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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站(场)经营许可证审批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9-12-22 10:41:29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一、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第406号)第三章第三十七条。

二、承办科室:内乡县运管所场站办

三、提供材料:

    1、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

    2、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3、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4、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办理时限:自相对人送达后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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