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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1-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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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防洪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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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6-02 09: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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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防洪预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1-06-02 09:46:5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内乡县防洪预案》已经县政府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内乡县防洪预案

 

 

 

2016年5月10日  

 

附件:

内乡县防洪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防洪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298—2004)。

(二)编制目标

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依据,有计划、有准备地抗御洪涝灾害,有效控制洪涝灾害的扩展和发生,做到遇设计标准以内洪水,保证各类防洪排涝设施不出险,主要保护对象不遭受较大洪涝损失;遇超标准洪水有应急对策,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 三)指导思想

坚 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防汛工作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保安全;坚持防洪除涝并举,防汛抗旱两手抓;坚持分级分部 门负责;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全面部署,突出重点,确保水库、河道、山洪危险区、城镇、交通干线、重要工矿企业等重点部位安全,把减少人员伤 亡放在首位。

(四)目标任务

确 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境内河流、水库和城镇度汛安全,做到标准内洪水不决堤、不垮坝,城镇不受淹;确保山洪危险区监测预警设施运行正常,人员转移 及时;确保主要交通干道、重要工矿企业、重点产粮区安全;发生超标准洪水时,要全力抢险,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区域概况

内 乡县位于豫西南阳盆地西沿,地理坐标为北纬32°40′—33°39′,东经111°30′—112°10′,总面积2465平方公里。整体地形西北高, 东南低,北部为深山区,中西部为丘陵浅山区,东南部为平原区。属季风型大陆半温润气候,四季分明,阳光充足,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5摄氏度,年降雨量在 320毫米—1729毫米之间,多年平均降雨量824毫米,夏季比较集中且年际变化大,约占全年的62%。

区 域内主要河流有:湍河、默河、刁河、黄水河、长城河。桃溪镇和瓦亭镇部分共169平方公里为丹江流域,岞?镇、桃溪镇、师岗镇部分共191.6平方公里为 刁河流域,七里坪乡部分和马山口镇、王店镇、余关镇、灌涨镇共607平方公里为默河流域,其余为湍河流域。全县共有中型水库3座,小型水库45座,塘堰坝 438座,蓄水能力1.9亿立方米。

据 文字记载,湍河大水年共有5次。1919年,“县城外七里河,东至坡根,西至定水庵,一望尽成泽国。七里坪、后坪一带平地水深4丈余。夏馆一保,水涨时天 未明,淹死者三四百人,为二百年未见之灾”。1953年,洪峰流量2590立方米/秒,淹没农田2.44万亩。1962年,后会洪峰流量2380立方米 /秒,淹没农田2.21万亩。1975年,后会洪峰流量4350立方米/秒,淹没农田4.40万亩。2010年7月19日,后会洪峰流量2020立方米 /秒;7月24日,后会洪峰流量2050立方米/秒。2012年7月21日夜,夏馆镇葛条爬村5小时降雨量达192毫米,暴雨致使露宿在七里坪乡大龙村七 星潭景区形象山门外河边8名驻马店籍“驴友”遇险,5人经救援脱险、2人死亡、1人失踪。2013年6月30日夜10时至7月1日凌晨2时30分,七里坪 乡野獐村降雨量达到250毫米,沿途受灾严重。

三、防洪抢险预案

(一)重点防护对象

根 据全县洪涝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产业布局,重点防护对象是:县城和各乡镇所在集镇,宁西铁路、沪陕高速公路、内邓高速公路、312国道、豫51线、豫 52线公路、灌二战备公路和县级公路以及流域性河道沿线,湍河、默河、刁河、黄水河、长城河沿线两岸乡镇村,受山洪灾害威胁的群众居住点。重点抢险工程 为:湍河、默河、刁河、黄水河、长城河五条河道堤防,太山庙、斩龙岗、打磨岗三座中型水库和45座小型水库。

(二)防洪指标与工程调度方案

1、调度原则。根据流域洪水调度方案和现有工程的实际防洪能力,坚持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科学调度洪水,团结抗洪,最大限度减少洪灾损失。

2、防御设防标准洪水调度方案。中型水库按市防汛指挥部批准限制水位运行,小型水库按县防汛指挥部批准限制水位运行,具体见县防汛方案。

3、防御超标准洪水调度方案

(1)中型水库

打 磨岗水库:要密切关注水利工程动态监管系统,必要时上坝查看汛情变化,当超过汛限水位时,按照输水道安全泄洪能力开闸放水。当水库水位上升到254.6米 时,通知马山口镇政府,安排李井村有计划地组织当地群众做好转移准备。当水库水位接近260.20米时,报告市防汛指挥部,并通知马山口镇政府,组织抢险 队伍1000人进驻水库,全力抢护大坝,并组织下游群众转移,同时通知公安局组织爆破队伍进驻水库,做好副坝爆破分洪准备。

太 山庙水库:要密切关注水利工程动态监管系统,必要时上坝查看汛情变化,当超过汛限水位时,按照输水道安全泄洪能力开闸放水。水位上升到208.8米时,通 知岞?镇政府,安排溢洪道出口受威胁群众做好转移准备;当水位接近212.76米时,报告市防汛指挥部,并通知师岗镇政府,组织抢险队伍1000人进驻水 库,全力抢护大坝,并组织下游群众转移。

斩 龙岗水库:要密切关注水利工程动态监管系统,必要时上坝查看汛情变化,当超过汛限水位时,按照输水道安全泄洪能力开闸放水。水位上升到207.00米时, 通知赤眉镇政府,安排溢洪道出口下游群众做好转移准备。当水库水位接近211.47米时,报告市防汛指挥部,并通知赤眉镇政府,组织抢险队伍1000人进 驻水库,全力抢护大坝,并组织下游群众转移,同时通知公安局组织爆破队伍进驻水库,做好副坝爆破分洪准备。

打磨岗、斩龙岗水库在爆破堵坝前,需报请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防汛指挥部批准,事后报告市防汛指挥部。中型水库防汛,由各水库防汛指挥部负责制订出防汛料物储备、抢险队伍落实和防御特大洪水措施等防汛方案,上报县、市防汛办。

(2)小型水库及塘堰坝工程

按 照管理权限由所在乡镇全面负责,实行乡镇、村行政领导负责制。要认真制订和落实防汛方案,按照防汛水位控制范围,对险情危害大的库、塘、坝,要制订防汛抢 险方案,加强看护,限期排查处理隐患,对已除险加固的水库要密切注意其运行情况,同时要搞好预警联络信号,一遇险情,立即组织群众安全转移,确保安全度 汛。

(3)河道

河 道按行政区域分段管理,汛期对堤防险工、路口、堤防缺口等要按要求及时修复,并加强值班巡逻,不间断查看水利工程动态监管系统,确保安全度汛。湍河内乡城 关镇警戒水位96.28米,警戒流量200立方米/秒,保证水位97.50米,保证流量955立方米/秒。默河马山口镇警戒水位206.3米,保证水位 207.3米。超过警戒水位时,主要河道要有专人巡查,接近保证水位时,沿河乡镇村主要领导要立即上堤,组织抢险,如水位继续上涨,要组织群众安全转移。

湍河赤眉镇邵家岭段、赤眉湍河桥西岸上下游、陈湾、马营段;赵店乡花洼段;大桥乡大周段堤防险工,尤其要高度重视。

湍河橡胶坝,当城区段流量接近200立方米/秒时,四个坝同时开始塌落泄洪,并根据洪水情况和流量大小变化趋势确定塌坝高度,并做好漂浮物打捞,防止损坏坝袋。

其他河道由沿岸乡镇制订具体防汛方案,并落实抢险措施。

(4)平原排涝和山区防洪

低洼易涝区和排涝系统不完善地带,要抓紧完善排水工程,保证排水畅通,最大限度减小涝灾。

国土资源局和山区乡镇要加强对各种险情的监测预报,防止山体滑坡、悬崖坍塌和泥石流灾害发生。坚持以防为主,防抢并重原则,发现险情要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小流域和坡改梯工程,要完善配套,加强管护,巩固治理成果。

(5)城镇、铁路交通及行业防汛

城区要搞好排水系统清理疏通,并密切注意低洼易涝地带和险房的防汛工作。住建局、规划局和城关镇、湍东镇要制定防汛方案,认真落实防御措施,确保城区防汛安全。

交通、公路部门要对桥涵、路基和沿路山坡进行检查,对阻水桥涵抓紧进行改建和扩建。今后所有新建桥涵必须按《防洪法》、《水法》规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工矿企业、学校等企事业单位要搞好自身的防汛工作,特别是在山洪灾害调查中确定在危险区内的单位,要制定详细可行的预案,保证汛期安全。

(三)防汛抢险责任

1、防汛抢险按照地区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明确抢险责任,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所在地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

2、防洪工程,按“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工程的调度运用由管理单位负责,工程的抢险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

(四)防汛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1、防汛组织机构。根据《水法》及《防洪法》,设立内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行使政府防汛指挥职能,领导和指挥全县的防汛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

各乡镇成立相应的防汛指挥机构,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县防指的领导,行使本级防汛指挥职能。

铁路、交通、电信及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汛期也应建立防汛机构,负责做好本行业的防汛工作。

2、部门分工及职责。防 汛抢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动员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力量,在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同心协力共同完成抗洪任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 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防洪法》、《防汛条例》等有关规定,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防汛工作。其职责分工如下:

县发改委:负责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主要防洪河道整治及防汛通讯工程的计划安排。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对基层推荐防汛抢险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表彰对象准确。

县农办:负责对减轻农业灾害的宏观指导;遇到大的洪灾后,负责组织恢复农业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的指导;研究制订洪涝灾区农业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

县水利局:负 责全县防汛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人员调配及正规化、规范化建设;负责拟定小型水库、默河的汛期限制水位;负责收集雨情、水 情,拟定调度方案及安全度汛措施,供领导指挥决策;负责中型水库、主要河道水毁修复工程和通讯设施建设计划及防汛经费、物资的申报和安排。

县财政局:负责正常防汛经费的安排、下拨和管理;会同县防汛办做好特大防汛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县民政局:负责洪涝区灾民的生活救灾和灾后安置工作及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短、中、长期天气预报、气象情况和气象分析资料。

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城区内河防洪抢险,排洪渠清淤疏浚,掌握城区防汛情况,组织指导城区防洪抢险工作;监督检查城区防洪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阻障清除和城区排涝工作;负责督促城区重点建设项目制定防洪预案并督促落实,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防洪安全。

县规划局:负责依法查处阻洪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

县供电公司:负责所辖输变电工程设施的运行安全及本行业的防洪管理;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重点度汛工程的电力供应;加强电力微波通讯的检修管理,保证防汛通讯畅通。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县域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坍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和预防工作;归口指导管理全县非煤矿山防洪安全,制订防洪预案,确保矿区防汛安全。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涵的修复及汛期施工路段、险桥预警工作,确保安全通行;为紧急抢险和人员撤离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

县公路局:负责管理养护公路的防汛、抢险、预警工作。

县卫计委:负责抗洪抢险中医疗救护工作和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县广电局: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的防汛宣传工作;在汛期根据县防汛办提供的汛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

县公安局: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全县防汛秩序,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严厉打击破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通讯线路、盗窃防汛物资的犯罪活动,保证工程设施正常使用。根据汛情需要,组织武警中队担负抗洪抢险及执行重大防洪任务,负责炸药调配、调运和爆破工作。

县武装部:负责制定全县民兵参加防汛抢险的方案;培训应急抢险民兵队伍,根据汛情需要,负责组织指挥协调驻军担负抗洪抢险及执行重大防洪任务。

县司法局:负责监督、检查防洪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反防洪法规的案件,提请有关单位依法处理。

县教体局:负责学校防汛工作和灾区学校、师生的救灾安置工作。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拟定有关政策及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安全技术标准,加强尾矿库管理,确保防汛安全。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矿企业的防汛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受灾企业恢复生产及善后处理。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林区的防汛工作,对河道行洪区内由林业部门主管的林木,做好清障工作,保证行洪安全。

县粮食局:负责本行业的防汛工作;负责全县防汛麻袋、编织袋储备和调运。

县供销社:负责全县备用的防汛麻袋、编织袋等物资的储存和调运;遇紧急抢险时,保证供应。

县物资总公司:负责防汛抢险、度汛、水毁修复工程需用的钢材、铅丝、铁锨、镐等物资调拨和必要的筹集,保证优先供应。

科技局:加强对我县地震带防汛工作检查与评估,提出处理意见。

县旅游局:负责指导旅游风景区、游览点、宾馆及其它旅游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旅游人员人身财产安全。

县农业局:掌握农业洪涝受灾情况;负责洪涝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工作。

县农机局:负责组织农机设备参与防汛抗旱工作。

县水文站:负责全县水、雨情收集统计,及时向县防汛办传递水情、雨情信息。

团县委:负责动员、组织全县共青团员、青年,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抗洪抢险、救灾等工作。

联通内乡分公司、移动通讯内乡分公司:负责所辖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电信设施的检修、调试,汛期主动为防汛让路,保证防汛视频、宽带通信畅通,提供防汛、气象短信服务。

县财险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负责研究建立适合我县情况的洪水保险机制;根据洪水造成的不同灾害类别,具体研究保险实施对象,开展洪水保险业务,按规定及时对洪灾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县邮政局:负责所辖邮政设施防洪安全,做好邮政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防汛邮件的迅速准确传递。

中石化内乡销售分公司:负责保障防汛抢险油料供应。

(五)防范工作

1、县级防汛值班制度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1)每年5月15日至9月30日为汛期,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

(2)日常值班,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每天5人,其中:值班3人,带班领导和司机各1人。

(3)进入主汛期或发生较大汛情灾情时的值班,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值班外,同时抽调有关防指成员单位人员参加值班,每天10人,其中:值班6人,带班领导和司机4人。

(4)值班人员责任与要求:

①做好电话记录。清楚记录来电时间、内容、地点、单位、姓名,有紧急情况及时向办公室领导报告;

②做好上传下达;

③做好值班保密,保管好值班室的资料、用品、设备,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不得外传、外阅、外借;

④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不得在值班室接待外来人员;

⑤坚守岗位,遵守纪律,做到不漏岗、不脱岗;

⑥按时交接班,确保值班的连续性;

⑦做好值班室的环境卫生;

⑧完成领导交办的事情。

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

根据防洪工作要求,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防汛值班。

(1)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防汛值班人员构成:

①县政府领导;

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

③有关成员单位领导;

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领导。

(2)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领导值班的任务:

①随时掌握抗洪救灾动态,分析研究降雨和洪灾发展趋势,根据需要部署抗洪救灾工作;

②对抗洪救灾工作中的应急事件作出指挥决策;

③调动全社会力量投入抗洪斗争;

④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⑤研究安排县领导深入灾区指导抗洪救灾。

(3)灾害性天气消息发布后,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带班值班。

(4)重大灾害性天气消息发布后,或湍河、默河河道洪水超警戒水位,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及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

(5)湍河、默河中的某一条河流洪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或中型水库突遇暴雨超汛限水位,县领导在县防汛指挥部值班。

(6)当发生重大险情及灾情时,成立一线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现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2、防洪信息网络系统。 建立各乡镇汛期防汛责任人通讯录,包括水库、河道行政责任人、隐患排查、洪水调度、抢险队伍、料物储备、值班督查、雨情测报等责任人的通讯联系,便于防汛指挥部领导和县领导在防汛指挥中联系,提高防汛指挥效率和随时掌握防洪动态。

3、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建立防汛检查督查机制,汛前各乡镇自查,县防办、水利局重点抽查;主汛期前成员单位检查,两办督查。成员单位检查按照分包乡镇执行。通过安全大检查,全面查清水库、河道等防汛隐患,督促责任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4、落实防汛责任制。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的防汛第一责任人。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由县领导担任,小型水库及河道的防汛责任人,由所在乡镇领导担任。

防 汛责任人的工作职责:熟悉所负责水库、河道的基本情况,了解所负责河道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组织处理;汛前要对所负责水库、河道进行检查,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预报有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影响时要在水库现场值班,指挥、领导防汛工作;当水库、河道出现险情时要及时组织抢险,及时组织下游群众安全转移,并向防汛部门报 告。

5、制定完善防洪预案。各乡镇政府负责制定完善本区域防洪预案;水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制定完善水库、河道的防洪预案。防洪预案的制定与完善工作要在每年5月15日前完成。

6、做好河道清障工作。各乡镇防汛指挥部要依据《防洪法》的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和“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抓好河道清障工作,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防洪安全。

(六)防洪工作规程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密切注意气象动态。气象部门要及时准确地预测预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在接到气象台的预报后要立即做出反应。

1、当接到气象部门发布和市防汛指挥部通知24小时内有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时:

(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把气象信息和防范工作要求以明传电报的形式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以及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明传电报的精神,认真落实、检查防洪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预测、预报。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时刻保持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联络,并与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2、当接到气象部门发布和市防汛指挥部通知24小时内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时:

(1)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具体的措施,用明传电报向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以及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通知。

(2)县行政首长要上岗并坚守岗位,到县防汛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全县的防洪抗灾工作;分管副县长要按照职责分工到位指挥;其他各副指挥长要主动到位协助指挥长做好调度工作;包库、包堤领导要到工程地点坚守自己的岗位,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现场指挥。

(3)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明传电报的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检查落实各地及各自系统的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处于临战状态。对低洼易涝、有滑坡迹象、泥石流易发生地带的居民、仓库、学校要做好安全转移准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4)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加派值班力量,实行领导带班。要经常检查有线、无线通讯、监测、预警设备,全天候开机,确保畅通,特别是视频会商设备、山洪灾害防御预警平台、水利工程动态监管系统。确保时刻保持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联络。

(5)各水利工程单位要加强工程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要加强运行调度工作,小(Ⅱ)型以上水库要严格按照汛限水位运行,必要时空库运行。超过汛限水位,可能出现溢(泄)洪的水库应提前通知下游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按水库制定的防洪预案组织实施。

(6)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一线抢险物资、抢险队伍要完全落实,责任人要到位。防汛抢险物资代储单位要及时做好物资的供应工作,一旦出现险情,要做到随调随到,迅速投入抢险救灾。

(7)县级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单位要按要求做好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确保随时服从调用,确保防汛抢险工作顺利开展。

(8)出现灾情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都要按各自制定的防洪预案组织实施。

(七)规范报告内容

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县直有关单位,报告有关防洪抢险救灾情况,都必须规范报告内容:

1、防灾行动情况。主要报告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划定防洪重点范围、派出工作组、制定措施、行动效果。

2、雨情。主要报告降雨量、降雨强度、分布范围。

3、水情。主要报告河道洪峰水位、洪峰流量、洪峰出现的时间和水库蓄水、来水、水位的情况。

4、灾情。主要报告受灾范围、受灾人口、受淹城镇、倒塌房屋、死亡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减收粮食、死亡大牲畜、水产养殖损失、停产企业、铁路公路中断、损坏输电线路、损坏通讯线路、损坏水库、水库垮坝、损坏堤防、直接经济损失等。

5、抢险救灾措施。主要报告抢险救灾工作的开展情况。即:投入资金、物资、设备,参加抢险救灾人数(机关干部、群众、驻军部队、武警等),抢收农作物、抢修交通、通信、电力设施设备,安全转移群众,做好卫生防疫,安置灾民生活等。

(八)防汛会商制度

1、汛情会商制度。由县防汛办公室组织水文、气象等部门,对汛情进行不定期会商,为防汛指挥提供决策依据。

2、抢险技术方案会商制度。由水利局负责,组织水利和防汛专家,分析会商抢险方案,为防汛指挥提供技术保障。

3、重大决策会商制度。由县防指指挥长负责,组织有关成员对抗洪抢险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会商决策,统一调度指挥。

(九)决策方式

1、授权决策。在防洪的紧急情况下,县政府的主要领导根据防洪的需要,授权分管或有关领导作出防洪指挥决策。

2、会议决策。在防洪的紧急情况下,县政府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根据防洪的具体情况,召开防洪紧急会议,作出防洪指挥决策。

3、请示决策。在防洪的紧急情况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做不了决策的事情,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必须请示上一级防指后,才允许作出防洪指挥决策。

(十)通信联络

1、任务。保证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的及时传递;保证各种防洪抢险调度指令的及时、准确下达。

2、系统。以 县防指为中心,形成联接市防指、县政府、县防指成员单位、中型水库、湍默河道防汛指挥部和县直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各乡镇、各小型水库的县级联络系统。联络 系统主要有联通、移动部门的有线程控电话、移动电话、网络视频会商系统组成,同时辅助广播、电视、短信、互联网等必要手段。

3、保障。汛 期,县防汛指挥部及电信等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24小时专人值班,保证各种防汛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电信部门通报防汛情况,电 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防汛电话的保障工作,能随时组织人员排除防汛通讯联络中出现的故障。紧急情况下,由电信部门按照制定的通讯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确保 通讯畅通。

(十一)料物储备及调运使用

1、储备。防 汛抢险料物的储备按集中储备与乡、村、群众、有关单位自备相结合的原则运行。县级料物储备主要由县供销社、县粮食局、县物资总公司及县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按 照分配计划足额储备保管。乡村、群众、有关部门根据防汛任务,自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料物,一旦需要,由县防汛指挥部或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启动调运。

2、调运使用。防 汛料物的使用按分级负担的原则,本级工程抢险使用本级料物,不足时调用上级料物,调用时遵照下列原则:①先使用本级防汛料物。调用上级防汛料物要严格遵守 调用审批程序,需要向上级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用。申请内容包括:料物名称、用途、用量、运往地点、时间要求等。紧急情况下,先使用,后补办手续。②先调 用离防汛抢险地点最近的防汛料物,不足时再调用离抢险地点较远的。③调运车辆原则上由县防汛指挥部下达命令,县交通运输局具体组织调度,按时到指定的储备 单位装货,所发生的调运费用由申请单位承付。储备单位接到调拨指令后要保证及时发货。公安、交管部门要保证调运线路畅通无阻,安全到达指定地点。

3、资金保障。县财政应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防汛经费,用于防汛检查、防汛料物补充、工程抢险、水毁修复等有关防汛开支。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主要防洪工程的维护、以及其他规定的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

(十二)抢险队伍

我县抢险队伍主要采用专业队与常备队相结合,常备队与突击队相结合,必要时请求动用部队,实行军民联防。

1、专业队。这是防汛抢险的技术骨干力量,由防汛工程管理单位自行组织,汛期即投入防守岗位,注视汛情,加强工程检查观测,分析险情,做好抢险时有关技术准备工作。人数由管理单位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决定,报本级防指核备。

2、常备队。这 是防汛抢险的基本力量,人数较多,由民兵或青壮年劳力组成。湍河、默河每公里不少于20人,险工险段每公里不少于60人,三座中型水库每座不少于1000 人,45座小型水库每座不少于200人。以上工程抢险所需人员由所在乡镇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登记造册编成班组,汛前报县防指备案。常备队按水位上涨情况和 险情分一、二、三线。当洪水漫滩,水库达到汛限水位,部分堤(坝)脚浸水,开始有险情发生时,上一线队员,河道堤防每公里不少于15人,每座小型水库不少 于50人,每座中型水库不少于200人;水位达到警戒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有险情发生时,上二线队员,河道堤防每公里不少于40人,每座小型水库不少于 150人,每座中型水库不少于500人;水位接近保证水位(设计水位)时,上三线队员,河道堤防每公里不少于80人,每座小型水库不少于200人,每座中 型水库不少于1000人;超过保证水位(设计水位),则全面动员,全力以赴,严防死守。

3、抢险突击队。承 担重大险情的紧急抢险任务。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公路局、卫生局、农业局等县直部门要成立30—50人的抢险突击队,主要应对关键时刻的抢 险营救工作。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厂矿企业汛期安全、抢险;公安局主要负责炸药运送及组织武警参与抢险;人行内乡县支行负责金融部门货币安全。上述部门 防汛抢险突击队,在特殊情况下,均由县防汛指挥机构统一调遣。当发生特大洪水时,由县人武部具体组织预备役并协调驻军支援参加抢险救灾。

四、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防汛办负责管理,并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3—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作相应修改。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gnlx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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