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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2-02029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2-06-01 11:20:56
有效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2-06-01 11:20:5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目前生活必需品价格不断上涨、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现状,经县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核实,县政府研究同意,从2012年开始,我县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由240元提高到260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1220元提高到1500元。希望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调整后的标准,严格遵循发放程序,切实做好发放救助工作。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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