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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9-12-22 10:41:29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一、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第406号)第三章第三十七条。
二、承办科室:内乡县运管所场站办
三、提供材料:
1、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
2、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3、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4、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办理时限:自相对人送达后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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