耕。
   
附:1、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
、合格免烧砖厂基本条件




                                                                         
○○八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内乡县整顿规范小型免烧砖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马良泉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召 集 人:魏建廷 县政府副县长
   
张亚明 县政府副县长
   
刘 超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谭晓忠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闫明甫 县发改委主任
   
李秉洲 县建设局局长
   
曹德玉 县技术监督局局长
   
薛武宗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 峰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卢捍卫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王国平 县电业局局长
   
张 林 县公安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秉洲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建设局副局长赵文华同志担任。
   
附件2

   
合格免烧砖厂基本条件

   
一、设备:
   1
、全自动液压成型机
   2
500以上双卧轴强制搅拌机
   3
、电子控制计量配料称
   
二、生产能力:
   
单机年产能力2000万块(折标砖)以上
    
三、主导产品:
   
混凝土多孔砖
   
四、场地要求:
   
有满足28天龄期生产要求的产品堆放场(15亩以上)
 
五、有合法用地手续,通过环保评审,符合产业布局要求,并经工商登记注册,产品符合标准,经过建设局墙改办备案。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材 通知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720日印发

责任编辑:gnlx63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