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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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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7-25 20: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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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8-07-25 20:48:16   来源:内乡县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7
122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53号),通知要求:坚持实施能繁母猪保险政策,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保险政策和办法。现阶段要保持政策稳定,对母猪保险实行单独核算,保额保费和政府补助标准暂不调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能繁母猪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生猪生产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保险与补贴相结合的制度,能够降低养殖能繁母猪的风险;有利于帮助农户分散转嫁风险,调动养猪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提高生猪产业防灾能力,稳定生猪市场供应,防止通货膨胀,保障人民生活稳定;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和社会管理功能,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承保条件
    1
、已具备能繁母猪能力并投入生产的母猪,包括经产母猪和初孕母猪。
    2
、通过强制免疫,乡镇动物防疫组织验明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疫病且佩带有国家规定的牲畜耳标的母猪。
    3
、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
   
三、经办机构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乡支公司及其所属的各乡镇保险工作站。
   
四、具体要求
   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畜牧局、财政局、人保财险公司,要积极配合,统力合作,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好本辖区内养殖户做好能繁母猪参保工作,力争参保率达到100%,使国家的优惠政策惠及每一个养殖户。
   2
、要明确主管畜牧工作的领导负责,安排乡镇农业中心及防疫人员向保险公司提供2008年能繁母猪实际数量及清单,并协助保险公司宣传动员规模养殖场(户)和以乡、村为单位对散养户进行统一投保。
   3
、县人保财险公司要依据畜牧部门提供的2008年财政补贴清单承保,通过一手发放补贴,一手收取保费的办法,做好承保工作,达到国家财政补贴与承保头数相一致。
   4
、该项工作一是项长期性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要迅速行动,创新工作,抓好落实,做到应保尽保



                                                             
OO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金融 生猪 保险 通知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725日印发

责任编辑:gnlx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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