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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0-0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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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2011年烟叶生产收购目标考评奖惩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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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12-22 09:18:13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2011年烟叶生产收购目标考评奖惩实施办法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0-12-22 09:18:13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植烟乡镇人民政府:

  《内乡县2011年烟叶生产收购目标考评奖惩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内乡县2011年烟叶生产收购目标考评奖惩实施办法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内乡县2011年烟叶生产收购目标考评奖惩

实 施 办 法

    为全面完成2011年烟叶生产收购各项目标任务,经县烟叶产业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烟叶产业各项目标任务,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参与服务烟叶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压鼓劲,凝心聚力,奋力开创我县烟叶生产新局面。

二、考评对象及考评依据

1、考评对象:全县10个植烟乡镇。

2、考评依据:考评严格按照《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2011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内政〔2010〕84号)和各乡镇与县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

三、考评内容及细则

对各植烟乡镇烟叶生产收购工作实行100分考核,分六个大项,前五个项目设一定的基础分。

1、落实烟叶种植面积(基础分20分)。以内政〔2010〕84号文件及各乡镇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所签面积任务为依据,面积每超欠100亩,分别奖扣0.5分。凡烟草公司免费机耕的烟田流失的,每流失一亩扣0.5分。

2、烟叶收购总量(基础分50分)。以内政〔2010〕84号文件及各乡镇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所签收购任务为依据,收购量每超欠1万斤,分别奖扣0.5分。

3、核心示范园区建设(基础分10分)。根据2011年烟叶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求,建一个以上标准化示范方(无套种,单产在300斤以上)的记满分,无标准化示范方的记零分。每超建一个面积在300亩以上的标准化示范方的奖3分。

4、烟叶烤房利用率(烤房指2005年以来新建的智能化烤房,基础分10分)。烤房利用率达100%的记满分,每少用一座扣0.5分。

5、烟叶育苗大棚利用率(基础分10分)。利用率达100%的记满分,每少一座扣0.5分。

6、奖扣分项目。乡镇年度烟叶工作受到市烟办、市烟草公司或县委、县政府文字通报表扬的,一次加2分;受到通报批评的,一次扣2分。受到县烟办、县烟草公司文字通报表扬的,一次加1分;受到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分。接待省级现场会一次,奖3分;市级现场会一次,奖2分;县级现场会一次,奖1分。全县每次烟叶生产环节检查评比,第一名奖3分,第二名奖2分,第三名奖1分;倒数第一名扣3分,倒数第二名扣2分,倒数第三名扣1分。

四、考评方法及步骤

考评工作遵循自查与检查相结合,抽查与全检相结合,环节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1、环节考评。对照2011年目标责任书所列内容,逐环节组织考评。

2、年终总评。年底前要按照对照各植烟乡镇所签目标任务内容和奖扣分项目,逐项进行打分,根据得分情况排出名次,并作为年终奖励的依据。

五、奖励和惩罚

1、对完成或超额完成县分收购计划任务的乡镇,所超税收部分全额返还,并按实际收购量,每斤烟叶按0.03元计算,作为奖励基数,并根据对目标任务考评得分情况计算该乡镇的奖金总额度,此奖金书记、乡镇长各50%。对收购总量在10万斤以上的村,每斤烟叶按0.015元计算奖金,此奖金用于奖励党支部书记。

2、依据实际收购总量,对完不成收购计划任务的乡镇不予奖励,并按每欠10000斤烟叶扣除10000元罚金的办法对该乡镇进行处罚。罚金由县财政从该乡镇的烟叶返还税中扣除。

六、本办法由县烟办室负责解释,年终由县烟办、县烟草公司共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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