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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森林资源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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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5-21 18: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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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森林资源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3-05-21 18:53:5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我县林业持续快速发展和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健康有序推进,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森林资源管理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保护管理好森林资源是落实十八大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行动。省委、省政府都提出要走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我县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源头,是伏牛山地生态功能区,生态地位尤为重要,保护管理好森林资源意义重大。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户外电子屏、短信、会议、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对开展的重大活动和查处的大案要案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主动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森林资源管理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把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进行考核。凡流动期内对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行为制止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发生恶性案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影响的公职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成绩卓著者,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为确保森林资源管理年活动的顺利开展,县政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管理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及检查监督。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督导机构,加强对本地开展森林资源管理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严格管理,强化措施,搞好清理整顿工作

要严格执行《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南阳市森林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切实搞好森林资源管理年活动。

   (一)严格执行凭证采伐林木制度

    森林采伐限额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最大森林消耗量,是控制森林、林木采伐的限额指标,凭证采伐是保护森林的根本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因工程建设、生产生活需要采伐林木的,都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按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树种、数量、采伐方式进行采伐,严禁无证采伐或不按照采伐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二)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管理制度

    林地是森林资源的载体。国家划定了全国46.5亿亩林地资源“红线”,并以此为依据确定了各省(区、市)每年的林地使用限额。要充分认识林地底线和林地使用定额管理的重要性,落实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把林地放在与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工作。确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林地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确定的征占用林地的范围、条件、审核审批权限、责任和监督检查等规定,严格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坚决制止乱批滥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凡征占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国土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

  (三)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一是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完善应急预案。二是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三是要建立专业化半专业化的灭火队伍。同时要认真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加强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期、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监测、监管,严密监测火情,管理火源,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保证人员到位,确保信息畅通。同时,认真制定和完善防火、扑救应急预案,将责任、职责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充分做好扑火工具、应急车辆等方面的准备;加强对救火队伍的培训和扑火、防火演练,提高扑救技能,切实做到灾前防,火来抗,打早、打小、打了,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猎捕野生动物管理,严格禁止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活动。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清理收缴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非法工具如铁夹、绳套、压杆、电线、渔网等,严禁使用禁用的狩猎工具和狩猎方法,要切实做好野生动物栖息地、停歇地、繁殖地的巡查管护,设立保护标牌,加大警示宣传,为野生动物提供安全的野外生存环境。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非法行为,对辖区内野生动物养殖场所、集贸市场、公路两侧、宾馆酒楼、药店等野生动物繁殖、利用场所等进行执法检查,全面规范整顿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行为。检查内容包括有无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利用许可证;有无超越许可范围私自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对未经批准猎捕、收购、出售、运输、养殖、加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限期给予依法依规办证,违法的依法取缔;超越许可范围进行非法活动的,一经查实,按照野生动物种类级别依法惩处。

   (五)切实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要充分认识森林病虫害不仅具有水灾、火灾同样严重的危害性和毁灭性,而且还具有生物灾害的特殊性和治理上的艰巨性、长期性,切实加强领导,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谁经营、谁防治”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不断完善检疫、预测预报和防治服务网络。如有大面积爆发性和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的发生,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有效的控灾、减灾措施,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六)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从3月份开始,林业、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对以下重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整顿。一是大树源,要对大树来源进行认定并登记造册,对没有合法来源的要查清来源并依法处理,对非法采挖移植古树的案件要依法处理。二是要对经营加工木材场点进行全面清查,要合理确定木材经营加工场点的布局、数量和规模,对没有木材合法来源的要查清来源并依法处理,对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场点,要坚决取缔并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三是林地,要认真开展林地征占用专项清理整顿活动,坚决刹住毁林和乱占林地的歪风。对非法占用林地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对遭到破坏的林地尽快恢复森林植被。

    各乡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情况(含附表)要于4月25日前上报县森林资源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林业局)。

    四、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要统一安排,协调指挥,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专项活动。要组织力量对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森林资源流转、森林采伐、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重点打击五类违法犯罪行为:一是各类盗伐滥伐林木行为,坚决落实县政府“禁伐令”精神,禁止采伐天然林种植食用菌;以及森林资源流转中出现的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二是非法征占用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非法运输和收购木材行为,特别是非法运输和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故意和过失放火导致森林火灾的违法犯罪行为;五是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在专项行动中要打击一批,曝光一批,震慑一批,对影响大、危害重的案件要公开处理,以震慑罪犯、教育群众,维护林区社会治安。对非法干涉、阻挠林业执法和包庇、怂恿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依法处理,决不姑息。

    森林公安机关要设立、公示举报电话,日夜专人值班,对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社会反映的所有涉林案件,快速出警、有报即查、有案即破,充分运用上网追逃、蹲点守候等各种侦查手段,做到快侦、快捕、快诉。在案件查处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以快、准、狠的铁手段,长期保持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活动中的重大活动和重特大案件查处情况要及时上报,工作总结要于11月25日前上报县森林资源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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