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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引导金融资产向工业企业倾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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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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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引导金融资产向工业企业倾斜的意见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3-03-2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政〔200321

内 乡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引导金融资产向工业企业倾斜的

意       见

县直有关单位、有关工业企业:

为了加快工业立县步伐,激励银信部门发挥货币政策职能,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工业发展,促进总量膨胀、结构优化,尽快实现工业强县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金融资产投向工业企业奖励机制。

二、金融资产投向工业企业包括县域各类所有制企业。

三、金融资产投向工业企业以单笔新增贷款50万元计奖。期限(以企业实际使用为准)在半年以上,奖励贷款本金的2‰。

四、金融资产投向工业在实施经济奖励的同时,给予政治奖励。财政、金融部门年度内新增工业贷款在2000万元以上的,除在全县通报嘉奖外,授予财政、金融部门负责人“内乡功臣”称号。

五、奖励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支付。奖金的50%用于奖励财政、金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50%用于奖励其它班子成员和有功人员。

六、金融资产投向工业企业的奖励考核,由县政府办牵头,经贸委、人行参加,报县政府研究确定。

七、中共内乡县委、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引导金融资产向工业重点项目重点产品倾斜的意见》(内发[2002]5号)和县发办、政府办《印发<关于修订完善内发[2002]5号文件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内发[2001]4号)停止考核执行。

                      二00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工业企业  金融  信贷  投放  意见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3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