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直之窗

内乡物价局发挥职能创新服务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9-11-27 17:01:13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续做好物价工作创造一个好的环境。”20085月,一场突如其来的副食品价格上涨,带动其它商品和行业产品轮番涨价,省政府派出五个工作组分赴各地督导工作。省督导组组长、煤炭厅厅长内乡县位于河南省南阳盆地西南部,面积2465平方公里,总人口65万,拥有享誉海内外的宝天曼、内乡县衙、内乡宛梆三大“国宝”,湍、默、刁、黄四条河流贯穿其中,农业人口占80%,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全县物价系统干部职工90人。近年来,在内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精心指导下,价格职能不断得到加强,内乡县物价局有为有位在政府、百姓和社会上有较高威望。尤其是全县物价系统干部职工敢于改革创新务实重干,为县域经济发展做了大量服务性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2005年以来,连年被内乡县委授予“五好”基层党组织;连续四年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全市物价系统第一名实现“四连冠”;物价信息监测、价格成本调查、物价调研宣传、服务烟叶生产、支持教育等项工作,多次受到省发改委通报表彰;20052007年,先后被南阳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和市级标兵文明单位称号;20062008年,国家发改委分别授予内乡县物价检查所、内乡县价格认证中心为“全国物价系统规范化建设达标先进单位”殊荣。

一、准确定位,履行职责。依照《价格法》赋予的价格和收费调整、管理、规范、监督、指导、服务等职权和职能,县级物价部门主要从事国家、省、市价格及收费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具体的物价管理工作,担负的任务繁重、职能特殊、作用重要。内乡县物价局作为县政府价格和收费的主管部门,新时期明确主要职能有八项:贯彻落实国家物价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和省市制订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和审核,以及省、市授权的重要商品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如水、电、气、食盐、药品、公交客运票价、生活垃圾处理费等);开展物价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全县行政事业收费单位、经营服务收费单位、垄断行业价格及市场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受理全县价格投诉案件以及不服县级物价检查机构处罚而申请的价格复议案件;依法开展涉案物品价格认证和价格信息咨询服务工作;监测全县主要工农业产品价格动态和民生价格市场行情,分析、预测变化趋势,建立价格预警机制和政府价格应急预案及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工农业生产成本的调查监审及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指导并监督同级业务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价格管理机构、本县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物价工作,规范物价主体的各类价格行为。

近年来,内乡物价局积极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百姓、服务社会,大量服务性工作实践表明,在经济处于转轨过程中,县级物价部门的职能和地位显得更加重要,不但没有削弱,反而得到加强。物价部门不但是政府价格决策的参谋者、实施者和垄断产品及公用事业价格的制定者,而且还是企业价格管理的指导者和群众利益的保护者、市场价格公平竞争的维护者和价格诚信体系的建设者。因此在上一轮机构改革中,原国家副总理、时任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同志明确指出:“物价机构在调控价格总水平,转换价格形成机制,管理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维护国家利益,保证企业和广大居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要特别注意防止放松物价工作的倾向。要履行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职能,做到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时任省计委主任夏宗勇同志也特别强调:“市县物价工作与省以上相比,工作内容更加具体,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大量的具体工作如价格执法、价格监督、市场秩序的维护等都要靠市县级物价部门去做,而省以上物价部门的工作相对更加宏观,所以市县级机构改革中我们党组要继续做好工作,为大家继符永水同志听取南阳市、县两级政府汇报后做专题讲话时说:“对关系国计民生重要物资价格的监管、理顺上下游产品价格关系、保护企业权益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方面,物价机构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这次对各地价格监管检查情况看,物价机构是否独立情况大不一样,个别省辖市撤销物价局是一个失误。南阳各级政府非常重视物价工作,物价局同志们一定要勇于承担重任,不负众望。”因此,作为县级物价部门对于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鞭策鼓励,更加坚定了全县物价系统干部职工新形势下做好本职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二、服务发展,创新出彩。物价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历来是政府和群众关注的大事要事。县级物价部门作为经济管理综合性执法部门,是政府协调理顺各方面利益关系、有效化解多种社会矛盾的有力工具。由于政府物价部门没有自身利益,它可以客观公正地处于“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或“服务、管理、监督”的中间位置,才能真正做到务实高效地协调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以及国家、集体和个人诸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发挥着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近年来,内乡县物价局坚持改革勇于创新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价格调控、清费治乱、促进企业发展中,在稳定物价、减轻负担、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农业发展中,在服务政府、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中,做了一些大胆尝试,使“管好物价是本职,服务发展是天职”的工作理念,得到了很好的诠释。

(一)在价格宏观调控方面。内乡县物价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充分考虑企业生产成本、市场供应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通过召开“价格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消费者、经营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既保证价格调整的科学、民主、合法、合理,又化解了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价格矛盾,有利于促进内乡经济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2005年以来,由于国家成品油价格调整,县物价局两次成功召开了出租车价格听证会,一次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一次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听证会,每次新的价费政策出台后,群众比较满意社会反响良好。尤其是县城垃圾处理费征收听证会,全国人大网站和人民代表报、河南日报、南阳日报以文字或图片形式均予以报道。县物价部门高效、透明的工作,得到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和重视,仅2008年内乡县政府为物价部门出台了三份文件,即内政[200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物价工作的通知》,内政[2008]41号《关于印发内乡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内政办[2008]63号《关于加强我县房地产及商品房价格管理的通知》。一张张县政府的红头文件,就像一份份通行证,使物价部门的各项工作一路绿灯。

(二)在清费治乱减负方面。县物价部门始终发挥着主力军和先锋队的作用。内乡县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来自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据统计,全县40多个部门和系统有立项收费,收费项目1024个,收费标准达11000多个。收费管理是否规范,既影响财政收入,又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和企业发展环境,这就需要有一个专门的机构和一支高素质的物价队伍来进行监管和优化。内乡物价局根据价格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权职责,承担起了这一工作重任。在收费管理中坚持开展收费年度审验工作,认真落实《收费许可证》、《执收公务证》和《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为扎实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维护企业发展和经济快速增长,今年元至4月份,县物价局采取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会审的办法,对全县涉企涉农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同时狠抓了国家取消停止征收的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省政府取消和降低的156项收费政策的督促换证、落实到位,并将收费清理结果编印1000册,免费发放到企业、收费单位和乡镇村组,提高了收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5月份专门成立了“内乡县物价局服务企业办公室”,向全县42家企业和牧原养殖、神威民爆、泰隆水泥、仙鹤纸业、飞龙汽零、德润化工、天一密封7家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发放《企业缴费登记卡》和《内乡县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宣传资料,帮助企业争取价格优惠政策、指导产品定调价工作、提供适用的价格信息、抵制乱收费,帮助企业更好发展做大做强;以价格信息网络为主要平台载体,及时发布商品价格和供求信息,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价格信息服务。如:内乡泰隆水泥集团用电问题,长期困扰企业发展,经过内乡物价局多次向上协调,争取到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比原来优惠6分钱,每年可减轻泰隆公司电价负担800多万元,深受企业好评。仅2005年以来清理、取消、调整收费项目363个,收费标准1200余个,审验收费资金达2.6亿元,查处违法收费2000多万元。据测算,仅此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3000多万元。

(三)在价格监督检查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在与时俱进中不断寻求突破和创新,是深化内乡县“价格民心工程”效果,丰富物价监督检查内涵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近年来,内乡县物价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职能,以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为核心,以清费治乱减负为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好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的检查;坚持不懈地抓好“三乱”问题的治理,依法行政从严整治了涉农、涉企乱收费、行业乱定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经济领域存在的混乱现象。特别是对纳入“价格民心工程”的商品价格和收费项目,实行分片包干、定岗定责的方法,坚持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同时还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医疗收费、电信收费、公安收费、交通收费、电力价格、药品价格、食盐价格、粮、棉、烟收购价格等,进行分期分批专项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如:今年春运期间,对客运票价进行了及时整顿;春节过后,对全县农资市场价格、城乡个体药店、商店明码标价等进行常规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确保了全县“价格诚信建设”活动的质量和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46月份,县物价局采取“集中时间、集中骨干、集中会诊”的方法,全力以赴对全县16个乡镇涉农收费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同时积极配合上级物价检查单位对县交通、国土、建设、房管、规划5大涉企涉农收费部门进行了专项检查,主要采取上下联动集中查与分散查结合;说服教育与法规宣传结合;事前调查取证与事后监督整改结合;正常处罚与财政代扣、法院强制执行“四个结合”的方法,查处少数乡镇和部分县直单位无证收费、重复收费、强行收费、搭车代收费等价格违法所得达1600多万元,并采取得力措施及时收缴入库,有效地遏制了“三乱”现象的反弹,维护了企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减轻了群众的负担,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别是近年来,内乡产业集聚区新上马的各类招商项目,足以说明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得到优化,栽下了梧桐树招来了金凤凰。

(四)在价格公共服务方面。近年来,内乡县物价局进一步完善了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和处罚措施,每年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上百万元,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的能力;健全了价格信息网络,统计、监测物价总水平,分析、预测变化趋势,建立价格预警机制,必要时提请县政府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等,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服务;定期在内乡亲民网发布55类民生价格行情,对300多个品种的重要商品价格进行监测,并直报市、省,为国家制定经济宏观调控政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对全县6家企业,32个品种的工业品和农副产品常年不间断地进行成本调查监审,并将调查资料汇总分析后直报市、省和国家有关部门,为内乡工业企业和农业产品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提供了全程服务;以涉案物品价格认证工作为重点,全面开展价格鉴证和信息咨询服务,累计完成各类价格认证业务1000余宗,标的额达9000多万元,“四个服务”的贯彻实施有效地服务了司法、社会、政府和系统工作;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进医院、进景点、进学校、进社区、进商场、进农户活动,在巩固、深化、提高中不断完善,目前正按照国家发改委提出的“六个有没有”,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实效的新标准。到2005年底,内乡县已建立健全了全县农村物价监督管理网络。特别是涉农公示工作,与全省推广的“农村4+2”工作法有机结合,曾两次受到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团观摩指导。特别是内乡县涉农价费公示宣传照片被中新社、河南日报、南阳日报及省市网站采用,并被台湾《中央网路报》转载。

(五)在应对价格突发事件方面。审时度势,认真做好特殊时期的市场价格监管十分必要意义重大。内乡县物价部门在价格异常波动时期发挥了稳定物价、稳定市场、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的特殊作用。2003年“非典”、2005年农资价格上涨、2007年前后以猪肉为代表的副食品等价格持续上涨和2009年初春时节H1N1甲型流感曼延,县内相关医疗卫生药品、副食品、生产资料等价格急剧上涨,带动相关商品和服务轮番涨价,出现了食盐、大蒜及中西感冒药品抢购风潮,部分商贩趁机哄抬物价,一定程度上引发了社会恐慌,影响了群众生产生活。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县物价局立即采取向商户发放稳定物价倡议书、召开企业老板告诫会、加强城乡市场价格监测、强化市场巡查和物价检查、加大价格违法处罚力度进行威慑和开展舆论宣传引导等多种举措,尤其是2008年春节前夕,物价部门及时提请县政府同意,对重要商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要求县内万德隆、壹加壹、美佳、三色鸽等7家大型量贩超市、连锁店、煤球厂、液化气站、粮油公司带头执行提价备案制度,有效地平抑了市场物价上涨势头,确保了全县节日期间物价基本平稳、市场繁荣社会持续稳定。

(六)在保护和改善民生方面。为缓解物价上涨和价格调整对低收入及社会弱势群体带来的经济压力,近年来,内乡物价局报请县政府同意,多次灵活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市场平抑物价,用于低保群众及企业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春节市场副食品储备和农副产品市场建设。主要体现在县物价局关键时刻雪中送炭:春季检查“双节”客运票价和农资价格,夏季检查小麦收购保护价,秋季检查烟叶收购价格和月饼市价,冬季检查国家惠农政策“家电下乡”产品是否存在以次充好价格欺诈。同时,内乡物价局为新农村建设包村累计捐款8万元、水泥90吨、图书资料10000册;为四川灾区和县内贫困大学生捐款累计3万元,新棉衣棉裤棉被600套,同时重大节日期间,慰问解放战争、抗美援朝功臣5人次,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对群众生活的关心和帮助。

(七)在价格协调和衔接方面。内乡县地处河南省西南部,与湖北、陕西两省接壤,同本省镇平、南召、西峡、淅川、邓州四县一市相连。在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毗邻省、市、县际行政区划之间价格纠纷越来越多,价格衔接的任务越来越重。多年来,内乡县物价局积极主动与四县一市和湖北、陕西县级物价部门接洽,保持了密切联系,较好地衔接了小麦、玉米、棉花、烟叶、蚕茧、油菜、花生、辣椒、油桃、板栗、山茱萸、炸药、食盐、化肥、农资等农副产品和工业品价格,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本县、本市及当地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年初由县物价局主要领导带队,到湖北丹江口市物价局考察炸药价格及销售市场,搞好两地价格衔接;前往陕西西安等地,为内乡赤眉油桃销售牵线搭桥找“婆家”,受到企业、果农一致好评。

三、独特作用,不可替代。时下,县级物价局承担着对上划部门、垄断行业,以及其它有价有费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重任。特别是前些年县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等综合部门上划省市管理后,县政府所属的综合经济执法部门,只剩下物价局一家。内乡县物价局勇挑重担,主动请缨,坚持每年对邮政、电信、烟草、电力、人险、财险、金融、税务、工商、质监、药品监督、有线电视等行业和部门的价格及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因为这些行业和部门的价格和收费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到内乡县对外开放形象的好坏和投资环境的优劣,更关系到县域经济的长远发展和社会稳定。正因为如此,《价格法》才赋予了物价部门对这些部门价格和收费及执收行为进行监管的职责。近年来,内乡物价局不负众望珍视授权,在加强自身部门工作职能的同时,注重深入社会开展调研、主动沟通,妥善处理好条块关系加强了条块管理,彻底杜绝了上划单位价费监管在内乡境内的“盲区”和空白,使全县20多家上划部门和垄断行业的价费行为,时时刻刻有效地掌控在地方政府的管理和调整之中,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如:近年来县内企业发展需要银行贷款问题,电信行业参与地方社会公益性活动赞助问题,保险公司参与车辆定损理赔问题等等,都是县政府拥有内乡物价局这张“王牌”,可以监督检查其价费执行情况,可以责令其足额缴纳价格调节基金,使被动工作变为主动参与,大大提高了政府的号召力和执行力。

四、支持改革,面向未来。时下,正处在经济转轨变型和发展时期,县级物价工作面临着新一届机构改革。而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一个管理和执法权力独立的机构去应对和解决。内乡物价人充满忧患意识居安思危而又坦然面对,更多的是冷静思考放眼长远面向未来。但更要认清形势正视现实兴利除弊化危为机。主要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的过程中,物价工作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体现在:一是价格环境由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过渡,由于市场调节的自发性、滞后性和盲目性,市场价格竞争愈来愈激烈,价格行为既不规律也不规范,维护价格秩序的任务越来越重。二是价格调控方向由促进生产、增加供给向刺激产品质量提高、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这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三是价格管理区域由“管城市”向“管农村”不断延伸。内乡作为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县级物价部门服务好农业、农民和农村工作必须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粮食、烟叶主产区计划的实施,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拓展,都需要一个良好的价格及收费环境,农村物价管理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四是物价管理方式由“管价位”向“管行为”转化,县级物价部门监督、管理、服务三位一体,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党和政府、企业、群众和社会的要求更高了。放开价格并不是放弃管理,物价管理的内容和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因此,《价格法》赋予物价部门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管理更加明确,特别强调要加强对价格垄断、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管理。物价部门既要“管价位”,又要“管行为”,更要规范市场价格和收费秩序。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法令,所有商品和服务收费都必须实行明码标价、明码实价,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精心打造内乡价格诚信体系,围绕大局凝心聚力、发挥职能谋求发展,强力推进内乡工业强县、旅游名县、林牧大县“三县”建设,实现内乡县委提出的“三年振兴出洼地”的宏伟目标,实现企业和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和双赢,真正体现“我为企业做贡献,企业发展我发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理念。

最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会见价格杠杆与珠三角改革发展高端研讨会专家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说:“30年改革过程形成了新的利益格局,而任何一项改革都是对现有利益的调整。价格的背后实际上是利益关系问题。改价格其实就是改利益格局,牵一发而动全身。价格改革经过30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改革的任务还远未完成。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价格改革面临的环境越来越复杂,群众对改革的期盼更加迫切,改革的任务也更加艰巨,处于新一轮攻坚的阶段,需要再次闯关。”为此新时期新形势下,县物价局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工作头绪更多了,工作要求更高了,工作任务更重了。县级物价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是由市场经济客观规律决定的,加强物价工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实践证明,市场经济越发达,价格行为就越复杂,价格监管就越要加强。因此,面对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内乡物价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都能正确面对坦然应对,并以搬倒山踢死牛的气魄,力争在新一轮价格改革攻坚中再次闯关、再创辉煌,为内乡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大局稳定、社会和谐再立新功、再做贡献。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