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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设置标准地名标志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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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5-21 19: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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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设置标准地名标志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3-05-21 19:07:4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内乡县设置标准地名标志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附:

  1、内乡县设置标准地名标志实施方案

  2、楼、门牌的规格、尺寸和收费办法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附件1:

  内乡县设置标准地名标志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地名标牌 城乡》国家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的行政职能,促进我县城乡经济发展和三大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宛政【2010】3号及内政【2010】63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为指导,以促进我县城乡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服务经济建设和方便人民生活为宗旨,更好地贯彻执行地名标牌国家标准,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工作原则,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路(街)牌、楼门牌整编工作,推动城乡地名标准化进程,实现城乡各类地名标牌国家标准化、国际化,树立内乡形象。

  二、目标任务

  在路(街)牌、楼牌、门牌设置工作中,全县统一对原陈旧楼、门牌及不规范楼、门牌进行更换,对没有楼、门牌的进行设置;城区街道、乡镇街道没有规划设置路(街)牌的进行设置。城关镇、湍东镇负责辖区内(含城区)所有单位和村(居)民住宅楼、门牌及路标的设置,其它各乡镇负责本乡镇楼、门牌的设置工作。 城乡所有街、路、巷两侧建筑物,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部队、在建的或建成的各类村(居)民住宅区等,依照其建筑物坐落方位依次进行编排登记设置。对无楼、门牌号的予以编排设置,楼、门牌号编排不规范的进行调整,楼、门牌尺寸不规范的(统一按国家标准)进行更换。通过楼、门牌设置工作使我县的门牌达到编码科学化,楼、门牌序列化,规范标准化,好找易记,美化市容,方便管理,为公安、邮政、通讯、交通、工商、税务、城市管理等部门统一使用法定的楼、门牌号提供依据。规范我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实行地名标准化管理,促进城乡建设品位的提高,为我县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服务。

  三、工作原则

  1、路标、楼门牌设置坚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路标由投资方出资制作、设立路(街)牌,民政局、各乡镇与出资方签订合同。楼、门牌由县文明办、民政局按现行国颁标准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统一制作,价格由县物价局核定。

  2、门牌号码坚持统一编序、方便易记的原则:

  (1)实行编码一体化。城区内建筑物、居民点,实行统一有序的科学编码,临时建筑物一般不编制门牌号码。

  (2)确定门牌编码起点,实施自然数编排。依据我县城区门牌编码的传统方式和城区街道走向特点,这次楼、门牌编码仍沿用由东向西、由南向北,依据建筑物坐落方位,按自然数据依次编排,对于巷、胡同,由主干道入口为起点,向内延伸编码。

  (3)保持楼、门牌编号相对稳定,适当预留号。这次楼、门牌设置,按照国标实行统一登记、编码,原门牌号码不再使用。适当留有空号,避免编码后增加新的楼、门牌号。对已规划的空地按规划留号,未规划的空地按每10米间距留一个号。

  3、坚持科学安排、规范运作的原则。路标、楼、门牌标志是城乡市容工程的组成部分。在工作中务求做到“六个统一”,即统一编号方式、统一式样、统一规格、统一材料、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安装位置,真正使其成为提升城市服务功能,美化城市环境的“亮化工程”。门牌制作要符合《地名标牌 城乡》GB17733.1—1999国家标准要求,生产制作单位必须持有国家地名标准委员会颁发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资质证书》。

  4、坚持谁受益、谁负责、依法管理的原则。路(街)牌、楼门牌的设置和管理所需费用,由受益人出资、受益人负责维护和管理。门牌管理实行一户一牌一证制,做到“路有名、户有号”。

  四、方法步骤

  城乡楼门牌设置工作由县文明办、民政局牵头负责,各乡镇组织各村(居)委会实施,按照管辖范围,分片包干,全面推进。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3年4月1日—4月15日)在认真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各种文件、材料起草、表格制作等准备工作,配备工作人员,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此项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4月16日—4月30日)

  1、各乡镇、村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制定方案,明确任务;

  2、成立楼门牌整编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召开村干部及有关单位领导参加的楼门牌整编工作会议,学习有关文件,进行业务培训,部署工作任务;

  3、加强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及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路(街)牌、楼门牌设置的好处,使其积极参与、支持路标、楼门牌的设置工作。 4、对本辖区进行初步调查摸底、造册登记、编码。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5月1日—7月31日)各乡镇健全机构,完善方案,全面实施楼、门牌设置工作。第一步:对本辖区内的住宅小区和楼门牌现状进一步调查摸底,造册登记,汇总编码,审核上报(2013年5月1日—5月31日)。 门牌号码的编排,采用由小到大,从街道的起点开始,向延伸方向逐门逐户边登记,边编码,做到方位准确,号码与户主不重、不错、不漏。

  (1)临街修建的楼(平)房逐门编号,后墙及侧墙临街的门依街同样编号。

  (2)大型建筑物有两面以上的临街门店,且独立使用的,编制一个主号,门店独立使用户依次编制副号(或编正门牌号的东、西、南、北门)。

  (3)临街楼房,楼下是商店或门面,楼上是办公场所或住宅的逐一独立编号,楼梯入口处即为楼上所用门牌号,然后依次编制楼上住户号。

  (4)形成院落的单位或住户,以临街院门编门牌号。以建筑物为界形成院落并且此建筑物临街开门的,无论面临几条街道,各门按所临街道编门牌号。

  (5)没有统一进出大门而又临街的房楼,按楼房所临靠的街道走向,每个单元编一个主号;无单元或单元门不朝街道的每栋楼编一个主号,然后依次按楼层编户号。

  (6)拆建、扩建、改建、新建的街道,建筑物及居民区的房屋,要与住建部门联系,进行预留编号工作。预留号不得影响前后门牌的更换和变动。

  (7)沿铁路、绿地、公园等自然地理实体的街道,仅一侧有建筑物的,按单侧门牌连续编号;若另一侧有少量建筑,两侧门牌号要相对应。

  (8)居民住宅小区进行统一编码。 依据楼、门牌编码的原则和方法,按照先街道后巷道和居民小区的顺序,进行科学统一的编码,编完一条街,审核验收一条街,可同时实施收费,填写《内乡县门牌编码登记表》一式三份,制作光盘,报送县文明办、民政局审核,收入地名信息库。

  第二步:对楼门牌实施收费和制作(2013年6月1日—6月30日)各乡镇按照登记编码造册情况,依据县物价局核发的收费标准全面实施收费。县文明办、民政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督促门牌制作方承制门牌。第三步:实施安装发证(2013年7月1日—7月31日) 各乡镇组织各村(居)委会专人逐户进行安装,门牌安装后须由用户签名,同时,向用户发放《门牌证》。 门牌应当安装在建筑物正门或户室门的正上方,如无法安装的,则按照统一高度,安装在门牌号码起始方的一侧。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8月1日—8月31日) 楼、门牌安装结束后,各乡镇应对楼、门牌设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使用的图、表进行收集、整理、归类,上报县民政局备案。县文明办、民政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楼、门牌设置工作分片实施验收。

  五、组织领导

  一是提高认识。路标、楼门牌是具有多种功能的地名标志之一,是城市管理必不可少的一项基础设施,设置楼门牌号、更新门牌不仅是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更是涉及到千家万户的一件大事。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定要站在改善投资环境、加强行政管理的高度,充分认识我县路标、楼门牌设置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做好此项工作。

  二是加强领导。楼、门牌整编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为了切实加强对路标、楼门牌整编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显庆为组长、副县长魏建廷、县政府党组成员王宜显为副组长,县政府办、文明办、民政局、公安局、住建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房管中心、邮政局、物价局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地名标志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把楼、门牌整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今年工作重点,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业队伍,尽快开展工作。县文明办、民政局负责楼、门牌整编的业务指导,乡镇村负责组织和实施。形成“乡镇、村(居)委会主办、社会各界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楼、门牌整编领导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

  三是落实责任。各乡镇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摸清底数,制定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把路标、楼门牌设置工作作为考核各乡镇、各单位年度工作的依据之一,进行考评,对不能限期完成任务的单位,是文明单位的,取消文明单位称号。要通过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各部门通力协作,确保门牌整编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是强化管理。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路标、楼门牌的管理,注意经常性维护,依法管理。今后凡出现未命名的巷道、住宅小区要立即制定命名方案,报县民政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尽快制作地名标志牌,进行楼、门牌编排,制发新的楼、门牌,从而避免因有门无号、自编门号,而出现重号过多等新的混乱现象,保持此项工作的连续性。对故意损毁、涂画、乱砸乱扔、盗窃路标、楼、门牌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从严打击,共同营造内乡良好的投资环境,使路标、门牌成为我县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投资、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附件2:楼、门牌的规格尺寸和收费办法 楼、门牌规格遵照《地名标牌 城乡》GBl7733.1—1999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统一规格标准,分为单位门牌、临街门牌和住户门牌、楼牌等四种类型。临街的院落、独立门户及单位所在街区使用大门牌,具体规格为35cm×55cm,厚度为1.5cm;一般的院落或独立门户使用小门牌,具体规格为15cm×9cm,厚度为0.8cm;楼牌的规格为40cm×60cm,厚度为1.5cm,所有门牌均使用铝材质。门牌收费为一次性收费,包括调查摸底、登记编号、制作安装等费用,经县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后由各乡镇统一收缴。

  1、房地产开发商已建成投入使用的物业小区,楼、门楼牌费用由产权单位或房屋使用者缴纳。

  2、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建尚未竣工的建筑物,门楼牌费用由开发单位缴纳。

  3、国有公房和单位自建的房屋楼、门牌费用,由房屋产权单位缴纳。

  4、私房门牌费用由房主缴纳。楼、门牌设置的经费按照“谁使用,谁收益,谁负担”的原则,进行收费。

责任编辑:gnlx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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