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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1-01-04 17:48:58   来源:大桥乡
各村、乡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大桥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望各单位通力合作,强化部门职能,有效制止乱办园,依法取缔辖区内不符合办园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幼儿园,保护我乡幼儿的生命安全,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大桥实际,经乡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此意见:
一、安全管理对象
大桥乡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幼儿园。
二、安全管理内容
对幼儿园的校舍、附属物、场地、基础设施、周边环境等办园硬件进行审查,对半托、全托或接送的幼儿园的食宿、接送车辆进行审查,对幼儿园的师资情况进行审查,是否具备办园条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具有办园资格。
三、建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由乡政府牵头,乡直各职能部门、各村支两委参与,组建乡幼儿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乡长于林轩任组长,副乡长袁海侠、齐年普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各村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乡幼儿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幼儿园工作的督导检查,负责对民办幼儿园存在的问题隐患提出责令整改。
四、村委、各职能部门职责
1、村委会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各村委会对本辖区的幼儿园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村委主任是属地幼儿园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是属地幼儿园安全监管的直接责任人。
2、乡中心学校、经发办、幼儿园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乡中心学校要认真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对幼儿园办园资格、办园条件进行审查,对全乡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乡中心校和乡经发办每月要对幼儿园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建立严格的安全隐患登记、整改和消号制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组织职能部门联合检查,并归纳整理检查档案;负责对一些屡次整改不到位的幼儿园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发函请求取缔。
3、村镇建设中心职责
对各幼儿园的校舍、附属物等安全状况进行定时不定时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隐患较大的校舍给予封闭停用。
4、派出所、交警中队职责
对民办幼儿园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对幼儿园校车手续、车况、驾驶员资格、是否超员等情况进行监控,依法对校车运营情况进行安全管理,确保手续齐全、车况良好、不超员、安全行驶。
5、卫生院职责
卫生院对幼儿园的卫生条件、餐饮情况、传染病疫情等进行监控,防止疫情传播、食物中毒,保证幼儿园内外环境健康卫生。
6、工商所职责
工商所对幼儿园周边的流动摊点、小卖铺进行监管,对无证经营户、垃圾食品经营户进行取缔。
7、乡政法办职责
政法办要加强幼儿园的消防安全,严厉打击幼儿园及周边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各部门检查、整治活动必须健全档卡,记录在案。
五、定期开展联合行动
1、各村要经常和所在地小学结合,对属地内的幼儿园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上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尽好监管责任,发挥属地管理职能。
2、乡安全管理小组每个学期初要对乡内幼儿园进行为期一周的拉网式排查整顿,事先制定周密的检查方案,成员单位要发挥好各自职能,综合执法,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对幼儿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该整改的整改,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学期中间还要进行2—3次的抽查。
3、发挥职能部门的综合执法职能,对不具备办园条件、又无法整改的幼儿园,要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清理整顿活动,关闭一批家庭作坊式、安全隐患大、不服从管理、有问题不整改的幼儿园。
六、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各村对村辖区内的幼儿园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乡中心校对全乡的幼儿园安全工作负总责,落实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各单位、乡中心校必须做到思想、组织、措施到位。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导致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事件的,坚决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大桥乡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
大桥乡幼儿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于林轩(政府乡长)
副组长:袁海侠(副乡长)
齐年普(副乡长)
成 员:曹红玉(乡中心校长)
马桂冲(村镇建设中心主任)
符荣华(派出所所长)
杨家林(交警中队长)
陈桂花(卫生院院长)
袁景州(工商所所长)
周成刚(乡经发办副主任)
各村村主任均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文广中心主任袁小平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