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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1-0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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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烟叶生产工作特殊奖励的意见

发文字号:内政〔2011〕75号

发布日期:2011-12-26

有 效 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烟叶生产工作特殊奖励的意见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1-12-2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烟叶规模化、规范化生产水平,确保2012年烟叶生产收购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2012年烟叶生产特殊奖励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烟叶强县为目标,以提高规模化、规范化生产水平为着力点,紧紧围绕2012年烟叶产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参与服务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自主发展动力,奋力开创我县烟叶生产工作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确保落实烟叶种植面积8万亩、争取达到10万亩,收购烟叶800万公斤、争取达到1000万公斤,100亩以上的在方面积要达到85%以上。烟叶平均亩效益2500元以上,实现烟叶税3200万元以上。烟叶种植规模明显扩大,烟叶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三、奖项设置

1、面积落实奖;

2、烟叶大方规划落实奖;

3、基地单元或示范方规范种植奖;

4、税收增加奖。

四、奖励标准

1、面积落实奖

对完成县分烟叶种植面积的乡镇,按照县分面积每亩奖励乡镇2元,超额完成县分面积的,超出部分每亩奖励乡镇20元,凡完不成县分面积的乡镇,不予奖励。

2、烟叶种植大方规划落实奖

凡创建一个2000亩以上的烟方(含2000亩),烟方内面积每亩奖励6元;凡创建一个1000――2000亩的烟方(含1000亩),烟方内面积每亩奖励5元;凡创建一个500――1000亩的烟方(含500亩),烟方内面积每亩奖励4元;凡创建一个100――500亩的烟方(含100亩),烟方内面积每亩奖励2元。

3、基地单元和示范方建设奖

无论是基地单元还是标准化精品示范方,每个乡镇都必须至少建立3个;每个基地单元或示范方,种植面积在10000亩以上的乡镇保证在1000亩以上;种植面积在5000――10000亩的乡镇,必须保证在500亩以上,种植面积在5000亩以下的乡镇必须保证在300亩以上,对无套种生产水平高,平均单产达到300斤以上的基地单元或示范方,经验收合格达标后,方内面积每亩奖励10元。

4、税收增加奖

以2012年乡镇实际实现的烟叶税减去2012年乡镇烟叶税收任务(税收任务是2012年县对乡镇分配的种植面积乘以全县亩均税收额)得出烟叶税收增加数,对增加数额位于前三名的乡镇予以奖励。

五、考评办法及步骤

考评工作遵循自查和检查相结合,抽查和全检相结合,环节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通过实地丈量和实地验收,做到客观、公正、公平。

1、环节考评。对照2012年目标责任书所列内容,逐环节组织考评。

2、年终总评。年底前要按照对照各植烟乡镇所签订目标任务内容和奖扣分项目,逐项进行打分,根据得分情况排出名次,并作为年终奖励的依据。

本办法由县烟办室负责解释,年终由县烟办、县烟草公司共同考评。

主题词:行政事务  目标管理  烟叶生产△  2012年△  意见 

主  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抄  送:县委、人大、政协。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