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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骨干工业企业发展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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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3-21 15: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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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骨干工业企业发展实施意见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2-03-21 15:07:59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骨干企业是工业经济的龙头、是县域经济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更是资源招商的主战场。为了扶持骨干企业快速做大做强,在骨干企业享受《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扶优扶强战略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宛发[2010]5号)、《中共内乡县委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内发[2010]8号)文件的基础上,就支持骨干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1、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工业强县、项目立县和产业兴县战略部署,按照“十二五”发展规划、“三个三年”的战略部署,培育龙头,示范带动,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2、围绕“十二五”期间工业发展“十个一”和“四大基地”的目标,即培养1个年产值超百亿元的优势产业、1个年产值超20亿元的骨干企业,新增工业税收1个亿,每年新增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0个亿,新增就业岗位1万个,新增城区常住人口10万人,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10家,再培育1家上市公司,创建1个中国名牌,取得1项国家重大发明专利,全力打造全国有影响的汽车零部件加工基地、全国有影响的新型装饰材料基地、全国有影响的商品猪放心肉加工基地和全省有影响的造纸基地,加速工业规模化、新型化、集群化进程。

  三、支持对象

  3、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且县本级税收收入超过700万元的工业企业(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

  四、具体措施

  4、鼓励骨干企业通过内部扩能、产业升级、新上项目,扩大生产规模,企业在新上项目用地或补办原企业用地手续时,优先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土地出让收入纳入基金预算管理。为支持企业发展,县财政安排与其土地净收益同等规模资金奖励企业扩大生产或用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该文件下发之日前,已享受相关土地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再享受此款规定的政策。

  5、兴建企业家乐园。县政府划定区域,统一规划,配套基础设施,为骨干企业负责人解决住宅用地,由其自行建设。该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意见、办法与本文件规定相悖的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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