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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烟草公司进行记功奖励的决定

发文字号:内政1号

发布日期:2014-02-20 18: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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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烟草公司进行记功奖励的决定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4-02-20 18:13:28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2013年,县烟办室、县烟草公司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加快我县现代烟草农业的快速发展,实施品牌、项目带动,落实创新、服务带动,我县烟叶生产取得显著成绩。全县收购烟叶23.5万担,烟农收入 2.79亿元,烟叶税收实现6150万元,创历史最高记录,烟叶工作蝉联全市第一,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显著贡献。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烟叶产业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我县2013年烟叶目标考评奖惩办法,县人民政府决定,对烟草公司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并对烟办室、烟草公司各奖励现金30 万元,用于奖励有功人员。

县政府希望烟草公司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为全县烟草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以县烟办室、烟草公司为榜样,立足本职工作,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与时俱进,奋力拼搏,努力实现整体工作创一流,单项工作争第一,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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