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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2-0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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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上下游企业产品对接加快产业链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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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12-26 1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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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上下游企业产品对接加快产业链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2-12-26 10:22:31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产业集群式链式发展,促进上下游企业产品衔接和分工协作,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品市场竞争力,根据省工信厅等九个厅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上下游企业产品对接加快产业链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工信【2012】305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当前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就我县上下游企业产品对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上下游企业产品对接重点

    依照上级要求,结合内乡实际,确定以汽车零部件和冶金建材行业为重点的产品产销对接。

汽车零部件:汽车零部件相关联上下游配套产品企业的对接。

冶金建材:上下游企业及县内公路、桥梁、房地产及市政建设项目。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对接活动

积极推动大型龙头企业同配套产品的对接、县重大项目同县内企业产品的对接、县内品牌产品生产企业同流通企业的对接。具体形式:

(一)由相关部门牵头,行业协会参与,针对重点产业链、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年度内组织参加1-2次省市组织的综合性或专题性产销对接活动。具体为: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上下游企业产品对接,由县发改委牵头组织县重大项目同县内产品对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县内建筑企业与建材企业对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县内公路、桥梁施工单位与建材企业对接,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县内流通企业、采购商与生产企业的工贸对接,构建产供销对接长效机制。

(二)依托内乡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搭建重点工业产品发布平台,实现内乡上下游企业产品网上对接常态化。

(三)鼓励营销联盟、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搭建产品展销展示、对接交流平台,鼓励县内上下游生产企业和项目单位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产供销对接活动。

三、落实促进企业产品对接的政策措施

(一)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对接。推动上下游企业以联合、合作、重组等形式,促进重点工业产品对接衔接。加快汽车零部件生产与上下游产品企业联动发展,切实提高汽车零部件本地区及省内、市内、县内配套率。

(二)促进本地市场开拓。对区域市场明显的建材行业产品,加强与县内重大工程的对接,提高项目所需产品的本地化程度,积极倡导民营企业及项目单位使用本地产品。

(三)加大重点工业产品采购力度。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应优先采购《河南省重点工业产品目录》内的县内的工业产品。

(四)加大节能环保产品推广力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精神,为节能环保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开通“绿色通道”,落实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制度。

(五)加大自主创新产品使用力度。积极申报、争取国家支持我县重大装备项目,鼓励和引导企业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

(六)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市场机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和工信部、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精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七)保证工业产品质量及配套服务水平。参与产品对接的县内供货企业,要提供质优价廉、性能稳定的产品,签订产品质量责任书,相同产品的供货报价原则上不能高于与其他购销合同价格,同时要为项目单位和用户提供优质的配套服务。

四、组织实施

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教体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协同推进此项工作,认真组织本领域企业或工程单位参与产品对接活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2012年11月底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按要求总结报送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全面汇总后书面报告县政府。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

责任编辑:gnlx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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