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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包督办乡镇消防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18号

发布日期:2014-04-22 16: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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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包督办乡镇消防工作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4-04-22 16:56:2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为充分发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推动各乡镇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今年继续由防委成员单位分包督办各乡镇消防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办分组

第一组   监察局   负责:城关镇

第二组   安监局    负责:湍东镇

第三组   商务局    负责:灌涨镇

第四组   规划局    负责:王店镇

第五组   工商局    负责:马山口镇

第六组   林业局    负责:夏馆镇

第七组   旅游局    负责:七里坪乡

第八组   质监局    负责:板场乡

第九组   建设局    负责:余关乡

第十组   卫生局    负责:赤眉镇

第十一组 农业局    负责:赵店乡

第十二组 文广新局  负责:大桥乡

第十三组 房管局    负责:师岗镇

第十四组 民政局    负责:乍曲乡

第十五组 工信局    负责:瓦亭镇

第十六组 教体局    负责:桃溪镇

二、工作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分包督办工作的重要性。各督查组要严格履行分包督办职责,按照县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安排,认真开展好分包督办工作。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防火安全委员会进行汇报,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分包单位落实。

二是实行一次分包,全年督办。各督查组对所分包的乡镇实行全年分包督办,除县防火安全委员会统一安排的督查任务外,每季度进行不少于一次督查检查。督查的重点是各乡镇消防目标的完成情况、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和阶段性季节性工作开展情况。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抽查单位的方法进行。每次督查时间不少于1天,抽查行政村不少于1个,抽查单位不少于3个。

三是实行责任连带。凡分包督办工作不落实,督查检查工作不力,导致分包乡镇消防目标推进不力,完不成县政府下达的年度消防任务,以及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除追究责任单位的责任外,要追究分包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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