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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1-07-29 11:49:42   来源:岞曲镇
内岞政[2010]51号
岞曲乡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开展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
通 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精神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 “十一”黄金周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经乡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岞曲乡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县政府安排,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为确保检查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前段时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工作和我乡遭受百年不遇洪涝灾害的实际,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打击非法、关闭取缔、督促整改为主线,按照职责分工,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边查边改边处理边完善,不留盲点,确保检查实效。
二、检查重点
矿山企业及尾矿库、化工企业及危化品从业单位、旅游景点、建筑施工单位、道路交通、电力、中小学校、食品药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12个重点行业以及出现洪涝灾害造成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三、检查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落实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建材行业投资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行业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2、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3、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4、洪涝灾害造成隐患点段的治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在这次大检查中,乡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乡政府武装部长贾韶锋同志任组长,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各村、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大检查领导小组。
2、强化责任。本次大检查以企业和单位自查为主,所有行业和领域,都要按照过去明确的行业分工及监管职责,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后,由法人代表签字,一式两份,一份交乡政府安监办,一份单位留存。检查组对照自查情况每检查一个单位,督查组负责人也要签字,严格落实责任制,对检查中因工作疏漏造成事故的要从严追究责任,严禁搞形式、走过场。
3、严肃纪律。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认真查纠检查发现的一切问题。
4、强化督查。安委会办公室要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及时督查处理检查中出现的各类情况,并对事故隐患分类建档,会同有关单位及时作出处理,对有搞形式、走过场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10月10前各村、各单位要将检查记录、事故隐患登记表,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和负责性报告一并交乡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