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政办 > 2010

索引号:ND001-0202-2010-02077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管理的意见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0-08-06 09:40:43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管理的意见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0-08-06 09:40:43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意见》(豫政〔20094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监管的通知》(豫政办〔20105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的运行和监管,确保各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行,特提出如下意见,望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强化责任

生活垃圾中转站是小城镇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是城镇公共环境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的关键环节。加强中转站的运行与管理,直接影响村镇生态环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把加强生活垃圾中转站的运行与管理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工作切实抓实抓好,充分发挥其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各乡镇人民政府是保障生活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行的责任主体,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副乡镇长是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行保障机制,确保中转站正常运行。

二、科学组织,规范管理

1、科学配置人员。按照“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成立机构,建立队伍,落实制度,确定标准,实现从临时性、突击性管理向经常化管理的转变。人员配置按万人以下配23人,万人以上配34人的标准定岗定员,从乡镇现有管理人员中调配。

2、实行雨污分流。要切实做好中转站四周排水管沟配套建设,避免雨水或其它水体与生活垃圾接触,减少压缩液产生量;及时清理集液池,防止压缩液外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3、确保及时清运。中转站要做到生活垃圾日清日运,压缩液定期清运,及时消毒杀菌,保证干净整洁,减少硫化氢、二氧化硫、甲烷等气体的排放,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强化管理责任。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责任,确定职责范围。二是建立运行管理台帐,资料收集全面,档案管理完整。三是要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机械操作员、垃圾压缩车驾驶员的技术培训,严格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领导,督促落实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垃圾中转站运行管理的主体。县建设局要切实加强对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个中转站正常运行。

2、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巡回督查一次。各乡镇每月20日下午5时前向县政府督查室和建设局汇报运管理情况,建设局按要求汇总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成的10个建制镇垃圾中转站,确保正常运行。对不能投入正常运行或擅自停止运行的,县政府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并追究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

3、建立正常运行机制。各乡镇要将垃圾中转站的正常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财政将对运行正常的乡镇垃圾中转站进行补助和奖励。同时,财政局、环保局、卫生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运行费用落实,技术服务、运行管理等工作。积极探索创新运行管理模式,可以采取收取垃圾处理费、社会化承包经营等方式,促进乡镇垃圾收集处理经营权市场化,推进乡镇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