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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考评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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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5-21 17: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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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考评办法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3-05-21 17:08:27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内乡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考评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内乡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考评办法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内乡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考评办法

 

    第一条  按照省交通厅“好路杯”、市人民政府“通达杯”竞赛活动的总体要求,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提高农村公路建、管、养质量。根据《内乡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和有关工程技术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评办法。

    第二条  本考评对象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具体组织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检查考评工作。

    第三条  检查考评按照“平时检查、月考核、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方法进行。坚持月考核结果在全县通报。

    第四条  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纳入乡镇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进行考评。

    第五条  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检查的主要内容及标准:

   (一)公路建设

    1、完成重点农村公路项目情况(含大中桥危桥改造);

    2、完成县政府下达的以乡镇政府为业主的“小项目”建设任务执行情况;

   (二)公路养护

    1、各乡镇具有健全的农村公路管养机构、有专职人员、有办公地点、有行之有效的村道养护管理的好办法、好措施,有完善的内业资料。

    2、各乡镇要加大资金投入,每个乡镇每年不少于10公里文明示范路创建任务。

    3、每条道路均按标准配备养护员,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4、各乡镇每月组织对辖区公路养护质量进行自查。

    5、公路养护达到路面整洁,行车舒适;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桥涵构造物完好,沿线设施完善;绿化美观。

   (三)路政管理

    1、无乱占公路用地现象,严控公路红线;

    2、乡镇、村建设要高标准、科学规划,红线以外不搞对称性建设,不形成马路集镇,沿路建设须函征路政机构意见;

    3、道路主要入口设有限宽、限高、限载、安全等警示标志;

    4、无私搭乱建、违章占道等现象;

    5、各乡镇公路管养部门要坚持乡村公路定期巡查制度,及时消除路基病害,制止侵犯路产路权行为,重大路政案件2小时之内上报县路政所;

    6、加强砂石、矿场等货物源头运输管理,杜绝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第六条  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检查考评实行千分制,按照工程建设、公路养护、路政管理等分别进行考评。

   (一)工程建设(满分300分)

    1、按期完成重点交通工程征地拆迁任务,为施工单位提供取土场及原材料加工场地,积极做好涉及地方协调工作,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80分);

    2、按时高标准完成农村公路“小项目”建设任务,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80%(60分);

    3、新建农村公路路肩培土绿化达标、边坡顺适、边沟畅通(80分);

    4、农村公路“小项目”工程程序合法化,内业资料完善、齐全(50分);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无各类事故发生(30分)。

   (二)公路养护(满分500分)

    1、组织机构(100分)

    ①管理养护人员按要求配备计30分,缺1人扣10分;

    ②乡村级道路养护工工资按时兑现计30分,发现1人不按时兑现工资扣10分;

    ③养护工在岗状况计25分,发现缺1人次扣5分;

    ④月度自检计15分,发现缺检1次扣5分。

    2、养护资金筹措(100分)

    村道养护资金足额筹措计100分,不能足额筹措的,按欠缺部分的百分比扣分,每少1%扣3分(路肩培土、文明示范路的创建、路林绿化等养护资金投入,各乡镇原则上不少于20万元,达到的得满分,超过的加分,以实际支出票据为准)。

    3、养护质量(300分)

    ①路面满分50分。路面不整洁、有杂物每百米扣10分;

    ②路基满分80分。路肩、边坡坍塌,每处扣5分;路肩有高草(杂草>10cm视为高草)每10米扣5分;路肩坡度不够,边沟不畅,影响路面排水,每百米扣10分;桥涵排水不畅每处扣5分;

    ③公路沿线设施满分50分。限宽墩、里程碑、百米桩、管养公示牌每缺失、损坏一个扣3分;

    ④穿村过街路段治理满分30分。公路沿线有堆积物、违章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每发生一处扣5分;

    ⑤路林绿化满分50分。宜林路段不按标准完成绿化,缺株地段未及时补植,路林未涂白美化,每连续20米扣5分;

    ⑥水毁修复及公路灾害的处置满40 分。未及时清理水毁路段塌方等堆积物;未及时对损坏桥涵、挡墙、护坡进行修复加强;未在必要的路段增设新的防护设施,每发生一处扣10分。公路发生灾害未及时上报的;未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未采取有关措施及时进行抢险保通的,每项不合格的扣5分。

   (三)路政管理(满分200分)

    ①占用公路经营、摆摊设点、乱停乱放、打场晒粮,每处(次)扣10分;

    ②路边私搭乱建,每处扣10分;

    ③违章建筑每处扣10分;

    ④公路沿线搞对称性建筑,形成马路集镇,单侧超过3座以上,每处扣20分;

    ⑤擅自挖掘毁污公路、破坏公路设施和路林等现象,每处扣10分。

    本条中三大项,以单项满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第七条  年终按照全年各项综合检查考核(日常考核占20%专项考核占60%观摩考核占20%)汇总为准。县政府每年将拿出50万元对年度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先进乡镇进行奖励,并设一、二、三等奖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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