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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2-03-13 15:50:17   来源:马山口

为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加强我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畜产品质量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有关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为目标,大力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积极发展无公害畜产品生产,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件。

二、工作目标

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基本满足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标准化养殖场占规模场比例达到80%以上。及时妥善处置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建立健全镇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实现检测能力与监管工作相适应,确保全年上市的畜禽及其产品安全可靠,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控制动物疫病、违禁物质和兽药残留等关键点,以全面履行畜牧部门法定职责为核心,以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为主线,以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承诺制、备案制、追溯制、风险管理制为支撑,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镇政府目标考评体系。

(一)进一步加强监测检测

一是对存栏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加大无公害标准化养殖场“瘦肉精”抽检力度。二是加强镇区屠宰场的生猪尿样抽检工作,动检站的抽检数必须达到省市要求。三是工商所对兽药的检测比例不能低于30%

(二)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

对全镇规模养殖场加强监管,规范其生产记录及销售启示、防疫记录、用药记录、饲料兽药添加剂使用记录,建立畜禽及其产品可追溯制度,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制度,杜绝养殖户畜禽养殖过程中添加使用禁用兽药和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其他化学物质,确保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三)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

镇政府要加强对各类畜禽经纪人、养殖户的培训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宣传车、电视等形式大力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要严格落实“五个一”保障措施,每个养殖场要刷一条“添加使用瘦肉精就是犯法”的警示标语;设立一个举报电话;设置一个警示栏;提交并张贴一份不使用“瘦肉精”的承诺书;要开好一个宣教会,定期开展宣讲教育。

(五)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发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发现畜产品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坚决、迅速、果断地予以处置,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了限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不可预见性强。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书记曹建敏为组长,副镇长李江海为副组长,派出所、工商所、动检站、食品公司、兽医站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扎实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收购销售病害畜禽及病害肉和投入品制假售假的大案要案,要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细化责任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意见》(中央编办发[2010]105号)文件精神,在现行“三定”规定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要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落实好职责分工。

政府负责辖区内规模养殖场饲料、兽药、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监管,瘦肉精“五个一”措施的组织落实,养殖档案的规范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培训、市场整顿,大型超市的市场准入;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及妥善处置,保证边区内全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及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猪肉流通环节的监管,查处和打击含“瘦肉精”等不合格猪肉的行为。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涉嫌“瘦肉精”违法犯罪案件的立案侦破工作,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强化对养殖、收购、贩运、屠宰、集贸市场销售及餐饮消费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做好“瘦肉精”监管整治工作的合力,共同做好“瘦肉精”监管工作。

(三)强化督查

镇政府要不断加大督查和自查力度,发现总是及时解决,确保无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马山口镇人民政府

201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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