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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口镇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方案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2-03-13 15:56:03   来源:马山口

各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工会: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维护和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贴近中心促发展、贴近职工办实事、贴近基层搞服务”的工作要求,坚持“抓住机遇、依法推进,分类指导、统筹多赢,全面建制、重在实效”的整体工作思路,着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包括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文本)工作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重点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促进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为推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率先发展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11年全镇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的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达到85%,其中,国有、事业单位的签订率达到100%,在已建工会组织、职工50人以上的企业签订率达到100%。对小型企业比较集中协商或同行业相对集中的,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2012年全镇各类企事业单位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达到100%

   三、方法措施

1、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各村工会要组织开展“百日要约行动”,指导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动向企业行政发出协商要约,及时启动协商谈判程序。对拒绝或者变相拒绝要约、不按期响应要约等违法行为,要及时介入,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要将单个要约和区域性行业性要约相结合,在小企业相对集中和行业集聚的区域,用人单位不能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者签订集体合同的,由上级工会向相应一级的企业代表组织或者企业主推荐产生的协商代表提出协商要约,签订区域(行业)性工资协商专项集体合同。

2.典型带动。认真做好企业调查摸底工作,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优先选择生产经营比较正常、管理比较扎实、工会工作开展比较好、职工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同时,注意选择行业不同、代表性强、影响力深、知名度高的企业,将这些企业作为示范点,在全县范围内产生辐射带动作用。 

3.指导服务。工会组织要主动深入企业,加强与企业和职工的沟通联系,向企业和职工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和工作协助等,及时迅速发现和解决企业、职工在工资集体协商开展前、开展中、开展后各个阶段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围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企业和职工做好指导服务。

4.总结经验。定期调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情况,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工资集体协商的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分析形势,搜集信息,排查问题和困难,总结经验,不断推进工作、丰富内容、完善制度,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更加系统、规范和科学。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和指导作用。镇工会积极推动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为《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把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包括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工作融入“共同约定行动”、厂务公开等各项工作之中。各村工会要加强与劳动保障站的联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开展情况,争取重视支持。

2、加强舆论宣传。要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舆论引导,善于把社会的高度关注变成推进工作的有利契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坚持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宣传重点,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好的典型,推介先进经验。

3、完善各项制度。要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的台帐制度,掌握应签和已签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的底数,逐季度向镇工会上报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签订单位和职工人数等情况。要督促企业建立集体合同(包括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和工资协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议制度,建立集体合同(包括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和工资协议内容公开制度,有关内容及履约情况每年至少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报告一次,每半年通过厂务公开载体向全体职工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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