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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农村信用社2012年达标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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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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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农村信用社2012年达标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2-12-25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内乡县农村信用社2012年达标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内乡县农村信用社2012年达标升级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内乡县农村信用社2012年达标升级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有效化解全县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改善经营状况,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信用社2012年达标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金〔20125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256号)文件精神和中国银监会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内乡县农信社2012年达标升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国银监会和省政府关于推动全省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政府、市场两个资源,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有效消化历史包袱,加快推进股权改造,改善经营状况,提升管理水平,实现监管指标达标升级,进一步增强农村信用社抵御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金融服务能力,为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发挥县政府在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采取资产置换、政策扶持等措施,帮助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

(二)市场运作。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造,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溢价募集股本,增强资本实力,化解资产包袱和财务包袱。

(三)因地制宜。在全县统一部署下,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促进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工作扎实开展。

(四)实事求是。坚持求真务实,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达标升级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促进农村信用社健康快速发展。

三、目标任务

通过达标升级工作有效开展,使全县农村信用社资本状况、资产质量、管理水平、盈利能力等得到根本改善,力争全县农村信用社监管评级20128月底前由5B级达到四级以上水平,为尽快达到县级农商行组建标准打下坚实基础。

四、主要措施

(一)大力清收不良贷款。一是摸清底数。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复杂,县农村信用社要根据不良贷款形成时间、原因,分类提出有针对性的清收意见,呈报县政府统一组织清收。二是强力清收。对内部员工经商办企业、向关系人发放形成的不良贷款或违规向关系人发放的贷款,逐笔落实清收责任,对责任人实行限期离岗清收,不能按期清收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国家公职人员拖欠的贷款,逐笔登记造册,组织有关部门在7月底以前督促清收完毕县农村信用社106145万元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对因企业关停倒闭形成的不良贷款、乡村集体拖欠的不良贷款以及“普九”债务,最大限度落实债务、保全债权;对涉嫌贷款诈骗的,提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赖债不还、恶意逃废债务的,依法向法院起诉。三是严格奖惩。研究制定奖惩措施,确保农村信用社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工作顺利进行。

(二)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造。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标语、彩页等形式宣传信用社的改革方向、支农实力和近几年取得的明显成效,使广大股民和社会公众增强向农村信用社投资入股的信心。二是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和集中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对现有的股本金进一步规范,将小额分散、不合规的老股金进行清退,并将所有的资格股转化为投资股。三是以增扩法人股为重点,优先选择国有企业、优质民营企业入股。对入股企业实行优先贷款发放、优惠贷款利率、参与农村信用社决策和管理等政策,提高企业入股的积极性。四是争取政府控股企业(除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外)注资。在清收盘活不良贷款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控股企业和民营企业以现金形式入股县农村信用社,依法行使股东权益。五是引进战略投资者。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投资入股农村信用社。鼓励通过购买方式处置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

(三)着力做好不良贷款置换。坚持“真实有效、容易变现”的原则,以土地、林地、房产等优质资产等价置换县农村信用社2490550000万元不良贷款,并统筹时间进度,在7月底完成价值评估、所有权转移等手续。

(四)出台优惠扶持政策。县财政、税务、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要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县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对县农村信用社上缴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县财政要安排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消化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和财务损失挂账以及增加贷款损失准备;县财政分成县农村信用社上缴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增量部分,拨给县农村信用社,用于帮扶县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同时,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框架内,减免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抵债资产确权变现过程中的税费等。在组建农商行时,县农村信用社对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部分税前计提折旧,对形成时间较长、难以收集证据的财务损失和贷款损失税前核销;县农村信用社按规定税前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及其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对县农村信用社在财政性资金存放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县政府要帮助县农村信用社增强资金实力,支持县农村信用社办理“新农保”、“新农合”、“惠农资金一卡通”等业务。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县支行、县银监办和县农信联社等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县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政策指导、督导协调、信息沟通等工作。

(二)落实责任。达标升级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职能单位负责组织落实。

(三)强化督导。县政府将成立达标升级工作督导小组,督促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达标升级工作按期完成。

(四)进度要求。6月份,县政府制定出台《内乡县农村信用社2012年达标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工作会议,进行宣传发动;6月底前,县政府与市农信办签订工作协议;7月底前,县农村信用社各项资产置换手续全部结束,进行账务处理;8月底前县农村信用社实现达标升级,监管评级由5B级达到四级及以上水平,达标升级完成后,申请银监部门组织开展专项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