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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乡县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6-11-23 22:01:19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1511301230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全面巡察;2016年元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民政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逐条制订整改措施,扎实进行整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听取反馈意见后,民政局党委立即召集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所在,深刻查找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方案,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整改落实,把整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班子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研究整改措施,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制订方案,分类实施。局党委制订了《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实施推进。凡具备整改条件的,即知即改、立说立行、立行立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采取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建立整改台帐,对整改情况一盯到底,不解决问题决不撒手。

(四)严格要求,确保质量。按照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玉法为组长的巡察事项落实情况督查组,通过受理举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督察,把督察工作贯穿于整改活动全过程,切实把整改工作做细做实,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制定了《内乡县民政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实施细则》,明确局党委、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党委成员的具体责任清单,建立“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述责制度和评议制度,实行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制度,实行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和通报曝光制度。35,我局与县检察院联合举办了“送法进机关”走进民政专场培训会,会上邀请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薛国营等同志专题讲授预防职务犯罪知识;召开了“两个责任”评讲会;开展了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计划今后不定期再邀请有关方面进行廉政培训;制订了《民政局2016年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实施方案》、《内乡县民政局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方案》和内乡县民政局廉政教育学习计划表,利用周五下午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十八大以来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

2、局纪委着眼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突出执纪监督主业,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党风政风监督功能,纠正不属于纪检监察本身的业务,专职专责,大胆执纪。印发了《民政局“普遍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集中开展 “四风”督查专项活动,加大查处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111,局纪检监察组对局机关和二级单位上下班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杨萌同志迟到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内民纪通[2016]2号)。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针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局党委召开班子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专项资金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出台详细整改措施,并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对各项专项资金实行单列科目,专户核算,专款专用,规范资金的管理。在专项资金拨付上,严格按照政策,规范拨付程序,实行股室拟定初步意见,分管领导把关,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审核程序,全部实行一卡通发放,减少中间环节,做到严谨、规范、准确。严格按照各项资金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渠道进行支出,防止挤占和挪用现象的发生。对福彩公益金用于其他开支现象。鉴于募捐办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实际,在无法纳入全供编制、无经费来源的情况下,经过充分论证,并报县政府同意,拟申办“中福在线”彩票销售业务,用上级返还的发行费解决募捐办人员工资和经费。2013年挪用福彩公益金37.3万元;2014年挪用福彩公益金50.4万元,合计87.7万元。待“中福在线”业务开展后,在满足募捐办人员工资和经费的情况下,多余部分分年度偿还以前挪用的公益金。目前,该项目已经省厅批复,目前已租好房舍,正在装修施工,4月底前通过省市检查验收,进入正常运营。在“中福在线”项目运行之前,募捐办人员的工资和经费,县政府已研究决定暂从县财政借支48万元,维持募捐工作正常运行,确保不再挪用一分公益金。

二是加强报销票据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财务报销制度,对正常开支实行随支随结,对招待支出实行周清月结;对用车支出,严格按车改要求落实,在报销过程中由经办人员将每笔支出写明用途及事项,对大额支出单据必须后附详细清单。每季度组织局纪检、财务等有关人员对支出票据进行审核把关,针对票据管理事项逐一核对。

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局属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盘点,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进行详细核对,达到总账与明细账相符,账面与实物相符。对未计入固定资产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在2016年元月份补记入固定资产账。

四是加强资金支出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对烈士陵园租赁费坐支电费情况,已按规定交县财政局预算外专户,进一步做好监督、检查,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对陵园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2、针对部分专项资金审核及发放把关不严,发放不及时,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问题

一是加强退役士兵培训管理。加强对参训士兵和承训学校管理,督促参训士兵积极参加培训、监督承训学校优先培训退役士兵,对通过培训考核的退役士兵及时与财政局沟通协调,在培训结束后尽快将技能培训生活费发放到位。201510月我们已对所有通过培训的学员进行了统计,11月初向财政局递交拨付报告,201512月已将所有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费兑付到位。

二是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①按照内政办[2014]6号文件《内乡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的救助比例及救助金额。城、乡低保一般疾病由原来的2000/年调整至3000元,重大疾病由原来的3000元调整为5000元;五保对象二次医疗救助比例由原来的60%调整为75%。同时启动特大疾病救助,即年度内合理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最大限额调整为2.2万元。②扩大定点医院覆盖面,最大限度方便老百姓。定点医院由原来的10多家,扩大到25家,县城及乡镇所有的公立医院,全部设立为局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实行医院终端联网,实现新农合、居民医保与医疗救助同步结算。③扩大宣传面。召开全县医疗救助会议,积极向老百姓宣传医疗救助政策,消除政策棚架,使群众真正了解医疗救助政策,掌握医疗救助所需的有关材料,使对象少走弯路。④资金结算实行一卡通。杜绝资金上的漏洞,实现救助资金的快速传递。通过上述措施,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年底结余由2012年的678万元减少为4万元。

三是加强对乡村敬老院五保对象的管理。①继续坚持“本户申请、村委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局审批”的程序,加大年度审核见面和平时巡查暗访的力度;②与审计、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逐步建立五保信息比对机制,尽快解决五保死亡上报不及时,收入变化退出不及时等问题,目前正与相关单位协调中。③按照巡查反馈意见及工作安排,利用三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县所有五保对象采取逐乡镇、逐人见面方式全部进行面检,对五保资金发放、人员生活状况等情况认真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经核查,本次检查在册集中登记五保供养对象1415人,实际入住1309人,有事请假人员50人,生病住院17人,亡故39人。对民政所人员工作马虎、不尽责造成漏报、迟报的,除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其责任心外,建议乡镇政府对不负责任人员予以诫勉谈话。

(三)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1、针对落实执行八项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民政局来客招待制度》,来客接待按县纪委[2013]6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实行派餐单和周清月结制度,严格控制标准,报销附清单和就餐人员名单,并落实定点饭店接待制度,不在定点饭店之处安置就餐,确实需要安排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严格按照制度抓好落实,定期公示,接受上级及群众的监督检查。

二是强化制度意识。加强对相关财务制度和上级具体要求的执行力度。当时购置贺卡的经办人员已调离岗位,今后我们将从严把关,坚决杜绝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

三是依据《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公车改革办法,抓好贯彻落实。

四是以“一改双优”、“三亮三评”活动为抓手,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狠抓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先后出台了《内乡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乡县民政局2016年“一改双优”活动方案》和《内乡县民政局节日病治理方案》。自2月中旬开始,利用2个月时间在系统内深入开展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重点整治党员干部不思进取、安于现状、精神不振、状态不佳,对工作缺乏热情,对事业缺乏激情等突出问题,彻底纠正本单位存在的“四风”问题。

2、针对有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的问题

一是殡葬管理所正在对殡葬市场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有关政策及我县实际情况,合理制定骨灰盒价格,报物价部门审核后执行。

二是细化规范低保审查审批程序,做好双评双示,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抽查监督力度,计划不定期深入村组进行抽查检查,并主动联系财政、审计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审计。前段与审计局结合进行了信息比对,已检查出39名不符合对象,由审计部门追回资金2.6余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并且按照审计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低保审查审批程序,在搞好“双评双示”活动的基础上,针对已检查出的39名不符合对象,我们组成检查组集中1个月时间,采取明查暗访的办法,对16个乡镇70个行政组的475户低保对象进行了抽查,及时将家庭经济状况好转的部分低保对象清退出低保范围。同时,对部分基层民政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加强低保监督管理,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的发生。

三是3月初,我局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散居孤儿人员审查的通知》,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县147名社会散居孤儿进行逐个核查,督促各乡镇充分履行职责,及时准确掌握对象人数,保障各项待遇得到落实。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1、局党委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落实“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集中决策,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沟通商讨,及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2、规范编制管理,避免混岗使用现象发生;制定抽调人员整改计划,明确了借调时间,阶段性重点工作完成后,抽调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安排部署,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切实巩固整改工作的成果。

()继续深化思想认识。把深化思想认识作为抓好整改工作的重要前提,坚决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把系统内党的建设工作抓出成效,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继续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对需要继续整改的问题,抓好跟踪落实;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常抓不懈。

()继续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长效整改工作,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确保采取的措施能够高效完成,形成的机制能够贯彻落实,取得的成效能够巩固发展,为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推动发展打牢基础。


责任编辑:刘予陇