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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口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紧急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2-03-13 16:22:09   来源:马山口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确保我镇林业持续、快速发展和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健康有序推进,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进一步提高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各村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维护了林区的正常生产秩序。但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地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挖大树古树、毁林烧炭、加工木屑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森林资源保护意识,正确处理好保护森林资源和开发利用的关系,正确处理好近期利益与远期效益的关系,决不能以破坏森林资源、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短期的经济增长。

二、            认真开展大树古树移栽,木屑经营加工和木炭生产清理整顿工作。

各村要配合林业、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大树古树移栽。木屑经营加工、木炭生产进行认真清理整顿。一是对大树古树来源登记造册,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二是要对加工木屑用于种植袋料香菇的农户进行全面清查,摸清木屑加工的布局、数量和规模,登记造册上报。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加工木屑的场点,严厉打击无证采伐栎木加工木屑的违法行为,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刑事责任。三是严格我镇自产炭类的生产。要坚决取缔商业性烧炭行为,对非法建立的炭窑,配合林业、公安部门执法人员予以彻底摧毁,对木材来源予严厉查处。

三、 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村要在县、镇政府的统一安排、协调指挥下认真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专项行动。县、镇林业主管部门将对各村的森林采伐、木材运输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重点打击三类违法犯罪行为:一是各类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大树古树移栽中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无证采伐栎木加工木屑和非法运输木材行为,尤其是山区农民无证采伐栎木加工木屑种植袋料香菇等食用菌、非法运输大树古树、非法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违法行为,特别是非法收购滥伐、盗伐林木加工木屑和烧炭的行为。要打击一批,曝光一批,对影响大、危害重的案件要公正处理,以震慑罪犯、教育群众,维护林区社会治安。对非法干扰、阻挠林业执法和包庇、怂恿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四、   切实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村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把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凡对乱砍滥伐、非法运输、经营加工栎木木屑等行为制止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发生恶性案件的,要追究相关村主要领导的责任。对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成绩卓著者,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工作中失职失责造成重大影响的村干部,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镇政府从即日起派出督查组到各村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望各村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促进工作落实。

20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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