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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18-0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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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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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10-29 20: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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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8-10-29 20:17:26   来源:内乡县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目前生活必需品价格不断上涨、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状况,经县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核实,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08年7月开始,由过去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130元提高到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180元(该收入是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希望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和发放程序,切实做好发放救助工作。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民政 最低生活保障 △ 标准通知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29日印发

责任编辑:gnlx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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