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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0-0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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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耕地保护意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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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5-07 10: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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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耕地保护意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0-05-07 10:39:3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耕地保护意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抓好落实。

附: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耕地保护意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中共南阳市委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提高耕地保护意识严厉打击违法

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今年是国家实行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全覆盖的第一年,也是利用卫片执法检查成果实施问责的第一年。根据近期市政府组织的全市卫片执法检查督查情况看,我市违法违规用地仍面临严峻形势,个别县市区违法占用耕地比例接近或超过《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的问责标准。近日,新华网等新闻媒体相继报道了宛城区红泥湾镇林庄村等地在造林工作中发生的毁麦种树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造成不良影响,受到社会各界及上级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为提高认识,汲取教育,举一反三,认真查摆我市耕地保护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土地乃民生之本,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关系可持续发展、关系粮食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各级、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作为检验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的试金石,牢固树立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严明纪律,严格保护

基本农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基本农田要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抓紧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图件备案工作。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禁止在基本农田上挖塘养鱼、种树和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活动,禁止以建设“现代农业园”或“设施农业”等名义,占用基本农田变相从事非农建设。

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接受上级定期组织的土地管理行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限期纠正和整改,确保各级政府不被问责。对纠正整改不力,致使违法占耕比例高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南阳市违法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警示约谈办法》(宛政办〔201023号)启动约谈,依照“15号令”启动问责。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部门职责,切实加强监管,形成执法合力,坚决制止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发改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规划部门不得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建设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国土部门不得受理土地登记,房管部门不得办理房产登记手续。

四、部门联动,严厉打击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要求,完善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机制,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长效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国土资源执法共责任机制。国土资源、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动协作,以今年卫片执法检查和省政府、国家土地督查济南局联合开展的土地违法违规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土地行为的处理打击力度。对今年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要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对违法用地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是党员干部的要依照党纪政纪及时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切实遏制违规违法用地行为。

五、举一返三,认真整改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汲取教训,深刻反思这次宛城区红泥湾镇等地造林工作中发生的毁麦事件,迅速开展一次全市范围内的大清查,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坚决纠正,全面整改,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要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小麦后期管理,及早做好“三夏”生产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夏粮丰产增收,实现全年粮食总产超百亿斤,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南阳市委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05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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