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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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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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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02-21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2-02-21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2002〕19号
内 乡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转发《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
农村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宛政〔2002〕8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统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附: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统计工作的通知
二00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统计 农村 转发 通知
抄送:南阳市人民政府,县委、人大、政协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2年3月22日印发
附件:
南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统计工作,发挥农村统计在新形势下的信息、咨询和监督功能,积极为农村经济改革和发展服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农村统计体系建设
农村统计工作是党和政府实现科学决策、正确指导农村经济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繁荣与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是党和政府实现对农村社会经济有效调控与及时监督的有效手段。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农村利益主体逐渐呈多元化发展趋势,开展农村统计调查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农村统计工作,在机构改革中要加强和充实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的力量,并参照国家、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的设置,设立与之相应的机构。切实解决农村统计调查工作的人员、经费、办公条件和交通工具等实际问题,保证农村调查工作的基本条件,实现统计数据“快、精、准”的要求。同时对农民辅助调查员调查补助应统一由县市区财政解决,并按规定标准和要求按时向调查员支付,以保护基层调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为了适应区域经济和农民群众对市场信息的要求,根据农村统计的特点,各乡镇政府要选拔配备政治性强、业务精、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统计人员;要加强对农村统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稳定农村统计队伍,保证在机构改革中农村基层统计队伍不散、工作不乱、信息不断、要通过采取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台帐以及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和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和开通信息网络站点等措施,逐步完善和规范农村统计信息中心。
二、加强农村统计信息网络建设
农村统计信息网强建设是国家统计信息工程的主要内容和必要延伸,是完善国家金网工程和实现政府信息自动化的重要环节。各级政府要重视和支持农村统计信息网络建设,制定建设规划,抓好工程立项和资金落实,争取两年内建成开通乡(镇)信息网络站点,实现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和信息反馈发布的自动化;3至5年内实现农村统计信息网络与村民委员会信息单元的联接,实现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信息传输网络化。要在全市农村统计工作中推广应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和数据库技术,提高农村统计信息处理的时效性,增强农村统计信息远程快速反映能力。要充分利用统计信息网络优势,开发利用农村统计信息资源,为最大限度地拓展农村各类市场,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准确、快捷、方便的统计信息服务。
三、大力推行抽样调查方法
加快农村统计调查方法改革,在全市农村逐步建立起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抽样调查为主体,以必要的统计报表、重点调查、综合分析等为补充的统计调查制度。近年来,粮食、畜牧业、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农民收入等已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了抽样调查方法,完成了调查方法的转换,初步确立了抽样调查方法在我市农村统计中的主体地位。各级要在完善现有抽样调查项目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畜牧业分层抽样和蔬菜抽样调查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全市农村经济核算工作,在全市乡(镇)以上全面推行GDP核算和新的农业经济核算办法;试行用价格指数缩减计算农业发展速度,尽快实现农业经济增长速度计算方法的转换,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农村信息体系。
四、增强法制观念,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字,是严重的统计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时搜集提供和反映农村统计数据,坚决反对和制止农村统计上的各种弄虚作假行为。各级统计部门要在农村广泛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依法做好农村统计工作,保证源头数据质量,增强全社会依法统计的观念和意识;要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维护农村统计工作的正常秩序,提高统计信息反馈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00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统计 农村 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2年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