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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5-08-14 15:31:57   来源:湍东镇

 

《内乡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3—2017年实施意见》分工方案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宛办[2014]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内乡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有关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一、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一)坚持党组织从严抓党风,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1.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2.落实抓党风建设的工作责任,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3.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4.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和县委x届x次全会部署的各项改革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责任单位:县纪委
配合单位: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5.健全党纪政纪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县纪委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
6.针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滥建楼堂馆所,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出国(境)、公费旅游、奢侈浪费以及出入私人会所等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整治计划,明确整治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委办公室)、县审计局、县公安局、县政府外侨办(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县税务局
7.制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督查落实机制》。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审计局、县财政局
8.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情况纳入述职述廉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委办公室
9.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据省纪委《关于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
    (三)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0.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规范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县纪委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
11.推动“四议两公开”法制化。
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政府法制办、县民政局
12.抓好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社区居民议事协商、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13.抓好县管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入开展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领导人员薪酬和职务消费、工程建设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银监办
14.抓好中小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解决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科研经费、学术诚信、职称评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科协
    (四)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5.全县各级党组织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16.探索建立“两代表一委员”、机关干部、基层群众评议党组(党委)班子作风建设状况制度。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统战部、县直工委
17.拓展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健全党委(党组)定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制度。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群工部、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政府法制办
18.完善《内乡县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办法》。 
责任单位:县纪委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县直工委、县统计局
19.强化改进作风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建立有效的明察暗访机制、检查考核机制、惩戒问责机制,确保制度严格执行,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责任单位:县纪委
配合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
    二、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一)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
20.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责任单位:县纪委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21.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责任单位:县检察院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
    (二)坚决查处用人上的腐败问题,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22.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好用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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