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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2013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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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5-21 19: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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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2013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3-05-21 19:24:32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内乡县2013年防汛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及早做好可能出现洪涝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今年安全度汛。

附:内乡县2013年防汛工作方案

 

 

2013年5月2日 

 

附件:

 

内乡县2013年防汛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防汛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2013年我县防汛抗旱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思想,扎实做好各项防汛抗旱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千方百计保障主要河道、水库、城区集镇、工矿企业、旅游景区、主要交通干线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的防洪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具体要求是“突出一个转变,实现四个目标,建立四大体系”。“突出一个转变”,即突出由单一抗御洪水向主动防御洪水和适度增加洪水利用份额转变;“实现四个目标”,即在今后一个时期内,防汛工作要逐步实现日常工作规范化、防汛手段现代化、洪水调度科学化和行政行为法制化;“建立四大体系”,即要建成和完善全县防汛网络体系、预案体系、抢险队伍体系和物资保障体系。

  (一)水库及塘、堰防汛

  1、中型水库,按照市定调度计划运行

  (1)打磨岗水库:要加强观测,密切注意汛情变化,当超过汛限水位时,按照输水道安全泄洪能力开闸放水。当水库水位上升到254.6米时,通知马山口镇政府,安排李井村有计划地组织当地群众做好转移准备。当水库水位接近260.20米时,报告市防汛指挥部,并通知马山口镇政府,组织抢险队伍1000人进驻水库,全力抢护大坝,并组织下游群众转移,同时通知公安局组织爆破队伍进驻水库,做好副坝爆破分洪准备。

  (2)太山庙水库:要加强观测,密切注意汛情变化,当超过汛限水位时,按照输水道安全泄洪能力开闸放水。水位上升到208.8米时,通知乍曲乡政府,安排溢洪道出口受威胁群众做好转移准备;当水位接近212.76米时,报告市防汛指挥部,并通知师岗镇政府,组织抢险队伍1000人进驻水库,全力抢护大坝,并组织下游群众转移。

  (3)斩龙岗水库:要加强观测,密切注意汛情变化,当超过汛限水位时,按照输水道安全泄洪能力开闸放水。水位上升到207.00米时,通知赤眉镇政府,安排溢洪道出口下游群众做好转移准备。当水库水位接近211.47米时,报告市防汛指挥部,并通知赤眉镇政府,组织抢险队伍1000人进驻水库,全力抢护大坝,并组织下游群众转移,同时通知公安局组织爆破队伍进驻水库,做好副坝爆破分洪准备。

   打磨岗、斩龙岗水库在爆破堵坝前,需报请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防汛指挥部批准,事后报告市防汛指挥部。中型水库防汛,由各水库防汛指挥部负责制订出防汛料物储备、抢险队伍落实和防御特大洪水措施等防汛方案,上报县、市防汛办。

  2、小型水库及塘堰坝工程

   按照管理权限,由乡镇全面负责。实行乡镇、村行政领导负责制,要认真制订和落实防汛方案。小型水库汛期水位按附表控制运用,由所在乡镇执行。塘堰坝工程,按照所在乡镇制定的控制运行方案执行。对险情危害大的库、塘、坝要加强管护,限期排查处理隐患,并密切注意其运行情况,同时要搞好预警联络信号,一遇险情,立即组织群众安全转移,确保度汛安全。未经验收的水库一律不得蓄水运行,对位置重要且病险严重的小水库,汛期一律空库运行。

  (二)河道防汛

   河道按行政区域分段管理,汛期各乡镇要对堤防险工、路口、堤防缺口等要按要求及时修复,并加强值班巡逻,确保安全度汛。湍河按市下达的汛期警戒保证水位执行,城关镇警戒水位95.46米、流量200立米/秒,保证水位97.10米、流量955立米/秒。默河马山口镇警戒水位206.37米、流量150立米/秒,保证水位207.32米、流量633立米/秒,超过警戒水位时,主要河段要有专人巡查;接近保证水位时,沿河乡镇、村主要领导要立即上堤,组织抢险;如果水位继续上涨,要组织群众安全转移。湍河赤眉镇邵家岭、黄岗段,赵店乡花洼段,大桥乡大周、郑营段,默河郑湾至樊岗段、王店黄河段等河道险工段,威胁人口和耕地较多,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所有引河渠道进水闸,汛期各乡镇都要组织安排人员昼夜盯守,防止洪水进入渠道,冲毁渠堤、耕地。

   湍河城区段橡胶坝工程:三个坝根据雨情水情和流量大小变化趋势确定塌坝高度。湍河橡胶坝管理处必须在塌坝前2个小时通知下游,并在泄洪前做好浪渣、漂浮物的打捞工作,防止造成坝袋损坏事故。

   其它河道由沿岸的乡镇制订具体防汛方案,并落实抢险措施。

  (三)平原排涝

   低洼易涝地区要树立全局观念,坚持统一规划,清除界围、横坝、堵坝等阻水障碍,对排涝系统不完善的要抓紧配套完善,保证排水畅通。做到设计标准内降雨不成灾;超标准降雨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灾害损失。同时要落实工程管理责任制,排涝涵闸等建筑物要有专人看管,保证安全运行。

  (四)集镇、交通及行业防汛

   集镇防汛要按照防汛总体规划要求,在规定的标准内保证防洪安全。遇超标准洪水,要有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要搞好城区供排水系统、低洼地带的防汛工作,迅速组织人员排查,认真落实防汛措施,在5月底前制订具体的分包责任制和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同时要认真检修下水道、涵洞等。乡镇政府所在地的防汛任务由乡镇政府承担。

   交通部门要对桥涵、路基及沿路山坡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设立警示标志,同时对阻水桥涵抓紧进行改建、扩建或拆除。对超标准洪水要制定迂回通行方案和抢修措施,保证运输畅通。今后所有新建桥涵必须按《防洪法》、《水法》规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矿企业、旅游景区、学校等企事业单位要对自身的防洪措施、厂房、校舍等进行检查,保证汛期安全。

  (五)山区防洪

   国土资源局和山区乡镇要加强对各种险情的监测预报,防止山体滑坡、悬崖坍塌和泥石流等灾害,特别是七里坪、板场、夏馆、马山口、桃溪等乡镇尾矿坝要及时检查,发现险情,要及时组织群众转移。新治理小流域和坡改梯工程,要完善配套,加强管理,巩固治理成果。

   二、工作重点

  (一)做好工程检查,抓紧工程整修,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汛前检查通知的要求,进一步组织力量对水库、河道、涵闸、提排站等工程设施再次进行认真检查。尽最大努力处理好险工险段、工程隐患。建设局要重点负责城区内下水道、排水沟检修疏通;工矿企业要重点对矿山、工业企业防洪设施等认真检查;各乡镇要重点对辖区内的水库、河道、集镇和居民险房,进行一次认真检查修复;教育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校舍进行检查修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单位,限期督促落实。并把检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各工程管理单位要对水利工程的闸门、启闭机和备用电源进行认真检修、调试,闸门、启闭机要全程试车,保证正常运行。河道险工段及易发生险情的路基、沿路近村山坡等要逐处制订并落实抢护预案。特别是湍默河道、病险小型水库,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在完善工程的同时,搞好防汛料物储备,加强人工防守。

  (二)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汛应急工程建设,清除河道阻水障碍和违章建筑

   太山庙、斩龙岗、打磨岗水库三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经竣工验收交付运行管理使用,要切实做好汛期监测工作;在建的江湾、清凉庙等十三座小水库5月15日前要制定度汛方案。河道清障、险工处理、堤防加固和路口堵复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采取坚决措施,保证5月底以前完成。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土、砂石等资源,要由河道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开发利用,以确保河道行洪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范围内进行开发和修建各种设施,都必须按照《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方可实施。

  (三)确保“三小”安全

   要把中小河流、中小水库、中小电站作为防洪重点,逐处落实责任制,促进各项保安措施落实。全县45座小水库,其中有13座正在除险加固,有14座病险严重。湍、默河险工险段多。特别是山区河道,洪水来势凶猛,破坏力大。近年来建设的小水电站也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针对这些问题,一是尽快编制完善中小河道防汛方案,特别是山区河道,要抓紧完成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编制工作,经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二是进一步强化小型水库防汛责任制的落实。要切实加强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和责任制的落实,使每座小型水库汛期达到有责任人、有值班人、有通信设施、有管理房、有可靠的预警和转移方案的“五有”要求。三是蓄水在10万方以上的塘坝和小型水电站大坝按照小型水库进行管理并落实责任。四是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切实发挥山洪灾害项目配发的各种设备作用,加强宣传和预警演练,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四)切实做好气象、水文和通讯联络工作

   气象部门要检修好测报设施,精心分析天气形势,提高预报精度,尤其要做好较大范围内降雨的短期预报。水文部门要维修好设备,及时准确地传递水情信息。通信部门要对通讯设施全面检查,确保各级防汛办通讯畅通。发生特大洪水时,防汛指挥部可以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介发布汛情调度命令,紧急情况下,可以调用公安、通信、电力、银行等部门的无线通讯设施。

  (五)抓紧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切实加强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建设

   各地要按照国家储备和群众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及早做好料物储备,在5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要按规定的物资类别,进行定额定点储备。县级防汛物资由粮食、供销、物资等部门按照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防汛物资储备定额,足额储备其数量、地点等5月底前报县防汛办。各乡镇也要按县防指要求结合本乡防汛实际,储备足额的防汛料物。群众储备的料物要采取“号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办法,以备急用。各乡镇、各工程管理单位要对防汛料物的储备情况进行清点、检查,失效的要及时更新,达不到要求的,要千方百计筹集补充,要加强防汛物资管理,严禁挪用,以保证防汛抢险工作的需要。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组织好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防汛抢险队伍,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工具,做到官兵相识,任务明确。同时汛前还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实战演练,保证出现险情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县乡财政部门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要求和上级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将防汛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全社会防洪意识

   各乡镇、各部门要树立“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思想,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加大防洪宣传教育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做好防汛抗洪的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二)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

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是搞好防汛工作的关键。防汛责任制的内容包括防汛工程建设、防汛检查、隐患处理、队伍组织、防洪抢险、物资储备、防洪调度、防汛值班、人员转移、抢险救灾等工作。要建立健全县、乡(镇)领导分工责任制、各级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防汛责任制和防汛职能部门岗位责任制。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汛期要成立行业防汛指挥部,在同级政府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搞好本行业、本单位的防汛工作。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防汛工作。汛前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同志尤其是各级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要深入现场检查防汛准备工作,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暴雨洪水到来时,要亲临现场,坐镇指挥,确保安全度汛。

  (三)严明纪律依法防汛

   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严格执行防汛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湍河、中型水库按市防汛指挥部下达的调度计划运行,由县执行,并及时向市防汛办汇报;默河和小型水库按县下达的调度计划,由各乡镇执行,并向县防汛办汇报,采取非常措施或改变调度运行计划时,必须报经县防汛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越权调度。塘堰、小型河道工程的调度由乡镇防汛指挥部负责,各行各业要主动向同级防汛指挥部汇报雨情、汛情、灾情。

   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及《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防汛法律法规,对违抗、拖延执行洪水调度命令,聚众滋事干扰工程管理和防汛秩序,拒不清障或设置新障,擅自在险工河段挖砂取土,不听劝阻,破坏、盗窃防汛工程设施和防汛物资以及通讯、水文测报设施,贪污、挪用防汛救灾物资和经费以及玩忽职守、违章操作造成损失者,要依法追究直接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由各级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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