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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局强化市政道路挖掘修复管理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6-11-23 21:28:38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为确保城区道路平坦、完好、畅通,城市管理局树立前瞻和大局意识,审时度势协调同步施工,因地制宜制定开挖方案,一丝不苟实施全程监督,有效控制了“马路拉锁”现象,杜绝了违规开挖,强化了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工作。

一、事前严格审核审批。对于确需开挖城市道路的,由施工方提供施工项目、地点、范围、工期等申请说明,城管局安排人员经实地察看后,根据道路特点,按照“能开挖路沿石以上的不开挖人行道,能开挖人行道的不开挖主路面,最大限度降低挖掘市政道路频次”的工作思路,确定施工方案,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并上报县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签订《道路开挖协议》。并依据《河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结合路面结构、开挖位置及面积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例如,近期龙源路水管网改造。施工方原定开挖主路面,后经城管局实地踏查后,最终敲定开挖人行道,避免了前建后挖所造成损失。另一方面,在审批城市道路挖掘项目时,坚持“合并同步”原则。随着城区天然气项目的实施,城管局主动协调自来水、燃气项目施工单位合作共建,同步入地,尽力克服各自为战现象。

二、事中全程监督检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安排人员对于开挖道路的施工全程跟踪,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道路开挖协议》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进行挖掘施工;施工期间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及时清理施工废料及采取防扬尘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同时,要求施工尽量避开节假日及人流高峰时段,减少路面施工对交通的影响。对超时限恢复路面的,要求必须临时铺设钢板,确保道路畅通。如今年修复的大成路、渚阳大街、湍河东路等8个路段都做到了高标准、严监管,不留后患 。

三、事后确保恢复质量。组织人员对修复路面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修复面积、厚度是否到位,所用材料是否合格,并规定修复路面保质期一年。一年内路面若出现下沉、龟裂、破埙等质量问题,坚决要求施工方返工,否则将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譬如,近年施工的清心路水管网开挖道路复原后,出现破损现象,城管局自行组织人员按照原貌恢复其所开挖范围,保证金不予退还;菊乡路修复后质量不达标,发现问题后迅速责令全面返工,重新修复,并严格做好监督工作,直至完全达标;大成路东段在铺设水管网过程中,新修复路面厚度够,为使开挖部分经久耐用,要求施工单位全部返工。坚决杜绝偷工减料,确保开挖修复质量达标,力争打造宜居生活环境,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提升城市品味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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