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政 > 2013

索引号:ND001-0202-2013-01014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2013年畜牧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3-05-10 09:29:49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2013年畜牧工作意见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3-05-10 09:29:49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内乡县2013年畜牧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内乡县2013年畜牧工作意见

 

 

 

二○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内乡县2013年畜牧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畜牧业发展水平,实现畜牧业发展新突破,特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发展生态畜牧为导向,以争创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县为目标,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强力发展优质、安全、生态、高效畜牧业,稳步提升畜牧业发展水平。

    二、工作思路

    我县畜牧产业发展的整体思路是围绕做强猪产业做大羊产业,实施“544”战略。即突出五大重点,打响四大品牌,落实四项保障措施。五大工作重点就是建设“两区”(牧原生猪产业集群示范区、标准化畜牧养殖示范区),巩固“两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保障)和大力发展畜牧专业合作组织;打响四大品牌即打响内乡有特色优势的牧原猪、伏牛白山羊、南阳黑猪、宝天曼鸡四大品牌;落实四项保障措施即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强化部门协作和严格考核奖惩,全力推进全县畜牧产业实现新突破。

    三、目标任务

    全县生猪出栏150万头、牛出栏7.5万头、羊出栏55万只、家禽出栏400万只,全县肉类总产达9.98万吨、蛋类总产2.5万吨、奶类总产1万吨,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45%以上;全年新建改建标准化养殖场15个以上,生态化养殖场3个以上,争创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场2个。新发展畜牧专业合作组织12个。畜牧兽医执法体系建设、畜牧技术服务推广体系建设健全。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工作重点

   1、全力抓好畜牧产业化集群建设。以“全产业链、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为目标,全面加快牧原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进度,保证牧原生猪产业化集群列入全省的重点产业化集群。要进一步提升品牌,“牧原”商标要争创国家级商标,“牧原猪”要成为省级知名品牌。牧原集群要获得国家专利和省级以上科研成果5项以上,建成国家级研发工作站,争取成为市级大学生见习基地。积极运用南阳黑猪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争创市级以上知名品牌。要促进生态循环经济良性发展。推进养殖排泄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破解粪污污染治理难题,实现环保治污和产业增效。积极探索规模养羊新模式,立足资源优势,合理规划,突出地方特色。以余关、湍东、赤眉、乍岖、师岗、桃溪、瓦亭等乡镇为重点,狠抓以伏牛白山羊、小尾寒羊为主的标准化规模养羊示范场区建设,努力做好伏牛白山羊保种研究,引进南非杜泊种羊对小尾寒羊进行杂交改良,形成具有内乡特色的肉羊品牌。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形成肉羊产业化集群,形成畜牧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2、认真搞好标准化畜牧养殖示范区建设。以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精品园区为目标,以生态化、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完善路、林、水、气、园建设,进一步提升以余关、灌涨、王店、马山口、湍东为核心的牧原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建设水平,确保园区内规模养殖场达到40个以上。努力打造全省有影响的标准化畜牧养殖示范区。

    3、突出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探索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搞好春秋两次集中免疫,严格落实免疫制度。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和管理,搞好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水平和能力,切实搞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县化验室建设,搞好预警预报,每月开展一次动物疫情风险评估,依法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严厉打击逃避检疫、贩卖和运输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

    4、着力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畜牧执法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监管机制。不断深化瘦肉精、饲料、兽药专项整治,落实生猪定点屠宰,依法依规实施检疫。要强化检测检验和风险评估,实现检测检验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建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科学评估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及时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5、大力发展畜牧专业合作组织。创新发展模式,按照“六有”和“六统一”的标准,对现有畜牧专业合作社进行规范提升,提高其组织化、规范化运作水平。除七里坪乡、板场乡、夏馆镇、城关镇外,每个乡镇新发展畜牧专业合作组织1个,努力实现畜牧专业合作组织的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现代畜牧产业发展要求,县畜牧产业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要定期督查乡镇工作进度。把畜牧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等相关项目列入有关县直部门和乡镇的目标管理,明确目标任务,进行月报季评年度考核。出台畜牧产业督查工作台帐,把畜牧产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到村到场,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各乡镇要明确一名副职专抓畜牧工作,并配备得力人员,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和落实发展规划。

   2、加大政策扶持。县财政要逐年加大对畜牧业的投入,将畜牧发展基金8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凡被评为省级和国家级名牌产品的,按有关政策奖励执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优先用于产业集群内加工型龙头企业,集群享受产业集聚区的优惠政策,流转的土地要优先用于集群内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养殖建设用地纳入农业用地范围。养殖企业、养殖场、畜牧专业合作组织用电按农业用电对待。

   3、强化部门协作。相关部门要转变职能,通力协作,分工负责、强化服务,简化畜牧养殖行政审批手续,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营造宽松的畜牧发展环境。凡到畜牧养殖企业、加工企业检查,必须持纠风办和优化办的书面通知,否则企业有权拒绝检查。

   4、严格考评奖惩。对畜牧工作排名前五名的乡镇,各奖励现金2万元,其中60%奖励给主要领导、分管副职和兽医站长。对在畜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企业,同样给以重奖。对综合排名连续三年后三名的乡镇,对乡镇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

附:1、2013年畜牧工作任务分配表 

    2、2013年畜牧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2:

 

2013年畜牧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2013年畜牧工作意见,特制定2013年畜牧工作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生产指标(15分)。肉、蛋、奶增幅均为7%以上,畜牧业产值增幅8%以上,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45%以上。依据统计局提供的年报数字为准。考核合格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

  (二)牧原生猪产业集群(15分)。争创省重点产业集群。新增投资3亿元,抓好3个新开工项目(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饲料厂、灌涨镇后马村存栏1万头母猪场、王店镇宋沟村出栏5万头育肥场),改扩建项目2个(牧原食品养殖有限公司王店镇马沟猪场、王店镇均张猪场)。年出栏生猪120万头。灌涨镇、王店镇、马山口镇、余关乡、湍东镇搞好配合协调服务。以有关企业评价为依据。考核合格的得满分。

   (三)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区(15分)。新建、改建标准化猪场5个(牧原食品养殖有限公司王店镇马沟猪场、王店镇均张猪场、湍东镇北符营村海达猪场、湍东镇北符营村刘博猪场、湍东镇下洼村亨利猪场),规模养殖场达到40个以上。年出栏生猪120万头。发展畜牧专业合作组织5个(灌涨镇、王店镇、马山口镇、余关乡、湍东镇各发展1个养猪专业合作社)。以生态化、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统筹规模养殖、合作组织、品牌打造、产业加工等要素使示范区建设上档升级。灌涨镇、王店镇、马山口镇、余关乡、湍东镇搞好配合协调服务。以有关企业评价为依据。考核合格的得满分。

  (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8分)。新建或改扩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5个(除七里坪乡、板场乡、夏馆镇、城关镇外,湍东镇、赤眉镇、王店镇新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个,其余每个乡镇新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个)。赤眉镇、王店镇、余关乡各建生态养殖场1个。王店镇、灌张镇各创省级标准化养殖场1个。以农业部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为考核依据。考核合格的得满分,不合格的酌情扣分。争创1个国家级示范场奖8分,1个省级示范场奖5分,1个县级示范场奖2分。

  (五)畜牧专业合作组织(7分)。新发展畜牧专业合作组织12个(除七里坪乡、板场乡、夏馆镇、城关镇外,其余每个乡镇1个)。达到“六有”,即有组织机构、办公场所、组织章程、规章制度、会员档案、质量安全承诺书。“六统一”,即统一供应良种、投入品采购、实施防疫、生产管理、技术服务、产品销售。考核合格的得满分,不合格的酌情扣分。争创1个国家级示范社奖10分,1个省级示范社奖7分,1个市级示范社奖5分,1个县级示范社奖3分。

   (六)重大动物疫病防控(20分)。落实乡镇政府动物防疫责任制,每个乡镇防控经费不少于5万元。突出做好春秋两次集中免疫和月月补防,畜禽常年免疫密度维持在98%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加强冷链体系、物资储备、防检中心站、预警预报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工作体系和信息体系、强化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依法搞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使检疫率达到规定标准。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专项考核。

  (七)畜产品质量安全(20分)。突出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搞好兽药、饲料、瘦肉精、生鲜乳等监管,加大查处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加大抽检频率。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专项考核。

另外,没有牧原生猪产业集群和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建设任务的乡镇,根据实际得分,再按百分制折算后,得考评总分。

    三、考核方式

    阶段督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由县政府办牵头,目标监控单位定期进行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实地查看等形式,对照考评细则,按照百分制量化打分后,由乡镇政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核结果报县委、县政府目标办,作为全年综合目标考核评分依据。

    四、奖惩办法

    对畜牧工作排名前五名的乡镇,各奖励现金2万元,其中60%奖励给主要领导、分管副职和兽医站长;对综合考评连续三年后三名的乡镇,对乡镇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对在畜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责任编辑: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