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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1-0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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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工作的意见

发文字号:内政〔2011〕63号

发布日期:201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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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工作的意见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1-12-2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进一步巩固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的基础地位,支持农业农村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和近期省、市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支持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县地方性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承担着全县农村信贷支农的主要任务,其发展壮大事关全县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农村信用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政策,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县发展规划,不断调整信贷投向,优化信贷结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为全县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由于农村信用社在清理整顿地方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过程中,承接的不良贷款数量较多、贷款时间长、部分债务人难以落实等原因,不良贷款占比仍然较高,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展和达标升级工作,制约了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作用的发挥,阻碍了国家扶持政策的及时到位。为了帮助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更好地服务“三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三县”建设重大部署上来,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切实改善农村金融环境,强化服务功能,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通力协作,全面支持农村信用社的达标升级工作

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事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和我县经济发展的全局。为此,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目标,创造条件,积极支持做好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工作。

(一)营造良好经营环境。一是充分尊重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自主权,保证农村信用社严格按照信贷投放程序对项目进行考察,不干预信用社的信贷投放,确保信用社资金安全运行。二是清理和废止针对农信社的限制性、歧视性做法和不合理规定,加强与农信社的银政合作,鼓励各级财政性涉农资金、专项基金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帐户,要将新农保、新农合、各类惠农补贴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会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代理业务资金账户开立农信社,帮助农信社拓展筹资渠道,壮大农信社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资金实力。三是各乡镇、县人民政府部门要向农村信用社推荐重点农业产业化项目和农村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涉农建设项目,帮助农村信用社发展优良客户,促进调整信贷结构,提高资产质量。

(二)全面落实扶持政策。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工作期间,应按照政策延续国家、省、市对深化农信社改革的各项优惠政策,帮助农信社消化历史包袱,解决达标升级过程中的问题,促进农信社稳定发展。一是要使农信社充分享受到国家给予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针对贷款损失拨备不足或缺口较大的实际情况,在改制过程中可适当在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从明年起对农信社营业税超基数部分可适当实行先征后返优惠政策,使其用返还部分尽快消化历史包袱和处置不良贷款,提高农信社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为长足税源培植奠定基础。二是对农信社依法清收不良贷款、接收处置抵债资产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可适当给予减免,通过法院起诉的案件,可缓交诉讼费、执行费,先立案、先审理、先执行,贷款收回后减半补交费用。三是政府在制订企业关停、破产和改组改制工作方案中,依法保障农信社的合法权益,落实和维护农信社的债权。四是工商、国土、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帮助农信社完善固定资产确权手续,解决农信社办公、营业用房和附属用房产权手续不齐问题。

(三)强力清收不良贷款。为加大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积极采取措施,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一是各部门及乡镇政府对拖欠或担保形成的信用社不良贷款,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一时难以归还的,要重新落实担保方式,提供足值抵押物,或者用土地、房屋、林地等优质资产置换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二是认真清理党政干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拖欠信用社的贷款或负有担保责任的贷款,督促借款人、担保人及时还清贷款本息。纪检监察部门要督促抓好清理工作,对还贷不及时或故意拖欠的要严肃处理。三是积极盘活清收企业的不良贷款。对因本辖区企业改制形成的不良贷款,各乡镇政府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信用社清收和盘活;对暂时难以落实和收回的不良贷款,要依法采取完善担保、更换抵押资产等措施,保全信用社资产;对恶意逃废债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是积极清收落实村、组集体的不良贷款。村、组集体不良贷款可采取先落实、后清收的办法,充分利用盘活集体资产、经营项目承包收入和“承包经营权置换”等方式进行清收陈欠贷款。五是积极协调行政、司法等部门清收不良贷款。法院对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诉讼案件,要依法快立案、快审理和快执行,解决贷款诉讼“难”的问题;工商部门在办理企业变更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时要与农村信用社沟通,防止企业借更换企业法人或企业名称逃废债务,支持农村信用社防范风险,避免债权的流失。

(四)扎实做好股权改造。为解决当前农村信用社股东数量偏多、股东实力不强、股权过于分散问题,提高法人股比重和股权集中度,优化股权结构,强化股东责任,有效推进股权改造和达标升级工作。一是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可出资参股,或以土地等优质资产置换农村信用社账面不良贷款,加快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造和达标升级工作。二是积极引进县内外具备条件的战略投资者,优先选择国有企业、优质民营企业入股,并采取溢价发股方式消化农村信用社部分不良贷款,建立引资、引技、引智机制,推行股权委托代理制度。在股权改造过程中,要科学实现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权结构优化目标,促使农村信用联社的资本充足率快速达到达标升级的要求指标。

三、加强领导,确保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取得实效

(一)切实加强对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财政、税务、国土、监察、审计、公安、司法、工商、信用联社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把农村信用社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综合考虑。要吸收农村信用社作为参加各级政府部门研究农业发展重大问题的会议常任单位,主动听取农村信用社的意见。各乡镇政府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负责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工作,定期听取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达标升级工作顺利实施。

(二)努力形成支持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的浓厚氛围。县发展改革委、财政、税务、国土、监察、审计、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支持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政策,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加快发展步伐。县人行、银监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工作的指导,帮助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促进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

(三)积极做好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各项工作。信用联社要把进一步深化改革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将目标任务按年进行细化和分解,落实到信用社、信用

分社,并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实现。联社班子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并向各级政府进行汇报,主动争取各方面的大力支持,确保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工作顺利进行。

主题词:经济管理 信用社△ 达标 意见 

主  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抄  送:县委、人大、政协。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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