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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5-0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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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39号

发布日期:2015-05-18 10:09:47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5-05-18 10:09:47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掌握当前我县非法集资风险底数,准确判断非法集资形势,提高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稳定。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宛政金办明电【2015】5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的通知》(宛政办明电【2015】80号)要求,现就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报送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及重点

  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企业;非融资性担保、小额贷款、投资咨询、房地产中介等信用和投融资中介机构;私募股权投资、电子商务、典当、融资及融资租赁、高科技开发等资金密集型行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本地其他案件高发行业企业。

  上述企业(机构)及个人未按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备案、出资、资金托管,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未经批准发行、转让股权、股票、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本地其他涉嫌非法集资行为。

  二、报送主体

  各乡镇政府承担本辖区非法集资排查工作情况报送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承担本分管领域情况报送主体责任。县发改委负责对全县股权投资、投资咨询等行业企业的风险排查;县房管局负责对全县房地产领域企业的风险排查;县农业局负责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的风险排查;县商务局负责对全县电子商务、典当、融资及非融资租赁等资金密集型行业企业的风险排查;县工商局负责对全县企业管理咨询类公司的风险排查;县工信局负责对全县担保、小额贷款等信用中介机构的风险排查;县人行负责对全县第三方支付、第三方理财等信用中介机构、大额及可疑资金交易企业的风险排查;县银监办负责对全县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的风险排查。

  三、报送要求

    l、各乡镇政府和各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对本辖区和行业内所排查风险的现状、风险情况、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汇总分析,提出工作措施,形成书面材料(包含风险防控处置信息报送责任人和联系方式),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每月5日前报送县政府金融办(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邮箱nxxjrb@163.com   联系人:吴冉冉  15893312178

  2、各报送主体要确保线索摸准,案件底子查清,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全面上报,对隐瞒未报,出现重大集资风险案件的,将追究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责任。

 

  2015年4月30目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印发

责任编辑:gnlx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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