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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物价保民生,为了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0-12-15 11:13:59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12月10日至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要把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年是建党90周年,也是实施“十二五”宏伟蓝图开局之年,做好稳物价、促转变、保增长、谋发展等一系列重任迫在眉睫。窃以为当务之急,首先要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创造有利条件。

一、攻坚战应变为持久战,明年物价形势并不乐观。物价问题,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之一。今年7月份以来,内乡县以农产品为代表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加大了城市居民特别是县城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社会上早些时候出现了“蒜你狠、逗你玩、姜你军”,随之又出现了“糖高宗、油他去”、“棉里针”等互联网热点词汇,形象的反映了当前物价快速上涨的现象。当前的物价上涨态势不仅是各级政府高度关注的焦点,也是百姓茶余饭后热议的话题,已经成为影响经济运行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广大人民群众普遍感受到了物价上涨对日常生活所带来的压力和影响,甚至还出现了一些恐慌情绪。

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近期连续就保障物资供应、稳定物价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调控和监管刚性措施。11月17日,国务院举行常务会议,就调控物价提出了加强价格法规建设、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等四项指导性意见。11月19日,国务院接着发布了《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研究制定出台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的16项政策措施(即“国16条”),提出了“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行动,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和监管工作,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更是连续下发四份紧急文件稳定当前物价。人民日报也于11月22日至26日,连发五篇评论员文章,配合“国16条”的贯彻落实。国家一系列举措传递出党中央、国务院稳定物价、控制通胀的坚定决心。在调控措施的迅速实施下,尤其是前期游资介入炒作农产品的部分品种,价格已经开始回落。在全国最大的蔬菜集散地山东寿光,3天时间大白菜的价格已经从最高时1.6元/公斤回落至1.06元/公斤,下跌逾34%;大蒜从10月中旬的每公斤14元跌至10.6元,生姜每公斤也从上周的6.6元跌至5元。内乡县农贸市场随着白萝卜、大白菜、胡萝卜等蔬菜大量上市,价格回落明显,降价幅度同上月相比达40%左右。但是受国内“柴油荒”价格涨和国际粮油等商品价格上扬等因素的影响,内乡农产品和其它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还有进一步上涨的趋势。因此,确保全县市场供应和保持物价稳定,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为紧迫的政治任务和经济工作。

二、诚信经商更要依法经营,企业价格自律与履行社会责任并不矛盾。近期国家在出台的稳定物价的多项措施中,把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作为重点进行明确。“国务院十六条”明确将严肃查处以下七种价格违法行为:一是故意夸大供需矛盾,捏造、散布农产品受灾减产等虚假信息,制造市场紧张气氛的行为;二是自买自卖、内部倒手,制造交易假象的行为;三是大量囤积供应紧张的商品拒不销售,造成市场脱销恶意推高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四是操纵电子交易市场价格,推动现货价格上涨的行为;五是利用工作会、联谊会召集同行合谋集体涨价的行为;六是经营者之间互相通报涨价信息,并采取默认一致的方式实施价格垄断联合的行为;七是行业协会以信息服务为名,组织协调经营者集体涨价的行为等。因此,全县各经营企业特别是市场零售企业和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定要认识到,在依法享受企业自主定价权的同时,还要履行好社会义务,承担道义责任,服从政府物价部门的管理,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的有关政策规定,规范企业自身价格行为,做到价格自律、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经营者和行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生产和经营管理,严格成本核算,合理调配商品进货渠道,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履行生产节约,努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切实做好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工作,切勿盲目跟风涨价、顶风违价。12月7日,内乡县成功召开了稳定物价政策提醒告诫会,对全县12家化肥经营企业、10家大型量贩超市、3家成品油经销公司、3家液化气站、7家行业协会、2家客运、出租车公司等进行价格提醒和告诫。这些企业都是在内乡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信誉、占据了一定市场份额,并且处于行业“龙头”地位,能够起到商业流通主渠道作用和典型引路带头示范作用。相信他们一定会按照国家价格和收费政策要求,自觉承担起保障流通、稳定物价的社会责任与使命,共同营造内乡和谐稳定的市场价格环境。

三、市场巡查监管力度加大,恶意炒作哄抬物价不会轻处而要重罚。在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市场价格稳定方面,近期县物价部门会同县工商、商务、质监、粮食、农业等单位,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制定工作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在县政府统一指挥下,结合各部门职能形成合力打出组合拳,加强市场有效监管。今后,县物价部门将持续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和专项检查,并按照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所列的内容,重点查处行业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掺杂使假、囤积居奇、恶意串通、欺行霸市等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要在依法严肃处理的同时,还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始终保持对市场价格监管的高压态势,提高对市场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内乡县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中所列的串通、合谋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等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处以最低10万元至最高200万元的罚款,国家即将出台的价格违法处罚规定,哄抬物价最高500万元的处罚。同时将其列入“价格违法企业黑名单”,今后将重点加强价格监管。

四、宣传与正确引导并举,准确阐释价格政策稳定社会预期更重要。今后一个时期,县级物价部门在执法平抑市场价格的同时,还要加强对信息监测预警和稳定物价工作的舆论宣传,提高价格监管措施的透明度,动员社会各界群众进行价格监督,抵制各类违法违规涨价行为。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加强同新闻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做好国家和省市县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解释及市场价格信息监测的公开发布,消除社会恐慌心理,引导群众理性消费。通过物价部门全面系统的政策宣传,让广大群众看到政府职能部门联手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信心和决心。

稳定市场价格,政府物价部门必须出手,出手必须见效,才能赢得民心;稳定市场价格,必须要让所有群众得到实惠,不能成为市民和农民之间的“零和游戏”。为此,做好当前的稳定物价工作,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明年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

    (作者系河南省内乡县物价局局长 王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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