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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0-02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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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2010年红薯生产先进乡镇和种植加工大户奖励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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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8-06 09:32:05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2010年红薯生产先进乡镇和种植加工大户奖励办法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0-08-06 09:32:05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

《内乡县2010年红薯生产先进乡镇和种植加工大户奖励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内乡县2010年红薯生产先进乡镇和种植加工大户奖励办法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内乡县2010年红薯生产先进乡镇和种植加工大户的

奖 励 办 法

为发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作用,巩固薯业产业发展成果,提高红薯产品附加值,实现薯农增收,财政增强的目标,经县农业局与光友公司协商,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政府组织、强化引导、政策扶持、农户自愿为原则,以红薯基地建设和新品种推广为重点,以农户为淀粉加工企业提供优质鲜薯,加工企业为光友公司提供优质淀粉为经营模式,最终实现“农户—淀粉加工企业—光友公司”三赢目标。

二、奖励办法

1、先进乡镇:基地建设面积在2000亩以上,交售淀粉每吨奖励乡镇主抓领导7元;面积每增加1000亩,交售淀粉在100吨以上,每增加50吨,每吨增加奖励7元,但每吨淀粉奖励最高不突破28元。

2、种植大户:对于引进新品种,种植面积大的种植户,予以奖励。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3、加工企业:对于交售淀粉金额3——5万元,返利奖励1%,交售金额达510万元的,返利奖励1.2%;交售金额达10万元以上的,返利奖励1.5%。

4、光友薯业收购基地鲜薯价格每斤高于市场价1分。

5、服务单位:对服务红薯产业发展的职能部门、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相关单位或个人,予以一定奖励。

三、组织保障

各有关乡镇要成立红薯生产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专人专抓。认真组织红薯生产基地建设和新品种推广工作,集中连片,规模种植,落实面积,填写加工基地申请表,加盖乡镇公章,交县农业局和光友公司备案。同时农户要与淀粉加工企业签订收购合同,淀粉加工企业要与光友公司签订收购合同。考评办法由县农业局和光友公司共同考评,所奖励的现金和返利由南阳光友薯业有限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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