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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建设秩序的意见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1-01-04 17:50:20   来源:大桥乡

为了进一步加强土地和农村房建管理,正确引导农村合理建房、节约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的意见》(内政[2010]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乡房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避免触及基本农田的高压线,按照“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规定,对农村建房严格实施超前规划,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标准,推动我乡房建工作的良性发展。

二、工作重点

建设工作必须以规划为龙头,坚持先规划后建设。

1、规划标准要高。规划不合理造成的损失是最大的损失。由于历史原因,我乡各村房屋建设普遍存在着道路不畅、间距不等、方向各异,导致宅地纠纷不断、水路普遍不畅等问题。今后各村的建房必须结合新农村建设,高起点设计、高标准规划,重点是道路要畅通,排水要利,绿化要美,公共设施要配套。

2、从严控制建设用地。针对我乡各村房建存在着乱圈乱占、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擅自变更规划、肆意建设的行为,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不按规定的面积建设等问题。建设上,一是严格执行建设面积标准,不得乱建、多建;二是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建新必须拆旧;三是积极开展建设土地整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开展“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空置住宅、“一户多宅”的调查清理。

3、规范审批,加强管理。目前我乡房建工作中存在着审批把关不严,乡村违规审批,管理部门监控不到位;建房中随意性大,建房四邻关系处理不好,导致建房中矛盾纠纷多;建好后潜在的隐患大等问题。对此,我们要做到:

1)严格建设申请条件。建房必须按程序,根据政策规定的面积、标准和申请条件进行,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批,杜绝人情房、关系房。

2)强化监管。建设审批过程中必须做到“三到场”:实地查看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实地丈量批放面积;建成后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

3)杜绝建房隐患。一是严格落实四邻签字制度,确保建设及建成后无矛盾隐患和邻里纠纷。二是要安全建设。建房户必须找有资质的施工队(单位),建筑队必须按规范设计施工,杜绝随意更改图纸、使用劣质材料,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三是加强登记发证工作,依法及时调处房建权属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4)禁批养殖用地。研究决定不再批建不上规模、不符合环保条件、达不到标准化要求的养殖场户。凡打着养殖的旗号乱建、乱占耕地的一律从严查处。

三、加强教育,严格执法

1、加强房建土地法制和国策的宣传教育,乡、村、组要深入持久开展上级有关房建土地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群遵守土地法律和珍惜土地的意识,增强依法管理用地、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

2、严格日常监管制度。乡村要进一步完善动态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行为。

3、和谐建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村必须树立“建房促和谐,和谐利房建”的意识,照顾群众各方面利益,理顺百姓情绪,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避免因建房产生不和谐音符、不安定因素、不稳定苗头。

 

大桥乡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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