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政办 > 2015

索引号:ND001-0202-2015-0202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2号

发布日期:2015-03-30 17:24:24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5-03-30 17:24:24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内乡县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5年3月13日    


内乡县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管理秩序,根据省、市委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社会发展、保护耕地“红线”、维护群众权益为目标,继续保持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高压态势,全面查清2014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整治,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势头,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全县发生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用地和非法开采行为,主要内容是:     

   (一)2014年度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边报边用、未报即用、未供即用、非法占地特别是占用耕地的违法行为;

   (二)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三)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借新农村社区建设名义进行“小产权房”开发的行为;

   (四)借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名义搞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等园区建设,借规模经营等农业开发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五)公益事业、重点工程、乡镇的工业园区违法占地行为;

   (六)借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地质勘查、抢险救灾、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等临时用地名义,违法进行永久性建设的行为;

   (七)借农村道路建设名义或不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道路地类认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3〕581号)要求,违法进行道路建设的行为;

   (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违法占地建设别墅、住宅、房地产开发等行为;

   (九)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高的非法买卖土地、破坏耕地取沙取土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十)非法开采矿山、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阶段(2015年3月13日—2015年3月2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抓紧研究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开展工作。自查工作结束后统一登记填表(附件1、2、3、4、5),并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相关表格及阶段性工作总结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二)整改阶段(2015年3月21日—2015年3月31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并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逐宗依法严肃处理。县政府将组织工作组,对自查清理、查处纠正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验收阶段(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20日)。2015年3月31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本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预验收,并将2014年度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附件6)和工作总结报县国土资源局。4月1日至4月20日,县政府将组织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4月21日至4月30日,迎接市政府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县政府启动国土资源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经常性研究国土资源工作,特别是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各成员单位要发挥作用,依法依规密切配合、从严处理。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要严格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14〕25号)要求,把土地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国土资源保护、利用、监管工作负总责,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土地执法监察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切实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清查,不留死角,尤其要对一些重点乡镇、重点部位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重点清理核查,如实填写相关表格。要发扬敢于碰硬的作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该拆除的依法拆除,该没收的依法没收,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凡工作消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以及因工作原因未能完成拆除复耕任务、2015年卫片执法检查发现违法占用耕地面积高于7%或继续多发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乡镇,将严格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警示约谈办法(试行)的通知》(宛政办〔2010〕23号)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区域限批或扣减用地指标等处理措施。同时,对2015年土地卫片下发疑似违法图斑耕地面积超过50亩或违法占用耕地面积高于7%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实施问责,督促整改。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要通过开展灵活多样、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严格土地管理、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决心,牢固树立依法管地、依法用地观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国土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发布专项整治工作信息,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